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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天降-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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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二号晚上寄出的,四号上午收到,北京到上海,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辛苦快递小哥了,然后签收到改状态,许多作者诉苦,说是三五天算快的,一周时间算正常的,那我这一天就改状态,算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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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化腐朽,为神奇() 
一夜无话。

    红日透过纱窗,外面已是日上三竿,床榻上,天降尽情地伸了一个懒腰,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外如是——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天降朗声吟唱,神色带着满足,他没什么大的追求,每天能睡个懒觉,生活波澜不惊,再活上个千八百岁,也就是了。

    “公子,您醒啦。”

    房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轻轻打开,走进来两位侍女,躬着身子,将一套华丽长衫放下后,头也不敢抬,退出门去。

    “我又不是吃人的洪荒猛兽,至于么,一定是我太帅了。”

    天降咕哝一句,摸了摸鼻子,随后看向侍女送来的那套青色长衫,墨青缎的长衫,金丝烫的滚边,让人一看心生欢喜,天降不是一个肤浅的人,可是这套长衫,一看就值好多钱的说。

    哇呀发财了!

    换上新的长衫,天降将旧的那套叠好放在储物戒指里,这是灵儿送给自己的,再华贵的长衫,也比不上。

    吃过由侍女送来的早餐,天降决定去找宇文嫣,却被告知大小姐出门了,且他发现一件事,大胸姐的房间与他的房间,居然只有一墙之隔。

    “嘿嘿大胸姐这么安排,是不是在暗示我什么,唉,人太帅,是非多”天降愁眉苦脸,扶额作痛苦状,神色却是极其得意,他觉得宇文嫣一定是喜欢上自己了,一定是这样。

    之所以去找宇文嫣,其实是天降想去宇文家族的藏书阁,他思来想去一夜,觉得提升修为最快的方法,就是服用丹药,只有早日臻至蜕凡境,才不用担心城主府外面的那些人会突然闯进来。

    不过,在此之前,天降觉得自己先要搞清楚丹药到底是什么,到底是通过什么方式提升的修为,对修士有什么副作用,成分是什么,有什么忌讳等

    “这可是攸关性命的大事,可不能马虎了。

    当天降从侍女那里得知,宇文嫣提前有过吩咐,宇文家族里所有地方,除了几处禁区,他皆可通行无阻后,心底对宇文嫣愈发佩服起来,他觉得这个妖媚女子太聪明了,仿佛有读心术一般,能知道所有人心中所想。

    宇文家族的面积很大,不熟悉之人,很容易迷失其中,天降在问过无数人后,又走了半个多时辰,才找到藏书阁所在。

    这途中,他还注意到了一些偏僻、人烟稀少之地,这些地方,隐隐都有强横气息守护,天降识趣地没有进去,那些地方一看就是禁区,他可不想惹麻烦。

    来到藏书阁,天降迈步走了进去,藏书阁外的守卫,见状,没有阻拦,似乎得到了某种默许。

    临近时,天降朝两旁守卫施了一礼,然后一脸兴奋地冲进藏书阁,刚一踏入藏书阁,他就被里面那无穷无尽的书籍所震撼,触目所及,一排排书架,一眼望不到尽头,以螺旋式排列往上,形成一个尖锥筒状。

    “应该能找到我要的东西吧。”天降嘿嘿一笑,开始在藏书阁内找有关丹药的书。

    在天降进入藏书阁的那一刻,他的踪迹,也被报告到宇文嫣那里,在得知天降去了藏书阁后,宇文嫣松了口气,她还真担心天降年龄小不懂事,无知者无畏,去闯宇文家族的一些重要禁地。

    接下来的三天,天降一直待在藏书阁,从藏书阁出来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再没有出来过。

    “这些就是他这些天所看的书籍?”

    宇文嫣蹙眉开口,美目中有着震撼,在她前方的桌子上,有一座由无数书籍堆砌而成的小山,其中丹药典录、炼丹手札、奇闻异丹记等等,这些书,全都是天降在藏书阁曾翻阅过的。

    这些书,有一个共同点,或多或少,都是与丹药有关。

    “他可还去过别的地方?”宇文嫣淡淡开口。

    闻言,那下首之人,躬着身子,神态恭敬道:“其它地方他倒是没去,不过,藏书阁内但凡有关丹药记载的书籍,他几乎都看了一遍,大小姐,该不会有事吧?”

