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燕燕于飞-第106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说厉害不厉害。

    正是如此的厉害,刘郁也算打出了名。

    他还没到福布斯堡,但很多人已经知道,有一位光之使者,出现在人类的社会里。

    他带著善与恶,两种极端的力量。

    如果有谁对他和善,他抬手,就可以帮你去除种种病患,比牧师们释放的治疗之光,还要管用。

    如果有谁想和他对敌,想要抢他,伤害他,他必会出手无情,下手杀人。不管是冒险者,是贵族,还是什么,统统杀杀杀。

    不是没有强者,去找他。

    但哪怕是高阶的强者,也被他强行的格杀于剑下。

    这,就是他的强大之处。

    迪奥星,也许,这个,那个。但有一点,是不会改变的,那就是强者拥有一切,强者拥有特权,强者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做的好与不好,都不重要。便如那位存在,那位存在,当年,干的丧天良的事情,不计其数,不也是被人称颂?可见,力量的重要行。

    你有力量,你就可以高高在上,你就会被人称颂,哪怕你干了很多坏事,别人也会记住你,也会称道你。而你没力量,那就对不起了,不管怎样,你都没资格说话,无论你多聪明,多善良,也没用。力量,才是一切的根本。

    刘郁展现了力量,他就得到了,一部分人的尊重。

    不尊重他也可以,过来和他打就是了。

    当然,贵族,哪怕再眼馋,也会遵守一定的规则,不是人人都是疯狗。

    所谓贵族,最爱的,是一种秩序游戏,你只要在这个游戏规则里,就什么也不必担心。

    终于,到了福布斯城堡。

    福布斯城堡,是福布斯伯爵封领,最豪华,最繁荣的核心所在。

    这里,传说,原本,是那位存在的发家之地,位于一条大河之畔。拥有两座辅堡来保护。

    那两座城堡,高高大大,对于整个福布斯堡来说,好比是两座,几乎不会被攻破的箭塔。

    只不过,一般的箭塔,里面,是用来射箭的,或是射弩子的。

    但是,这里,却是装载了足足四门,魔晶大炮。

    是人都知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魔晶大炮,是出了名的吃金老虎。以这种武器来说,多少钱,都是不够的,是整个中央帝国的战略物资,一般,除了中央帝国,各地,可以拥有,却只能,用于防御,防守,而不可能给你带出来,用于进攻。谁要这么做了,那么,中央帝国就会免除其贵族称号,发兵征剿。也有不信邪的,但俱以作古。

    也就是说,不信的,都死了。

    现在,这个帝国,剩下的,都是知道,并相信的。

    看到森严的魔晶大炮,刘郁心里感叹。

    那大炮,只看,就可以明白。

    先是一个金属难得,得有魔行金属,才可以铸造。

    其次,是要在大炮上,刻下纹路,再用秘银,这样珍贵的无以复加的宝物,魔行金属,用来进行导魔控制。

    最后,在大炮的底部,装入魔晶,再起动顶针,启动大炮底部的古文明炼金阵。

    这么的,才可以把大炮里,魔晶的能量,释放出去。

    听说,这种力量,是一切魔法的破坏之源,可以打出一股强大的破坏之光。

    哪怕是禁咒大师的防御魔法,在魔晶大炮面前,也是不够看的。

    故此,这种武器,才会被严格的看管。

    哪怕,权倾天下的魔导公会,也无法拥有这样的东西。

    至于福布斯城堡,更是前前后后,没少得了魔晶大炮。

    整个福布斯城堡,拥有的魔晶大炮的数量,据说,达到了五十门以上。甚至,一些小炮,辅炮,加起来,足足有两百门之多。攻击这样的一座城堡,如果,理论上,魔晶足够的话,一百万人,一千万人,来了都是白给,只会送死。

    最差的一门魔晶大炮,一炮击出,也可以让方圆十米的人畜,死个精光。

    何况,这里有足足两百门左右。

    你说得要为此,填进去多少人。

    这里,更有福布斯伯爵领的士兵,那些士兵,外号红虾子,一身红色的军服,看上去,的确是像一群虾子。因为不是战时,所以,他们不是穿盔甲的,只是以那紧身的红色军服,在城中招来撞去,虽不说显得不可一世,也是属横著走路的。仅在面对贵族老爷们的时候,他们老实点,可一转脸,他们又对平民百姓横眉竖眼起来。

