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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有眼-第2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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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很简单,这个在现实世界里不起眼的伊斯兰教徒,做出了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因此在下一步的计划中,所有人都愿意先考虑肖博园所提出来的意见。肖博园认为,虽然华夏青年军撤出了巨象国城池百里开外,但是他们肯定会再次打回来。

    他自己不懂军事战术,但是却也明白一点,就是一个人聪明的人,绝对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新的防御准备。

    到了这个时刻,庄重是十分信任肖博园的,将所有的防御工作,都交给了他来全权负责,城内所有的防御部队,都交给肖博园来调动,而他自己则将精力都放在了进攻方面。

    想要彻底打赢这场战争,光是打败前来征讨自己的北伐军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大军南征,攻下南京和西安,一举端掉大明和大唐两大社区的主城并占领,才算是真正的胜利。

    庄重和王北镇也确实这样做了,只不过王北镇的所派出的前去攻打西安的两万关宁铁骑,因为沿途的暴行,在中途遭遇了神秘部队的袭击,导致全军覆没。

    就只剩下了庄重派往南京的南征部队,北伐军的两股势力,以南京的大明王朝实力更胜一筹,因此庄重派去的三万南征军,也算的上是巨象国的精锐,其中光是专门负责攻城的象骑兵就有一万兵力。

    按照原计划,王北镇负责攻打西安的大唐社区,和控制北京的华夏社区,巨象国负责攻打南京的大明社区,以及抵御北伐军的征讨。

    如今王北镇的西征军全军覆没,华夏军又突破了他在边境线上设置的军事布防,这令性格狂躁的王北镇变得十分沮丧。

    既然攻打西安的计划已经失败,华夏军又表明了加入北伐军的态度,王北镇便提出自己要亲自出马,攻打华夏社区的想法。

    庄重的智囊团中有人提出,华北和东北地区共有四大社区,分别是山东巨象国、辽宁关宁铁骑、北京的华夏社区以及内蒙古的蒙古帝国。

    如今华夏社区表明了立场,就固然要灭之,但是从地理位置上看,蒙古帝国与其形成了一个上下护援的态势,如果蒙古帝国要对华夏社区伸出援助之手,那么华夏社区很难攻打下来,这样就会消减一大部分兵力,所以要慎重考虑。

    王北镇从来到模拟地球上开始,就是完全放飞了自我,将现实世界里所有的压抑全都发泄了出来,一路的烧杀抢掠,直到建立关宁铁骑。

    生平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考虑,所以他身边的智囊团中基本上也都是武将,很少用文臣,关宁铁骑建立在山海关一带的都城,也仍然处于农耕文明。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因为他没事纵兵去抢一大圈回来,就能抢出一个庞大的GDP,甚至有的周边小型社区,为了免于战火,还会月月对其进贡。

    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让王北镇变得越来越嚣张跋扈,他在现实世界里本来就不是什么精英,也讨厌精英。

    他当过兵,干过保安,人生巅峰时健身教练,人生低谷时送过外卖,他见过一切物欲横流社会中人性的冰冷与丑陋。

    甚至他之所以能来到这个模拟地球的机会,也是庄重给他推荐的,而庄重之所以给推荐,仅仅是因为崔志远希望招募几个社会底层中的人,混在精英们的队伍里,来丰富模拟地球拓荒者团队中的多样性。

    而令庄重和崔志远都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曾经在现实世界里的底层社会苦苦挣扎的王北镇,竟然在没有秩序的模拟地球上,打出了一个强大的关宁铁骑。

    王北镇的性格优点是想好了就干,缺点也是因此而欠缺考虑,但是他并不在乎,反正自己一路走到现在,都是靠赌。

    赌赢了就封侯拜相,赌输了大不了人头落地,自己在这个世界所享受到的一切,是那些有钱的富人,在现实世界里一辈子也享受不到的,自己来的时候就是贱命一条,没有什么好怕的。

第三百零四章,数风流人物() 
王北镇朝着那些庄重身边的智囊团们摆了摆手,说道:“行了,你们都别墨迹了,墨迹的我脑袋生疼,我已经决定了,肯定得去把北京城给干下来。

    古剑心这小子不咋地道,之前已经说好了保持中立,却偷偷摸摸的派兵来攻打我们,这个人太阴险了,还赶不上北伐军的光明正大呢,我必须得把他给干老是了。”

    庄重虽然是摔跤举重运动员出身,外形长得膘肥体健,但是脑子却十分灵活,他眼神一转,说道:

    “你说的也有道理,这个古剑心太让人琢磨不透,看来真的留不得,如果你真的准备去打北京城就去打吧,我再派出一万兵马,去防御蒙古帝国,如果他们要支援华夏社区,就连他们一起收拾了!”

