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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小仙-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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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你说他力大无穷,从不生病,此话可当真?”紧接着,李半仙又好奇的问起来。

    阿福即刻走到秦风面前,拉着他的胳膊笑道:“秦风啊,仙人不相信你的那点本事,你就试试吧。来,这里有个百斤重铁炉子,你就用受伤的左手给举起来。快点,愣着干什么!”

    见阿福根本听不进自己的话,秦风有些难过的叹息道:“阿福啊,你也不用废话了,我是不会去青城山的,咱哥俩在一起虽然过的苦一点,可是我们很自在呀,我们一起去登山,一起去钓鱼,一起去游山玩水,一起抢劫,一起偷盗,一起砍人,一起偷看女人洗澡哥哥,这些你都忘了吗?”

    秦风说着说着,忽然落下泪来。

    “啪!”阿福猛然给了秦风一耳光,满脸的肥肉扭曲到了一起,虎目圆睁地咆哮道:“死小子!没出息,难道你要混一辈子吗?”

    秦风脸上火辣辣的疼,心里也没来由的有些痛,虽然知道阿福是为自己好,可毕竟,他从来没有打过自己啊。

    所以他压抑着心痛,更加不舍的,淡然笑道:“阿福,老子是不会走的。即便是要走,小爷我也要带上你,咱们就是两头打不死的蚂蚱,早拴一根绳儿上了。”

    阿福浑身一颤,转过身去,平复了一下心情,才回头望着李半仙笑道:“仙长啊,我说的是真的,这小子要不是天生神力,他也不会杀掉两个恶僧吧?他的身子根底要是不好的话,也不可能活过这么多年吧?我们经常都在受人欺负,挨打也成了家常便饭。可他,既没有生病,也没有被打垮,他应该有着习武的绝佳天赋”

    见眼前的二人,兄弟情深,李半仙大受感动,所以就无奈的叹道:“好了,你不用说了,我带走秦风便是。”

    秦风心里不是滋味,入仙门,他当然想,可是这样和自己的哥哥分离,他实在不乐意了。然而他还没有发出反驳的意见,阿福就欣喜的笑道:“多谢仙长,那秦风以后就拜托您老了。”

    “不!死胖子,这么多年,我们一起也都过了!现在老子不能丢下你。”秦风神色焦灼地叫喊道。

    “风哥,去了青城派,好好修炼吧,我胖子等你回来的那一天,等你学好了功夫,咱们去把龙老大的窝给端了”阿福轻轻地走到秦风的面前,挥手一拳打在秦风的脖子左侧,秦风双眼一翻白,便晕了过去。

    “你真的决定了吗?少了秦风,你怎么过日子?”李半仙见到阿福深明大义的作风,有些为难的叹息道。

    “仙长请放心,我刚才还干了一票大的。离开苏州城,照样会过的很好。我去准备马车了。”阿福神色肃然地笑道,然后颤抖着浑身的肥肉离开了。

    李半仙无奈地望着阿福的背影笑道:“既然这样,那你就先去其他的地方呆着吧。我回青城山庄之后,想办法到大厨房给你找份工作。如此,你和秦风也就可以在一起了。”

    阿福经过简单的乔装易容,亲自赶车,把秦风和李半仙送出城以后,才不舍地掀开帘子,望着李半仙喃喃的叹息道:“仙长,我这个弟弟就交给你了。希望您老以后多费心。”

    “放心吧,去了青城派,稍加努力,他定可成才。只是,你比秦风大十多岁,为何要教他一声哥呢?”李半仙皱着眉头,困惑地问道。

    “他在七岁那年,为了救我,开始卷入偷盗生涯,我阿福这一辈子只服他”

    当阿福从另外一条路,孑然离去之时,李半仙亲自赶着马车,向青城剑派而去。

第7章 莫名情愫() 
本来不出三日,便可到达青城山庄,可是仅仅走了一炷香的路,秦风竟然醒了。网他怔怔地坐在马车里面,无奈地叹了口气,想起阿福方才的举动。

    阿福挥泪送走他,他心里自然明白大哥的用意。可是兄弟两人相依为命近二十年,他怎么舍弃得下来?还有

    还有张婉,她到底怎么样了?她是在生命垂危之际,被恶少带走的!他怎么会落到外国僧人手中的?

