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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蛋岛奇幻历险记-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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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本善惊讶地一把抓起束魂宫,上下左右地找了个遍,没发现一点缝隙,掂在手里也和原来一般轻,虽是亲眼所见,仍不敢相信这么小的玩意竟装下了一个人。

    戚龙淡淡一笑,道:“瞧不见的,那边是另一个世界。要取出肉身时,只需滴一滴人血在凹槽里即可。”

    沙本善心有不安地又瞧了一眼那边地上的半截残躯,问戚龙:“这束魂宫有多大?”

    戚龙想了想,道:“这我也不清楚,棺材嘛,应该也就是一个人大小吧。怎么?”

    沙本善说:“把你们帮主丢在这儿实在说不过去,挤一挤,一个半人应该装得下的。我师父那朋友很有本事,说不定也可以把你们帮主复活过来呢。”

    戚龙的神色变得有些严肃:“少侠的好意戚某心领了,但且不说复活半具残躯是否可能,即便可能,此事也断不可行。”

    “为什么?”沙本善很纳闷。

    “生死无常,轮回有道,踏入阴曹地府之人再回阳间,难免带回些不该有的东西。刚才若不是见少侠如此伤心,我也会先劝你三思的。戚某行走江湖这些年,确实听说过起死回生之术,也见过起死回生之人,但结果……”

    “结果怎么样?!”沙本善追问道。

    “此事恕戚某不便明说,何况我也只见过一例,并不代表全部,结果也不是绝对,毕竟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也许你师父的那位朋友真的记忆超凡回天有术,再或者你师兄确实命不该绝,此时皆难下断言。只是我们帮主向来固执,生前就一直反对此类邪术,若是真的把他复活过来,他就会马上又自杀的,自杀前还会揍我一顿。”

    “……”沙本善无言以对。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抗拒复活术之人,不过沙本善清楚地记得,当初被霹雳烤焦的大师兄雨闻的的确确是被居然大师从死亡边缘拽了回来,其中的细节师父和居然大师都没对他们讲起过……

    忽然,沙本善的脑海里闪过一个令人不安的念头,会不会雨闻当时已经死了,而居然大师对他使用了复活术,结果像戚龙所说的那样,产生了副作用,导致雨闻的性情变得更加残忍暴虐,成了皇犬忠的帮凶,替他杀了私自出逃的爱妾,又一路追杀沙本善和凌金……

    但这里面还有许多疑团,沙本善不禁陷入了混乱,喃喃道:“可是居然大师为什么要……”

    “居然大师?!”戚龙一声轻呼打断了沙本善的纠结。

    “你说的是不是一个胖胖的和尚,只有一只胳膊,酒不离身的?”戚龙比划着问沙本善。

    沙本善连连点头:“是啊!是啊!你认识他?”

    “之前不认识,最近听好几个兄弟说起过,在弧淖城见到过他,碰巧住同一家客栈,聊得甚是投缘,还与他对饮了一番,好酒量。”戚龙回想起来脸上仍不免露出一副痛快的表情。

    沙本善又惊又喜:“他也是来帮忙对付这些敌人的吗?”

    “好像不是,”戚龙说,“我们是在弧淖城郊外分的道,我们赶往这儿,他进了弧淖城。”

    “弧淖城?”沙本善又陷入了沉思,既然五师兄和居然大师同时出现在弧淖城附近,有可能都是受师父之托前来助战退敌的,可为什么他们不同行?难道居然大师另有任务?莫非也和“陌路尺”有关?

    戚龙见沙本善出神,便提醒到:“沙少侠,事不宜迟,快去医治你的师兄吧,这里的事交给我们处理就好了。”

    “多谢,后会有期!”沙本善也不再多想,感激地朝戚龙和他的伙伴们颔首致意,转身将束魂宫放入背囊,与凌金骑上擎天猪,乘风西去。

第一百七十九章() 
弧淖城不大,曾经只是座普通的江边小镇,像一颗不起眼的小钉子嵌在一日江畔,却把江这一边清晰地一分为二:沿江而上八百里皆为平原,顺流而下一千里都是戈壁,一千八百里内只有这一座孤城。

    弧淖城的身份也因此一分为二:和平时期,这里是贸易枢纽,南来的烟酒糖布茶和北来的牛羊骆驼马都汇集于此,留下了遍地的铜臭味;战争年代,这里又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智虚国和混沌国的士兵来了又走,留下了漫天的尸臭味。

    天色将晚,愁云漠漠,惨雾蒙蒙,前往弧淖城的路上男女老少络绎不绝,他们迎面而来,大多徒步,肩挑背扛着胡乱打包的家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少数人骑着比自己还孱弱的老马或骡子,脸上皆挂着疲惫而绝望的神情。推着板车唉声叹气的农夫、拄着树枝怀抱婴儿的妇人、一瘸一拐不停咳嗽的老汉、捂着额头血迹斑斑的少年……一一从沙本善和凌金身旁经过,没人看他们一下,仿佛彼此走在不同的世界。

    凌金叫住一位老妇:“老人家,你们这是要去哪?”

