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星界征服:女王大人求抱抱-第7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算死也要轰轰烈烈,绝对不坐以待毙。

    他的字典里没有引颈就戮这个词!

    ***

    林艾薇轻轻哼起了歌。杀了四个人,凝结的煞气对她半点损害也没有。

    因为,她没有负罪感。

    人族就本质的意义上说是食物。

    如今,有了能吃的,所以就只剩下喜欢和不喜欢这两个选项了。

    泾渭分明。

    只有悠扬优美的声音在寂寥的冻原上回响。

    秦观月默默的听着,总觉得林艾薇唱的这支歌似曾相识,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听过。

    他忍不住说道:“薇薇,歌词呢?你的歌词怎么不唱?”

    林艾薇一直勾着脏货的手臂,抿了抿嘴说道:“记不起来了。”

    这么说着,她又哼了起来。

    秦观月听了几遍,旋律就变得熟悉异常,于是也跟着哼起来。

    两个人合唱,音调就丰富了许多。秦千叶跟在后面,听着他们相亲相爱的唱着歌,简直不能再悠闲,不由暗暗叹息。

    果然,这小妞只是把狩猎当作郊游。

    见识过她的可怕杀招后,秦千叶总算对他这个狩猎小组的实力有了清晰的认识。

    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所有门阀队伍中最强的。

    刹尔缇倾听着两人的声音,渐渐升起了疑惑。

    他曾经听小妖女唱过这支无名的曲子。很好听,现在又唱起来了,似乎她只会这一首,难道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于是,记忆力超强,音乐细胞相当不错的恶人也开始跟着哼哼起来。

    秦千叶已经风中凌乱了。

    为什么要这样?唱的那么欢,就连刹尔缇也唱起来了。

    那么,要不要跟着一起?要不要加入合唱?

    不,不,不,实在太蠢了,唱歌什么的他六岁以后就没做过这种事情了。

    尤其现在夜深人静,处于如此危险的绝地之中……

    秦千叶陷入了纠结。

    但是就在这时,有两个契约者陪伴,随着乐声越来越响,林艾薇感到有强大的精神力量循着契约涌入到意识中。

    模模糊糊的,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却有抓不住要点。

    这支曲子是她睁开眼睛时候唯一的记忆,它很重要,却是残缺不全。

    涌来的精神力越来越强了。

    意识越来越轻,仿佛无限延展到这片广阔的冻土。

    可以感受到风,感受到荒芜,感受到死亡,感受到……

    墨鱼?!

    口中的曲调戛然而止。林艾薇嘴唇颤抖,用力将意识继续延展。

    璀璨的眼瞳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杀机。

    “快!折回刚才战斗的地方!”

    她说完,立刻全力施展七星踏,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两个跟着唱歌的男人不觉明厉,不过林艾薇俨然是他们这一组的首领,自然她说什么就怎么样。

    秦阀修炼的身法武技略有逊色,两个黑头发的家伙速度都慢。

    于是刹尔缇一手拉一个,毫无顾忌的追在林艾薇的身后。

    阿克洛向来修炼全面,身法灵巧,就算境界最低,反而还跟得上。

    林艾薇心急如焚,要是她感应的没错,刚才看到就是墨煜正被一个穿着诡异的男人压着打!

    必须驰援!

    否则,他一定会死!

第944章 夜神宠儿() 
鲜血一从手臂流下就凝结成了冰,伤口深可见骨。

    就算墨武的功法再逆天,也抵不过压倒性的力量碾压。

    李瓦尔的寿命悠久,战斗经验不知比墨煜丰富了多少。就算一开始因为他不受伤的奇异武技惊讶了一番,到后来就没了新鲜感。

    “好了,孩子,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临死之前,你有什么遗言要说么?”

    武器早就被打飞到不知何处,双臂完全被坳到变形,连抬都抬不起来。腿也一样,不知道断了几根骨头。

    墨煜被李瓦尔提在手里,就像待宰杀的鸡一样,被迫抬起了头。

    他嘿嘿笑出了声,凝视着墨蓝色的天空。

    “你现在要吸我的血了?”

    李瓦尔挑了挑眉,低声说道:“你放心吧,不会感到痛苦的,反而还会很舒服。”

    卧槽!

    墨煜几乎要破口大骂了!舒服?

    谁想要被你这种古怪大叔吸血吸到舒服死掉?又不是他的苍晶!