    不过,他们做的,也不是太过分。

    毕竟,这里是核心地方,也不好乱了规矩。

    了不起吃东西少给钱,还不至于不给钱。

    入城,是要给钱的。

    人类的社会,就是这点不好。

    什么,都要钱。

    钱钱钱,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好在,之前,刘郁很小心,又有很多,不开眼的人,来劫杀他,这么的,就给了他反劫的机会。刘郁这么的一路杀下去,所得的钱,也不算少,零零总总下来,怕不有一千多枚金币。不要小看金币,也不要小看一千这个数字。

    金币,在中央帝国,绝对是相当强硬的购买力。

    而在人类的社会里,一个中小贵族,一年,庄园,领地的出产,税务,怕也就是这个数字。可以这么说,一千枚金币,足够一户人,过中产阶级,贵族的生活,一年之久。

    你说这是多么的一笔钱。

    花了一点钱,刘郁他们,就大摇大摆的进入了城中。

    福布斯堡,是城中之城,在这城外,还有一座庞大的巨城,这城,才是福布斯城堡,主要的,平民们,和中小贵族们的居住地。这里的人很多,怕不有三十万左右。不要小看这个数字,绝对非小,整个南方,这是最大的一座城了。别以为这是地球末法时代,那么多人,可以整出百万,甚至千万的城市来,没那回事,在生产力落后的地方,似这里,二三十万人口,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繁荣的大城市了。

    在这样的一座城里,如果需要,可以征招到上万名的士兵。

    但是,福布斯伯爵,只养了数千名士兵,就够了。

    因为,这个时代,士兵,主要是看精锐,而不是人数。

    进城没多久,就有一位贵族拦住了刘郁,总算没有如那些不开眼的一样,上来就动手强抢,这位有风度的多了,他整理一下翻花衣领,拿手上的手杖,指著刘郁的绿芙萝,趾高气扬的说道:“这个绿芙萝,多少钱,开个价儿吧!” 

第八百九十章 :钱的重要() 
如前说的,绿芙萝,地位非常。

    对于人类的贵族来说,是身分,底蕴的象征,如果一户贵族,有了一位绿芙萝,绝对是很拉风,很有面子的事。哪怕这户贵族没落了,一样可以挤身,进入上流社会。

    这就是当时的风气,谁让绿芙萝,越来越少,并且,越发的难抓了呢。

    看看那个人,刘郁摇摇头。

    他当然不答应。

    “我给你一千枚金币,也不行么?”那位贵族显然不知道刘郁的家底。

    刘郁呵呵一笑,伸手就把自己的钱袋子拿出来,摇了摇,里面,那明显,晶币的声音,发出脆响。

    在帝国里,金币,绝对是硬通货,但还有一种货币,比金币还要够硬,那就是晶币。

    这种晶币之所以出现,完全是因为,帝国,有一种职业,是魔法师。

    而魔法师,是一门,太过于烧钱的职业。

    可以这样说,一个中小贵族,一年的收入,是一千枚金币的话,那么,这笔钱,仅够他当一个魔法,學徒中的學徒,连低阶魔法师,都不够格。

    因为钱币的不同,所以,晶币的声音,比金币,也是不同的,要清脆,悦耳,玲珑的多。

    这一摇,发出的这声音,只要是经常和钱打交道,知道钱,了解钱的,就一定可以分辨出来。

    这是晶币的声音。

    “你这家伙,放聪明点,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位贵族有些恼羞成怒。

    的确。

    一般来说,面对贵族,哪怕是强者,都,多少,会给点面子。

    而刘郁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打脸,赤果果的打脸。你不是要花钱买我的绿芙萝吗?刘郁则摇动自己的钱袋,告诉你,哥不差钱。而更要命的是,不摇多,不摇少,显示出来的钱数,恰好,是一千金币多点。这其实仅是一个巧合,但,那位贵族不这么觉得,他觉得,这是对方,故意,认为,自己,仅可以拿出这点钱来。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