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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老头,在看秦风的时候,也正在喝着酒葫芦里面的酒呢。听了那女孩儿的问题,忽然就噗嗤一声笑,被酒水呛到了。然后猛烈地咳嗽起来。
很久之后,他才苦恼地笑道:“灵儿啊,别听他胡说,这个公,这个母,哎呀,这都是下流话,没什么好解释的。你不知道也罢。”看到秦风关着屁股,两条腿摔飞快地往上跑,他更是戏谑地喊道:“喂!小子,加油啊,再不跑,下次就要见红了!”
那女孩子笑圆了嘴巴,笑弯了眉毛,笑弯了腰,可她还是调皮的眨着眼睛,没完没了的说道:“哦,峰爷爷又喝酒了,我回去告诉爹去。只要你不给我解释什么是公的,什么是母的,什么是精尽狗亡,我就把你违反门规的事情告诉我爹!哼”说完,她居然加快速度,沿着秦风那一条道,往山上飞去。
峰爷爷大吃一惊,立刻拉着她,苦恼地叫嚷道:“哎呦喂,我的小姑奶奶,你可别这么干啊。要是让你爹知道我喝酒,爷爷铁定要受罚的呀。”
小女孩儿露出一个胜利的笑容,昂着头,好像非常威风地叫道:“那好,你给我解释,什么是公的,什么是母的,还有,什么叫做精尽狗亡如果解释的好,我就不告诉我爹。”
老头脸色一红,尴尬地抓了抓脑袋,然后才黑着脸解释道:“这个公狗啊,就好比是男人,母狗,就好比是女人。这个精尽狗亡嘛那小子是流氓,你不需要弄明白。”
秦风一边被狗追,一边听着上面两人的对话,心里不由得乐了起来,这小女孩子,还真是傻子啊,居然公母不分,嘿嘿,有意思。
“你的解释我不满意,我回去告诉我爹去,说你喝酒了。”小女孩不满地叫道。
峰爷爷再次拉住他,惊慌地喊道:“别啊!我说,这个精尽狗亡嘛。应该是公狗和母狗做那种阴阳和合的事情,做的太久了,公狗的精阳元气丧失殆尽,所以就死掉了!”
听了那老头的解释,小女孩儿一下子呆住了,她捂着耳朵尖叫了一声,而后连连骂道:“臭流氓,你真不要脸,我不听不听不听了!哼!”
峰爷爷一愣,无辜地指着自己又指指下面的秦风,苦恼地笑道:“臭流氓?你是说峰爷爷,还是说他呢?”
“你们都是!哼!”小女儿气愤地喝道,而后她望着下面那个咧着嘴巴,发出哈哈哈大笑的秦风,怒气冲冲地喝道:“臭流氓,真下流,这是我给你的教训!”
说完之后,她小手一挥,一片灵符忽然落下,那些黄色的灵符,一到了空气之中,猛然化为漫天巨石,追着秦风砸下。
“哎呀!我的妈呀!”秦风憋屈地咆哮一声,运转全身的内力,猛然跳起,居然一跃之下,去了十丈开外!
小女孩的灵符落空,正要追来,峰爷爷一把拉着她,肃然喝道:“这个弟子好根基,别欺负他,或许他是你爹看好的人呢?我们回去问问吧。”
说完之后,他扯着很不甘心,气的哇哇大叫的小女孩儿,猛然向山顶赶去。
他们去的方向,居然就是青城山庄!再联想到他们的对话,秦风忽然觉得,这小女孩儿是大有来历的。
所以他停了下来,猛拍自己的大腿,仰天叹息道:“小爷我长的不像坏人啊,咋就尽遇到倒霉的事情呢?”
汪汪!
看到他停下了,大黄狗身子飞一般的追上。
秦风哇的叫一声,即刻向山上冲去,并且苦恼地骂道:“最倒霉的是,有条大黄狗总是在后面追着小爷咬,敢明儿老子一定宰了你吃狗肉!”
