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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与地下城-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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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着马,杰斯特冲向了原本跟在两个圣骑士后面的仆兵和扈从部队。

    洛兹飘在半空的身躯挡住了杰斯特的冲锋:“你已经到极限了,剩下的交给我。”

    浮空术支撑着洛兹飘向远处的正犹豫不决的杂兵。

    杰斯特摇晃了两下,瘫倒在马背上,手中匕首无力的掉落,而右手却紧紧地抓着黑暗风暴。

    洛兹不是法师,魔法师第一定律约束不了他:“炎击术!”

    一道圣火柱从天而降,轰鸣的火焰狂潮席卷着大地,将五个杂兵卷进火舌中。

    “爆裂火球!”

    一颗绿豆大小的火珠从洛兹指尖激射而出,击中了一个首领模样的人,爆发的火流将剩余的几人也全都化为焦尸。

    打扫完战场,洛兹从两个圣骑士身上找到了几瓶治疗药水,因为是神术药水,也可以起到压制暗元素的作用。

    “果然有这东西,出门不带药水的职阶者不是好职阶者……”洛兹随便挑了一瓶塞进自己腰间,然后将剩下的一半都开开,灌进杰斯特嘴里,另一半则递给爱琳。

    “如果不想你哥因为你而变成魔王,你最好乖乖吃药。”

    洛兹冷漠的说道。

    “真是难办啊,要是就我们两个,说不定还能成功逃进黄昏山脉,现在变成我一个人领着两个拖油瓶……”

    远处,铃铛的声音一阵阵的传过来。

    ————————————

    ps:……其实,这个系列……除了绯月和汪铭的故事……其他人的剧情都是悲剧……

    ……再过两章就回归主角视角……先把配角们处理好……毕竟……这是伏笔……

    ……还有……最近越写越没动力……今天差点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还有…………根据我自己的测试……阅读我的小说……会导致文字辨识能力下降……反正我已近找到了无数语病和错别字……懒得改……好吧其实是改不了……最近作者后台有点卡……

    吐槽完毕…… 

第四十一章 神秘的三人组() 
铃声渐渐靠近了,那是一群骑在骑乘用犬上的旅行者。

    在这个大陆上,坐骑这种东西还是很有讲究的。一般人选择马,但是马的花费并不低,劣马可以靠野草就能生存,而真正的好马连续吃上几天草,它的表现和劣马也没什么差别。即使是廉价的劣马,也不能长时间只吃草,你要真这么干,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你的马连马鞍都背不动。

    在马这种生物之上,还有很多更好也更贵的坐骑,最著名的就是——龙。

    当然,这种生物都是有价无市的顶级坐骑,好比是地球上的重型航母,有标价,但是人家就是不卖。

    除此以外,介于两者之间的,就是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魔物坐骑充斥着市场,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甚至还有土里钻的,你能想到的或者想不到的都能在这个世界找到。

    那群旅者骑着的大型犬,就是这类莫名其妙的坐骑。

    为什么骑的是狗呢?不仅仅是因为狗这种生物暗合天道,你想,别人骑的都是吃素的,咱骑的那是吃荤的,说出去倍有面子是不?你说是骑着一匹马拉风,还是骑着马大的狗拉风?

    好吧,真正的原因是——骑乘用犬有战力。你想啊,一个骑狗的和一个骑马的面对面冲锋,双方在坐骑背上对砍,不分胜负,然后骑狗的坐骑突然一口咬死了骑马的那匹马……

    之后,就是骑马的被一人一狗围殴。

    “其实是因为,这些狗都是我召唤出来的,所以不花费一分钱……”

    少年环抱双臂,很有派头的坐在一条牛犊大小的巨犬背上,巨犬碧油油的狗眼不安分的转动着,鲜红的长舌头不断吞吐。

    “忘了介绍,我叫长锋,是一个专攻召唤系的法师……不过,我只能召唤狗,各种各样的狗……”

    少年摘下尖尖的巫师帽,向三人自我介绍道。

    杰斯特曾经是一个资深冒险者,一听他的话,马上就想起了某个传说中的名字。

    “你就是……你就是来自狗村的……那个,那个谁来着……啊!对了,你就是‘碧眼的恶犬’!三阶召唤师中的鬼才!”