    “我明天亲自去看看他,你先下去吧。”宇文嫣沉默,半晌,缓缓开口。

    门吱呀一声关上,转眼间,房间内只剩宇文嫣一人,曼妙的娇躯传递着无尽的诱惑,她蹙着眉头,望着桌子上的那一堆如小山般的书籍,美目中带着疑惑。

    “这家伙,到底想要做什么?”

    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天降目中有着挣扎,犹疑不定,在过去三天里,他翻阅了许多有关丹药记载的书,从中得知丹药之神奇,远远超出他此前的认知。

    一颗龙眼大小的丹药,不仅可以助修士提升修为,还可以疗伤治病,生死人肉白骨,神奇至极。

    甚至,在那本奇闻异丹记里,天降还看到一种叫做长生不死丹的神奇丹药,其上记载说,凡人服用此丹,可永葆青春,寿命凭空增加一千年,得道成仙,若是修士吃了,更不得了,可以借此成就永恒,从此享受长生命运。

    这一段有关长生不死丹的记载,书上也只是说是传说,天降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去相信一个虚无缥缈,无凭无据的传说。

    可是无风不起浪,丹药的神奇却是毋庸置疑,长生不死丹或许只是传说,可能让人多活十年、一百年、一千年乃至更久的丹药,谁敢说一定没有。

    “如果我有一颗一千年不,哪怕只能增加寿命一百年的丹药,族长阿公当初也就不会死,阿公不死,我也不用遭追杀,更不用逃出妖魔林,现在成了缩头乌龟。”

    想到阿公,天神色降黯然,从怀里摸出那个布袋子,里面那颗漆黑的珠子散发出深邃幽芒,这是阿公留给他的唯一遗物,他没有放在冷冰冰的储物戒指里,而是一直贴身放在怀里,就好似阿公一直陪在身边一样。

    天降有时候觉得,人类还真是聪明,通过各种杂七杂八,毫不相干的东西,就能创造出具备各种神奇效用的丹药出来。

    化腐朽,为神奇,不外如是。

    妖兽之所以想要化形成人,就是因为人类的身体结构很奇妙,不仅拥有一副蕴藏无限潜力的身躯,还有一颗聪明善思考的脑袋,这也是许多妖兽喜欢吃人脑的原因,那玩意儿味道鲜美多汁,大补得很。

    每天早餐一杯人脑,更补更健康,么么哒

第21章 炼丹() 
天降记得小时候,曾听族长阿公讲过,在莽荒时代,妖兽肆行无忌,是当时最强大的生命,而人类那时不过是一只只任人宰割的蝼蚁,苟延残喘的种族而已。

    可是,岁月流逝,时光变迁,通过聪明的头脑,人族开始发明创造,学着摸索修炼,渐渐地,变得强大起来。

    直至后来,越来越强大

    而这其中,丹药,绝对是个不可或缺的角色,丹药是人类继学会修行外,创造出来的又一伟大创举,且只有人族才可拥有。

    沉浸在对丹药的感慨之中,天降怔怔出神,蓦然,一道幽光自他手中漆黑珠子中闪过,如白驹过隙,雁过留痕,转瞬消失不见。

    天降大吃一惊,被这突兀变故吓了一跳,使劲揉了揉眼睛,再次凝神向漆黑珠子看去。

    可那珠子如往常一般漆黑深邃,什么变化都没有,似乎之前的一切,只是他的错觉。

    “莫非这珠子真是宝物?”

    望着手中平凡无奇的漆黑珠子,天降犹疑不定,又仔细研究了半晌,最终什么也没发现。

    不过,正当他要收起漆黑珠时,似有所觉,低头看着怀中。

    一条拇指粗细的小蛇,正从他怀里探出头,一双漆黑灵动的蛇瞳,盯着他手中的漆黑珠子,嘴里吐着蛇信子。

    “小家伙,是不是又想逃走,休想!”

    天降温怒,在蛇头上重重一拍,随后笑着开口,神色得意。

    “我劝你还是别浪费力气了,你说你逃跑了几十次,有哪次成功过?若是你再不听话,信不信我抓只鸡来把你当成虫子吃掉!”

    连带着恐吓加威胁,那条小蛇似也死了心,抬头看了一眼一脸得意的天降,“沙沙”地重新钻进天降怀里,没了动静。

    “乖”

    天降赞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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