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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道路的状态还算好的,至少能通行车辆。这里的地面和平时一样,有些潮湿,因此一大群人马通过,也没有带起一点尘土,空气中更是弥漫着一种混合着泥土和那种属于草木特有的清新气息。道路两边不时能见到点缀在绿色中的五颜六色的花朵,算是在枯燥的行军途中多一点聊胜于无的风景。
好吧,这种风景要塞的官兵们都看腻了。
蒙德原本骑在马上和同事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突然他抬起了头四下观察。周围的灌木丛很安静,没有看出有什么不对,但是在他的虚拟地图中,却发现在前方200多米的地方有着一群红点。开启虚拟地图也是需要耗费精力的,蒙德现在也不可能一直开着,所以一路上他也只是遇到地形比较复杂的地方才开启一下。刚才他看到前面的灌木丛很密集,就下意识的扫了一下,没想到这下真的有发现。
他只是稍稍一扫,就数出这些红得发紫的光点的数量,起码有200个以上。永恒之书的统计数量是267个,而且这还只是以他为圆心的260米范围内,范围外的还不知道多少呢。
看着这些代表敌人的光点,他吓出了一身冷汗。对方数量可不比他们的加强中队少啊,而现在大伙都没穿金属盔甲的,要是在这种地形遭到伏击,乐子就大了。
“玛文骑士,请停止前进!前面有情况”蒙德连忙喊起来。
而在这时,那位叫埃苏拉斯提伦艾尔的“奶射”,哦,是游侠兼德鲁伊也有了反应。他突然从马上跳下来,同时摸出了背上的长弓。他也向玛文说:“中队长,前面有点儿不对”
“停止前进!注意戒备!”玛文马上发出命令:“所有人注意,一半人弓弩警戒,一半人准备着甲备战,然后轮换”
众人连忙从车上拿出自己的盔甲,在同伴的帮助下穿起来。
一般情况下,官兵们都是把盔甲放在辎重车上,在战斗前才穿着。因为大沼泽地的气候炎热而潮湿,如果一直穿着金属铠甲,会相当难受,别说普通人受不了,就算是低阶的职业者也有些扛不住,倒不是说他们承受不了重量,而是受不了这种气候,要是来个中暑啥的,就是毫无意义的非战斗减员了。
普洛斯帝国军虽然没有以前那么牛叉,但是这种基本训练还是没落下,官兵们的着甲速度很快,短短几分钟内就完成了着甲。随后他们又利用空着的辎重车建立了一个临时性的防御车阵,当两波官兵都完成着甲后,一个完整的阵列已经摆了出来。
顶盔掼甲的蒙德拿着剑盾警惕的注视着周围,这里距离他们要去的三叶柳堡还有大约十公里。他旁边的埃苏拉斯有些好奇的说道:“蒙德,没想到你也察觉到了前方灌木丛的异常,通常只有游侠和德鲁伊才有这种本事,没想到术士也有。”
“啊,是奶哦,埃苏拉斯,我很小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不过有时有有时没有”蒙德刚才走神,差点儿就顺口把对方叫成“奶射”了,还好反应的快。呃,以埃苏拉斯那个弓箭流游侠加德鲁伊的职业配置,如果按照前世网游中的说法,这就是一个能奶能射的“奶射”。
秋日的阳光洒了下来,整个疏林都在阳光之下,周围不断传出阵阵虫鸣,几只小虫扑扇着翅膀,在草木之中四处飞舞。在这批看似和谐的场景里,却隐藏着杀机。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了,前面有伏兵。
一只小虫停在一株野花上,植物却突然动了,顿时吓得小虫呼啦的飞起,向着远处逃去。原来,在这片灌木丛中,竟然躲藏着两个“人”。不仅是这里,在蒙德他们前面不远的这片灌木丛中,几乎每个能够隐藏身形的地方,都藏着“人”。
哦,准确是说是人形生物,它们是一帮地精。