    庄重这翻话算是说到了王北镇的心理,他听完之后大为兴奋,拍了拍庄重的肩膀,说道:“这才是我的好哥们儿,给我弄两个美女,让我最后再爽一下,然后我就率军出征。

    我要是能打赢了,北京城就归我了,妈的,老子以前竟在北京当保安了,在这个世界里,老子要当整个北京的王。

    要是输了的话,我以前打下来的地盘就全归你了,我的那些奴隶们、在农田里耕种的农民,都将属于你。

    我也不打算回到现实世界了,过惯了这种当老子的生活,再回去当孙子,是不可能了!”

    庄重是个秃头的胖子,王北镇不修边幅,可能是在将要离别时候有些伤感,拍他肩膀的时候下手略重,差点将他头上戴着的王冠打掉,幸好旁边的一名侍女眼疾手快,将王冠接住后跪下来递给国王。

    大殿内鸦雀无声,都以为庄重会发火,虽然这些人都是来自现实世界里的拓荒者,但是这么多年在这种王宫贵族的模式下生活,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卑躬屈膝察言观色。

    庄重是个喜怒勿形于色的胖子,就算生气了,也不会表现出来,而是悄悄的让人把得罪自己的人给拉出去砍了。

    这八年以来,他一共处死过四名拓荒者,死在他手上的原住民就更不计其数了。

    绝对的权利,能够让一个人变成仁慈的上帝,也能够让人变得残暴的恶魔,但是绝大多数都是趋向于后者。

    不过,庄重是个很精明的人,他发火也分对象,对于对自己有利的人,他就很少会发火,王北镇属于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又对自己很仗义,所以即便看不惯他那种作风,也不会对他发火。

    相反,也正是因为他知道王北镇这种行事作风,只有将才,没有帅才,充其量就是一方诸侯,成不了一国之统帅,所以二人的关系才会如此牢固,这也应证了那句俗话,一山不容二虎。

    庄重是头虎,王北镇只能算一匹狼,如今这匹狼就要去帮助他去咬死另外一头虎了,这头虎就是北京城里的古剑心。

    就这样,王北镇这头一意孤行的狼,在与两个姑娘最后的缠绵之后,率领着自己剩下的最后五万大军,向着北京的方向出发了。

    等着我吧,古剑心,等着我吧,北京!

    如果赢了,这个世界的北京城墙上,将永远的刻下我王北镇的名字,后世千秋,所有人的子孙后代都会记得我曾经来过。

    如果输了,那就让我的人头悬挂在北京城门上,在现实世界里,我是一滩阴沟里的烂泥,但是在这个世界里,我要让一切都臣服于我的脚下,就算死了,我的目光也要俯视着大地。

    总之,这个世界,我来了,就不会再活着离开了!

    王北镇这样的性格,在乱世之中,绝对可以算的上是一群饿狼中的狼王,虽然庄重一再提醒他古剑心这个人如何懂得厚积薄发,如何懂得隐忍不简单,但是王北镇却从来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你庄重的级别是头猛虎,我是头狼,好吧,就算他古剑心也是头猛虎,但是好虎也架不住群狼,等着看我如何把他给撕碎吧!

    然而,自信满满的王北镇却忽略了一点,古剑心并不是一头猛虎,他是一个驭虎的人。

    他的善良只对于那些他要保护的华夏社区居民们,而对于敌人来说,他有一百种方法玩死你。

    古剑心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他有多么的能征善战,而是懂得如何驾驭人心,对于一个能打仗的人,发挥最大的价值,不过是屠杀掉大量的敌人。

    而古剑心则是善于将对手的兵力,变成自己的劳动力,他经常在看到对方的兵强马壮后,就会在心中出现一个声音: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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