    “抓贼,抓贼啊!”一个老头,在街上无力地追着秦风,无力地喊着。

    “站住!”一个女子忽然从天而降,落在秦风身前,也不见她如何出手,秦风便被击飞出一丈之外,重重地跌落。

    “狗娘养”秦风一时被摔得七荤八素,吃力地咳嗽一声,抬眼瞧去,却再也说出一句话了。击飞他的,正是一个美的无法形容的女子!

    她衣裙素白,卓尔不群,那纤腰,不盈一握,怕是在行动动起来,如波光细纹,扶柳随风了。

    她面如凝脂白玉,光滑莹润,白里透着微红。一双微蹙黛眉,平增几分难言之意蕴。而那双红唇,恰似带露红绫,娇俏婉转,活泼清晰。

    最突出的是她的眼睛,那双眸子,犹如平湖秋月,温宁静谧。又透露些许淡然,时时都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可偏偏,就这双淡定的大眼睛,总能让人看到其中的万种风情。

    面对这种眸子,秦风竟然有些不敢直视。虽然没有杀气,可他第一次有种相形见拙的感觉。

    他知道这个女子,正是张旭的大女儿张婉,虽然出身名门望族,可她武艺高强,更喜打抱不平,行侠仗义。

    谁能料到,一个小混混,真正意义的面对张婉之时,他竟然陷进去了。愣愣地趴在地上,带着浑身的伤,没有想到反抗。

    张婉缓缓地走到他面前,用剑指着他的脖子,淡然叹息道:“我也知道你们这一行的不易之处,可是盗亦有道,你听说过吗?”

    “好漂亮,好美,完了,头有点晕”侧脸抬头,仰望那绝世容颜,秦风心里紧张地咆哮道,呼吸更不由自主。

    “不明白?”张婉不耐烦了,素手一抖,长剑便要刺下。

    秦风心里大惊,可他完全为那方容颜痴迷,所以就稀里糊涂地点头道:“张,张大小姐,我,我真的不明白。”

    “那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可明白?”看到秦风大为紧张,结结巴巴的样子,张婉不屑地冷笑,收剑。

    “嗯,嗯。”秦风吃力地爬起来,鬼使神差的,连连点头。

    好似上一辈子欠了她一般,不管此女怎么对待自己,他就只是一味的点头,痴傻接受

    可他却不知道,自己被张婉击飞,已经受了内伤,口鼻间,血淋淋的直淌着!

    “明白就好,把钱还给那老伯伯。”张婉冷冷地喝道,看到秦风口鼻间的血,她的眉宇间,略有惭色。

    “嗯”虽然有伤,可秦风却感觉不到痛,他的心跳的非常快。更是在张婉的命令下,头昏脑胀地把钱还给了紧追而来的受害者。

    然后他回头,望着张婉,神色恍惚地笑着,一时,痴了

    忽然,他的心跳更加快速,有种很奇怪,很诡异的感觉出现在心底。

    惭愧,自卑,还有些心痛,因为她是大小姐,他是小混混

    “你,你的伤有些重,这点银子,拿去看伤吧。”张婉正准备离去,却忽然转身,拉起秦风的手,把一锭五十两的银子,塞到秦风手中。

    那柔软的手,清凉的一触碰,秦风心头忽然更加炙热,他痴痴地喊道:“张,张小姐!”

    “怎么了?嫌少吗?”张婉有些不耐烦的回头望着他。

    少?肯定不少!五十两是秦风这辈子拥有的最大元宝了!

    “不,不是的,我,我要谢谢你,因为”秦风语无伦次地解释道。

    “不必了。”张婉挥袖离去,甚不耐烦。

    “因为,因为只有你肯把我当人看。”秦风眼泪汪汪的叹息道,把那没说完的话,埋进了心里。

    夕阳落了,他带着张婉给他的一锭银子,孤零零的走在横塘路上,那孤单的影子,在城内河的水面上,拉的好长好长

    一阵风过,影子碎了,秦风的梦似乎也碎了,可是那刻骨铭心的容颜,指端的一缕芳香,似乎像是一个冗长的希望。

    一锭银子,他揣了三年,上面的棱角已经被磨圆了,有好几次他和阿福都差点饿死,可他并舍不得花。

    因为这是张婉给的,张婉是唯一一个把他当人看的贵族大小姐。

    并且,面对张婉,他总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似曾相似,却又说不清,道不明

    一个约定,他恪守了三年——盗亦有道!

    这是张婉说的,他永远也不能忘记。所以他从来不偷熟人的钱财。

    秦风捏着银子,坐在马车里面,静静地回忆着那种如随影之梦幻,心里一惊,忽然大喊道:“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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