地精又名大耳怪、小恶鬼、小妖怪,这是种身高一米左右的类人生物,它们骨瘦如柴的身躯上顶着大得不成比例的脑袋,大头上通常没有毛发。脸部宽阔,鼻子扁平,嘴巴很大,嘴里还有尖细的獠牙。晶晶亮的红色或黄色小眼珠里投射出贪婪的目光,有着招风巨耳又大又尖,这也是“大耳怪”名称的来历。根据,地精的肤色通常基于环境和亚种的不同而变化;一般从暗绿色、灰色、橘色、深红色到黄褐色不等,而蓝色、黑色甚至苍白的地精也曾被人目击。
这些矮小而丑陋的矬子们个性十分矛盾,贪婪又卑劣,孱弱而懦弱,狡猾而善于诈欺。而且他们几乎能吃任何东西,环境适应力十分强大,从北极的冻土到南方的岛屿,乃至从空气稀薄的高原到地底的幽暗地域都有分布。这就是一种小强似的类人生物。
它们的战斗能力弱小但会以大批群体行动补其个体战斗力的不足。这种生物十分狡猾,如果数量不超过目标一倍以上,他们是不会发动攻击的。
这种天性混乱的生物并不是合格的士兵,当它们发现准备伏击的人类在埋伏圈外停下来之后,这些家伙就忍不住了。
“嗷嗷啊嗷嗷啊”几只地精突然跳出草丛,大喊大叫着向人类冲了过去。这一开头就不得了,所有埋伏的地精都跳出来,开始进攻了。它们就这么乱哄哄的冲向了人类的防线。
“”普洛斯帝国的官兵互相看了看,都有些无语。
“射击,把臭烘烘的东西给我赶走!真是晦气!”玛文骑士气呼呼的说道。#####
第52章地精(上)()
哪怕地精再怎么弱鸡,当几百只地精一起发动冲锋的时候,那场面还是比较震撼的。漫山遍野的地精们跳出埋伏地点,拿着各种粗制滥造的简易武器,怪叫着向普洛斯军涌去。
“我觉得有点儿像破布娃娃”蒙德不禁想起了前世记忆中网络上的一首诗,诗曰:
身如矮人瘦五分,体似半身高三寸。
阔面凹鼻琥珀目,尖耳毒牙垂膝拳。
钉锤撩动惊日月,座狼穿行泣鬼神。
九州遍处皆兄弟,诨名唤做哥布林。
这些丑陋的小东西站起来也只有1米高,它们那瘦骨伶仃的身躯和宽大笨重的脑袋比起来,实在是小的可怜,看起来就像做工粗陋的大头娃娃。
“好家伙,这里的地精起码有六七百只,这里什么时候成了地精窝了?”一名见习皱着眉头说道。
一名骑士不以为然的说道:“如果只是地精,倒是不用担心,这种东西很好对付,只要干掉一批,其他的自己就会跑掉。”
是的,自从看到对手是地精之后,普洛斯的官兵们明显松了口气。没别的原因,地精这种生物实在太弱鸡了,哪怕是一个没经过任何战斗训练的农民,也能将其痛扁之。何况是全副武装的帝国正规军官兵,更是可以吊打他们。如果是相同数量的蜥蜴人或沼蜍人,官兵们会很紧张,但如果是地精的话,他们完全就是一种很放松的心态了。别看这些地精数量是官兵们的三倍左右,打起来跪的绝对是地精,更不用说,加强中队还有十几名施法者呢。
玛文皱着眉头骂道:“他妈的,怎么会有这么多地精?情报上却没有这个消息,这些该死的斥候,眼睛都瞎了吗?这么多地精都发现不了!”
别看这些地精长着一对小短腿,但它们冲刺的速度也不比人类慢多少。在这些地精当中,还夹杂着一些骑兵。嗯,没错,是骑兵。当然它们的坐骑不是马,而是一种既像老鼠又像狗的生物。
这是地精犬,这种牛犊大小的动物以其极丑的外貌,糟糕的气味,怯懦又易怒的本性而闻名。它们的外形长得像大型猛犬,但是在脸正中长了个扁平的鼻子,还有圆鼓鼓的眼睛和露在嘴唇外面,十分像老鼠的丑陋的大板牙,还有一条老鼠似的长尾巴。它们体表的毛很少,还长着各种乱七八糟的疥癣一样的东西,看起来就像是得了严重皮肤病的超大号老鼠。
虽然被叫做“犬”,但是实际上,地精犬根本不是犬科动物,它们是一种大型的啮齿类生物,只是因为它们细长的四肢和成群狩猎的习惯,才给它们赚来了“地精犬”这个名字。就像人类和半身人用犬一样,地精也将地精犬作为好用的坐骑和其他犬适合的工作。地精不在乎地精犬是不是应该换个正确的名字,当然它们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现在地精群里就有五六十个骑着地精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