    老妇抬起泛着血丝肿胀如桃的双眼,用干涩的声音答道:“阴曹地府。”

    沙本善忙问:“出什么事了?”

    旁边一位老汉摆摆手:“少管闲事,逃命要紧。”

    他们愈发要探个究竟,加快脚步赶到城下,只见城门外聚着黑压压一群百姓,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官兵在中间炸开一个圈,皮鞭棍棒起起落落,咒骂声、打斗声、哭喊声绞作一团。官兵中有位骑着枣红大马的黑袍将军,脸颊和手背都长着浓密的汗毛,活像只类人猿。他满脸杀气,仿佛眼前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连他胯下的畜生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踢翻数人。

    城门里忽然闪出一名士兵装束的少年,十七八岁光景,面容俊朗,身形健硕,一下冲到马前,拽住缰绳,高声叫道:“将军,四处都在闹饥荒,敌人又近在咫尺,赶百姓出城无异于置他们于死地啊!”

    大胡子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存粮只够三天,养不了这么多废物。”

    小卒更激动了:“军粮早就吃完了,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百姓们的,抢了他们的粮食,还赶他们出去送死,怎么可以这样?!”

    “住口!”大胡子举鞭指着小卒,“没有我们守城,他们早就死了!他们留在城里只会拖累沙本善们一起饿死,出城去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活路。”

    小卒死死盯着大胡子的眼睛,目光如电:“活路?那你怎么不把百姓留在城中,带着将士们杀出去找活路?”

    啪!小卒白皙的脸上瞬间横出一道鲜红的鞭印,却依旧昂首傲立,毫不闪避。“你算什么东西?在老子面前指手画脚!”大胡子气得胡子根根倒竖,暴甩一鞭,惊了胯下坐骑。那畜生扬头嘶鸣,挣脱小卒的手,一侧身向旁边的人群冲了过去。

    小卒疾步挡了过去,与马撞个满怀,飞出数丈,重重跌倒在地,生死未卜。枣红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大胡子猛勒缰绳,枣红马前蹄高举,人立半空,眼看就要向一名被人群挤翻在地的小女孩踩下去。女孩避之不及,只能一手扶着受了伤的脚,一手遮头。

    千钧一发之际,那小卒竟又从地上翻身跃起,灰头土脸地扑了上去,用身体护在女孩前面,双臂各擎一只马蹄,怒吼一声,竟将整匹马掀翻在地。众卫兵呼啦一下围上去,矛剑齐指,却慑于威势,无一人敢上前擒拿。

    小卒指着他们悲愤地质问道:“不顾百姓,守城何用?”

    大胡子从一名卫兵手中夺过长枪,二话没说,径直奋力向他掷去。长枪呼啸着贯入小卒胸膛,直透脊背,竟连同小卒身后刚刚站起身的女孩一并刺穿,二人同时倒地。

    凌金惊叫起来,沙本善也愣在当场,利刃穿透铠甲撕裂皮肉的声音如此刺耳,殷红的鲜血映入眼帘,就像热油一般注入沙本善心中的怒火。

    但沙本善没有必要对大胡子做什么了,因为还没等沙本善出手,狂怒的人们已一拥而上,将他连人带马撕成了碎片。城中响起密集的锣声,官兵蜂拥而出,打杀声乱成一片。混乱中,两个年轻的小伙子舍命抬起那位小卒的尸体往山里奔去,沙本善拉着凌金的手,紧跟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溶洞内。

    小卒气息全无,紧闭双眼,平静地躺在地上,胸前仿佛绽开朵朵红梅。沙本善望着他,百感交集,刚才的情形沙本善竟没能及早做些什么,而他那股义无反顾的气势更令沙本善感到惭愧与后悔。

    “他是个好人,不能把他跟那些狗官兵葬在一起。”一个小伙说。

    “带着他跑不远,先埋这儿吧,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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