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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就不是野生的地精了”旁边的图斗法师插话道。
“野生的地精?图斗法师,难道地精还有家养的?”蒙德好奇的问道。
“哎,说家养的也不正确,准确说是被驯服的。地精这种生物贪婪、怯懦而卑鄙,很容易成为更强大生物的奴隶和仆从,它们能为任何人效力。当然,一般来说只有那些邪恶阵营的生物才对它们感兴趣,他们喜欢用地精当炮灰或者别的什么消耗品”
“难道这群地精是为蜥蜴人效劳?”玛文问道。
“谁知道呢?无论它们为谁效力,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消灭掉就是!”图斗耸耸肩,心里不以为然,他不认为地精这种东西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那些地精在付出了巨大伤亡之后,好不容易才冲到阵列前面,但此时人类的长枪阵已经准备好了。三列长枪林立,锋利的枪头闪耀着杀意,指向不自量力的地精们。因为地精实在太矮小了,所以长枪的枪头是略往下指。#####
第54章地精杀戮者(上)()
此时,人类的阵列是长枪兵站在中间,分为三列,施法者们站在最后。两翼是剑盾兵和体术系职业者。
蒙德和几位骑士、圣武士都站到了最前列,和剑盾兵一起。原本以蒙德术士的身份,只需站在后排就好了,但蒙德出于挣经验,不,挣能量的考虑,主动要求站到第一列。
长枪兵是冷兵器时代军队中不可或缺的兵种,功能全面,不仅可以对抗步兵,还可以更好的对付骑兵。长枪的工艺简单,性价比高,制造一支长枪不需要太多昂贵的金属,也不需要太复杂的工艺,便宜的价格使其能够大量的装备部队。
相对来说,长枪的杀伤力是冷兵器里很强的,俗话说“刺死砍伤”,也有“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的说法,这都是说明刺杀的杀伤力远远大于砍杀。在对方装备重甲的时候,长枪可以比其他兵器更好的发挥穿透力。无论对方是皮甲,锁子甲还是板甲,长枪都可以轻易的穿透对方的盔甲。
长枪兵一旦排成阵列,无论对谁都是一种巨大的威胁,除非有大量的职业者使用远程打击,否则密集的长枪阵几乎是无解的,只有依靠长枪阵才能对抗长枪阵。最重要的是,长枪兵的训练相对来说最简单,一般只要经过半年的训练,就可以训练出合格的长枪兵。所以长枪兵这种兵种,这也是现今人类各个势力数量最多的主力兵种。
普洛斯帝国自然也不例外,他们的长枪兵方阵当年纵横大陆,不知多少势力、多少种族被这些看着不起眼的长枪兵戳翻戳死。
此时在军官们的指挥下,普洛斯的枪阵排成了对小型生物阵列,第一排微微斜指下方,枪尖距离地面约一普尺(约50厘米);第二排枪平举,枪尖距离地面约二普尺(约1米);第三排枪微微上抬,枪尖距离地面约三普尺(约1。5米),这是为了防止地精跳起来,这些小东西别看体型不大,但是跳跃力还是不弱的。
士兵们紧紧握住枪杆,死死盯着怪叫着冲来的地精。这些胆小的地精今天不知是嗑药嗑多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然一反常态的向长枪阵冲来。
“啊啊啊”地精们举着它们简陋的武器,龇牙咧嘴的冲了过来。此时,除了几位游侠和专业弓箭手,普洛斯官兵已经丢掉了弓弩,做好了近战准备。
“注意,刺杀!”一名指挥枪阵骑士大喊一声,长期训练的长枪兵们几乎下意识的将长枪刺了出去,对于这个刺杀动作他们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了。
“噗噗噗”地精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刺破肉体的闷响,以及一片短促的惨叫。开了血槽的十字枪头,轻易刺穿了地精们的那拙劣的皮甲和下面的皮肤、肌肉,进一步捣毁了它们的脏器。枪头后的小横梁阻止了枪刃更深的刺入,以便士兵回枪。
跑得最快的几个地精就好像被戳破的水袋一样瘫倒在地,腥臭的血液喷泉似的从身上几个新增的恐怖伤口里流出。
“回枪!”骑士一声大喊,长枪兵们整整齐齐的抽回了枪杆。
“刺杀!”长枪兵们大喝一声,踏前一步,挥动双臂,利用腰部力量和体重的惯性,又发动了一次凶狠的刺杀。