“哈!一黑二黄三花四白没错,你是黄狗,你的肉肯定是很好吃的。嘿嘿,发财了,大黄啊,我要吃了你,你知道吗?”秦风苦中作乐,嘀嘀咕咕的叫骂道,可他不知道大黄果真能够听懂一些简单的人话,所有他骂的越凶,狗追的就越猛。
大黄在青城山庄呆了快二十年了,烨明子平常也很喜欢它,所以他沾了仙人的光,吃过不少灵丹妙药。以至于它也延年益寿了,长达二十年之久,居然都没有死。
更何况,烨明子在闲暇之时,也会与之对话,所以听惯了人话的狗,也就能懂得人话。要说到狗类聪明,这天底下就没有比它更聪明的狗了,他拥有一些灵智,拥有很长很长的寿元
甚至有很多弟子都在私下里说,假以时日,大黄或许也会成仙的
半天的时间,秦风挑了两百担的水,这也就意味着,他的肩膀居然扛过了四千斤重的东西!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事情,要在以前,他想也不敢想,自己也会如这么能干的时候。
更让他觉得惊讶的是,自己明明风寒缠身,当初站也站不起来,可是经过这么一番强度极大的体力劳动,他的风寒居然就好了。
所以在惩罚结束之后,他又回到河边,直接跳到河里,痛痛快快地洗了下身子。也就在这时,他发觉自己的皮肤上面,再次黏上了一层乌黑色的,如同肥沃泥土一般的埋汰之物!
李宗泫说过,这是洗精伐髓!
一般人挑水,无法达到洗精伐髓的效用,但是秦风可以。因为他怀里揣着五颗这佛舍利,在他体力不支的时候,强大的佛力会漫入他的身体之中。
这是真佛的力量,拥有普度众生的大造华之能,当它没入秦风体内的时候,会潜移默化的,对秦风的身体进行一番“普度”,也就是祛除他身体里面的杂质
他闭着眼睛,安静地站在水里,手中握着神笔,悄悄地藏在水里。他身上现在也有了宝贝,可是到目前为止,这宝贝是什么来头,如何使用,他都没有弄明白呀。
第113章 原为灵宝!()
秦风手中握着神来之笔,按照吟风所教的驭宝之法,心无旁骛地定下心神,想要和怪笔达到意念相通。网
当初他第一次使用乾坤袋的时候,便是如此操作的,如今故技重施,他满怀期待,希望这支笔真的是神笔,能够给自己带来惊喜。
他什么也不想,心里只想着神笔,精神高度集中,心念守一,全部的意志力,都放在神笔身上。
于是在他渐渐地入定下去,周遭似乎万籁俱静,好像一切与他无关紧要,或者是息息相关的事物,俱都消失的不留痕迹。
仿若在一片空荡荡的世界里,唯独神笔树立在他的面前,水晶一般晶莹剔透的笔管,蚕丝一般柔韧光滑的笔毫,俱都散发出一缕缕淡黄色的光芒。
秦风已经达到旋照期了,只要是静下心来,不管是什么法宝,他都可以看出其中蕴含的法力。而这种金黄色的,神奇、强大又晦涩的光芒,便是神笔的力量!
所以他已经可以确定了,这支笔,果真是神笔!最起码也是一件非常奇特,威力无穷的法宝,何况当日,它还以闪电瞬息之势,诛杀了十多个邪佛!
秦风强自稳住激动的心神,呼吸逐渐平和起来,他把再次凝聚起来的意志力,一股老地打入神笔之中。这个方式,就好比他忽然有一双灵眼,他的目光,带着自己的意志,进入了神笔体内。
于是,他看到了不同寻常的事情——在神笔里面,有一条状若游龙的灵物!那是血红色的一条灵物,正灵动地游曳着。很像蛇,但更像传说中的龙!不过这条灵物之中,蕴含着一股让秦风莫名恐慌的邪气!
是的,那就是邪气!和邪佛打过不少交到的秦风,自然能够分辨出什么是邪气,什么是浩然正气。并且这条灵物,十分的邪,当他的意志力,通过灵眼,传达到灵物之上的时候,一种刺痛的血光,忽然没入他的识海之中!
那血光是从灵物之中穿透而出,通过神笔,隔空没入他的识海之中!他头痛欲裂,瞬间便觉得眼前血红血红的,一股股强大的血气和凝练至极的杀气,让他的情绪忽然躁动了起来。
“邪,很邪的东西!”秦风震惊地暗中咆哮着,他紧守着一丝清醒,正在和那躁动的,血腥的,肃杀的邪气进行对抗。因为,他不想被这些邪气缠身,否则,他会变成灵物的傀儡!
李宗泫跟他说过,仙道之中,虽有万般法宝,然而称得上“灵宝”的法宝,那简直是沧海一粟的。
灵宝其中俱都有灵物盘踞,因为有了灵物的存在,灵宝之所以灵性强大,灵力浩然,杀伤力无穷。
再者灵物可以自己修炼,他拥有独立的意志力,就像是一个人类修士一般,他懂得吞噬,吸收,或者是容纳天地元气,以不断地壮大其灵宝所蕴含的威力!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