    鬼才,担得上这个名号,那就意味着这个人绝对不正常。这位长锋据说是来自一个召唤师村落,那个村落最著名的就是犬系生物的召唤,因此也被称作狗村。尽管这个背景已经够凶残了,长锋却一点都没消停。首先,据说他被村民捡到前,是由野狗抚养长大的,因此天生就能和犬类生物讲话,而且,在成为召唤师之后,长锋专攻召唤系的犬系生物召唤,甚至偏科到除了犬系生物召唤和必要的辅助法术之外,什么法术都不会的程度。

    身为一个三阶召唤师,长锋表现出了远超三阶的实力。曾经有一次,一个正统的四阶召唤师对长锋说了几句不堪入目的话——可能是长锋长了一张嘲讽脸——总之两人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战斗,具目击者称,当时至少有四十几只召唤兽在酒吧对咬,而这场战斗的结尾,一条水牛大小的恶犬咬断了召唤师的左手。

    这还没完,召唤师被狗留了一条狗命,当然不会消停,纠集了好几个同伴,摸进了长锋的房间。

    第二天,小镇的广场上出现了一堆尸体,全都被撕成了碎片,根据几个老手的说法,尸体上的咬痕应该是由超大型的巨犬造成的。

    “至少有大象那么大。”

    杰斯特回想着这个家伙的事迹,发现每一次都是别人挑衅他,总的来说还是一个比较安分的人。

    “那么,长锋先生,请问你……有何贵干?”

    长锋嘴角轻轻翘起:“红发的杰斯特,你的威名我也是有所耳闻,单挑双头蛇,斩落雨雾双子,咱谁不知道。但是没想到你胆子居然大到敢和教廷明面上对抗,真是不要命了。”

    杰斯特的手无意识的伸向收在剑鞘中的黑暗风暴,声音依旧冰冷:“你打算让我拔剑吗?”

    长锋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碧绿的长发从长袍间散落到狗背上:“哪有那回事,我只是路过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走好了……你们也是去彩虹城吧?”

    杰斯特想了想,彩虹城的确是在暮山公国境内,两方顺路。

    “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教廷派来的?”

    长锋打了个响指,远处才草丛一阵晃动,一直延伸到长锋面前。一条大狗叼着一个半死的人从草丛里跳了出来,看那服饰,正是教廷的牧师。

    牧师是绝对做不得假的,身上的神圣气息、胸口的银质圣徽、要上的圣器,全都证明了这是一个牧师。

    “教廷也在追杀我,所以我没必要和你为敌。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相信你也听过这句话。”

    洛兹伸出手:“很高兴和你同行。”

    长锋也抓住了洛兹的手:“我也很荣幸。”

    杰斯特转身对爱琳说道:“妹妹,过来和长锋先生打声招呼……呃……”

    爱琳正站在长锋身边,逗弄着怀里的小狗崽。

    “它叫什么名字啊?”

    “还没取名呢……它是在黄昏山出生的,就该有个黄昏山的名字,就叫它小萌吧。”

    “小萌和黄昏山有什么关系……”

    长锋望着遥远的西方:“因为,据说黄昏山里住着一条很可爱的红龙,那条红龙还有着一群很可爱的后宫。”

    杰斯特打断两人的对话:“我们还是赶紧上路吧,这里不安全,教廷的人随时都会追上来,有什么话我们可以路上说。”

    路上。

    杰斯特黑着脸,骑着一条新召唤的大狗,走在队伍的侧翼。

    他注视着队伍前端的长锋,后者正抱着爱琳,嘻嘻哈哈的聊着天。

    不知为何,心里酸酸的。

    因为爱琳眼睛看不见,因此杰斯特打算抱着爱琳,可是这些青光犬搭载两人之后速度就赶不上众人了,而更大一级的狗杰斯特又操纵不动,只好把爱琳交给长锋。

    “当时,我们刚从黄昏山出来,就听说有人买下了那柄受诅咒的黑剑。结果我的同伴,也就是这位——厄洛斯,因为是炼金术师,所以对黑剑很感兴趣,说是要找到黑剑主人的尸体,仔细研究下黑剑的作用模式。

    “但是呢,黑剑的主人居然没死,反而把黑剑的诅咒解除了,厄洛斯原本为了研究他的尸体,已经买了很多炼金术用具,结果这样一来,这些东西都用不到了。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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