“啊啊啊”又有一群跑得快的地精被戳成了蜂窝。
三轮刺杀之后,长枪前已经倒下了上百名地精,十几个命大没死的,趴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它们也试图发动攻击,但是普洛斯的长枪长达12普尺(约6米),在此距离上可免受大多数敌人的反击,以地精的小胳膊短腿,根本就凑不拢。枪刃的尾部约有一米长的一段用是铁制成的,以防止它被敌人的砍刀或战斧砍断,搞得地精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在躺下了上百只地精后,它们似乎也回过味了。有一些脑子灵活的地精就试图绕过长枪阵,从侧面进攻。在地精们看来,那些剑盾兵的武器要短多了,看起来似乎更好欺负的样子。
但是在这边它们也没占到便宜,甚至更倒霉。要知道,剑盾兵不同于长枪兵,这个兵种是典型的重装步兵,需要接受比长枪兵更严格,更专业,以及至少一年半以上的专业训练,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剑盾兵。剑盾兵通常都是由扈从或者精锐老兵担任,他们的个体战斗力可远远超过长枪兵。但是这个兵种对兵源素质要求较高,训练周期长,而且装备昂贵,所以数量无法和长枪兵相比。
更何况这里还有一群体术系的职业者,这些人的战斗力更高。早就给自己刷了几种buff的蒙德很轻松的面对十几只冲来的地精。
“七彩喷射!”蒙德举起左手对着前面一指,沉着的放出了一个法术。
只见一道斑斓炫目的光芒由他手中呈锥状散射而出,覆盖了他前方15米的范围。那些正在奔跑的地精们身体一僵,顿时一个趔趄,就好像被击倒的保龄球一样,翻到一片。
“去死吧!”蒙德一个垫步冲了上去,开始了对地精的杀戮。被云球寄宿的长剑锋锐绝伦,手起处,衣甲平过,血如泉涌。“脚底抹油”赋予他高速的移动力,“克敌机先”使他获得敏锐的洞察力,可以准确判断出攻击的时机。
此时的蒙德就像一台人形绞肉机,在地精群中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一片血雨。
其他的体术系职业者们也各显神通,开始了对地精们的无情杀戮
当损失超过一半时,地精们终于撑不住了,它们发出惊慌的怪叫,转身就跑。追杀就不能指望长枪兵了,他们列阵之后很厉害,但是机动力是他们最大的弱点,这个时候主要就看剑盾兵和职业者了。
普洛斯军的阵型在快速向前推进,长枪兵们也解散了阵型,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的开始追杀溃逃的地精。
而在此时,距离战场约500多米的一处丛林中,潜藏着七个庞大的身影,十四只闪耀着凶光的眼睛,正在静静的注视着战场的情况。#####
第55章地精杀戮者(中)()
蒙德因为加持了脚底抹油,是冲得最快的那一批,战果也最多。当他从一个戴着破烂头冠的地精身上抽出长剑时,周围百米已经没有站着的地精了。
当然,在蒙德的视线之内还是有一些逃跑的地精,但都跑得很远了。别看这些小东西一双小短腿,逃跑起来真算是转进如风,要是放地球上,估计能让刘翔蹲墙角画圈圈。而且地精生性混乱,逃跑起来也是一哄而散,这里又不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地形,周围众多的灌木和草丛是小体型生物天然的避难所,几百只地精乱哄哄的往里面到处钻,想要把它们都干掉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蒙德突然看到,刚才宰掉的那只地精首领腰间有个鼓囊囊的皮包。这只地精首领原本是在队伍后面,如果是正常情况,这家伙早得逃跑得没影了。但这次不知是为什么,这家伙仿佛转性了一样,不但没逃跑,还去阻止部下的溃逃。
然后它的努力并没有什么卵用,被杀破胆的地精们本色尽显,全放羊了,漫山遍野到处都是,它就算再牛叉也有拦住几个?而且这还让它丢掉了逃离的机会,当他决定对部下“放弃治疗”,试图也进行战略转进的时候,蒙德已经冲上来了。面对加持了脚底抹油buff的蒙德,他已经跑不掉的。
其实这只地精首领的实力也是不弱,这是一名开启了源种的职业者,据永恒之书的测量是一位8级游侠和2级战士,一位如假包换的中阶职业者。当然,以地精本身在生理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