    他身体剧烈的抖动,却让李瓦尔以为是在害怕。

    “呵呵,这么说起来,你的容貌恰好是我喜欢的类型。怎么样,孩子,你有没有兴趣做我的眷属呢?虽然你会失去体温,变得无法和正常人一样沐浴日光,但你可以过得比正常人更好,而且,更久!”

    李瓦尔轻声在墨煜的耳畔诱惑。以他现在的状态,想要发展一个黑暗眷族并不难,但如果对方意志坚强,又不是心甘情愿,很难彻底做到完全控制。

    夜血族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诱惑,李瓦尔对自己的魅力颇为自信,眼瞳中亮起了猩红的光芒。

    也许换了其他人来就会中招,但他的目标是墨煜。

    接受过金瞳的契约,自然不可能再被任何其他夜血族诱惑了。

    墨煜看着李瓦尔,古怪的说道:“你的意思是,你杀了我,然后我还要死心塌地的跟着你?你当本少是白痴么?再说了,你那么丑,又那么老,还是个男的,究竟哪儿来的自信说出刚才那么恶心的话啊?”

    “本少就算是死也不会跟你搞基的,大叔,你想也别想了!”

    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含糊,深深的刺伤了李瓦尔的自尊心。他气得直发抖,恨不得立刻就砍掉墨煜的脑袋。

    但是他身上还散发着阵阵香甜可口的香气,李瓦尔的口中渐渐伸展出狰狞的獠牙,彻底打消了将墨煜变成眷属的念头。

    他冷冷的说道:“那我就彻底吸干你的血,让你变成我的养分,第二天早上,你的尸体就会变得和冻土一样坚硬!”

    他扯开了墨煜的领口,突然神色一凝。

    “咦?!这是什么痕迹?!”

    李瓦尔奇异的发现墨煜的脖颈上竟然有两个细小的牙痕。

    这个位置刚好在动脉上面,戳的恰到好处,如果是他来的话也会选择同样部位吸血。

    如果这是夜血族的留下的痕迹,那么从两个牙痕的间距来看,应该是一名女性。

    有了这个发现,李瓦尔产生了一丝犹豫。

    这个少年,难道是某位夜血族的血食?难怪他的实力如此之强,如果习惯了常年被吸食鲜血,确实可以提高身体各项机能的活跃。

    他供饲的那个夜血族是什么身份?活在人族的世界里,还是掩藏在黑暗之中运筹帷幄?!

    杀了这个少年天才会不会惹怒对方?

    要知道,夜血族里的等级非常严苛,李瓦尔位阶伯爵级,只能算是中上游的水平。

    在上面,更有公爵级和亲王级的大贵族。

    比亲王级更加强悍的乃是始祖,又被称为夜神。这只是传说,谁也没有见过夜神的真面目。

    他是全知全能的神,是这世上诞生的第一个夜血族。对所有的族人来说,他既是母亲又是父亲,永生不死,没有弱点和瑕疵。

    哪怕是日光也无法对夜神造成任何伤害。

    大部分的夜血族都生活在属于境界线另外一端的妖族领地上。

    李瓦尔在千年前参与了妖族的侵略战争,没能来得及撤离,只能一直在哈姆特星系中流浪。

    也许在科技还未发达的时候夜血族可以是星空中的霸主,时至今日只要来一盏紫外线杀菌灯就可以让李瓦尔身受重伤。

    他过的就像蟑螂一样,小心翼翼而且从来不惹事,凭借一手漂亮的手工雕刻技术,日子过的不错,甚至后来还养了几个血食。

    只可惜,他的好日子没有过太久。有一个血食背叛了他,将他告发到了楚阀那里企图脱离他的控制。

    等到李瓦尔发觉的时候,他已经被全副武装的特种部队包围了。

    经历了漫长的水葬,终于能再次品尝到活人生血……

    这种心情真要形容的话,就像一个被判了死刑的人坐在电椅上即将行刑,突然又被判无罪释放一样激动。

    顾虑在李瓦尔的心头只转了几秒钟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是其他夜血族的血食又如何了?那个同族肯定没那么神通广大知道墨煜是死在他的手里。

    他们相遇的可能性连万分之一都不到!

    喉头发出低沉的笑,李瓦尔将利牙凑近了墨煜。

    冷森的气息逼近,墨煜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