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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过去,转眼东边已经出现了鱼肚白,静坐了一夜的余庆,此刻也是睁开了眼睛,举起双手伸了一个懒腰,便感受了一下丹田之中的情况。
这不感受倒还好,一感受之后,余庆瞬时就彻底的崩溃了,原来,静坐吸收了一夜的天地之灵气,他的丹田之中依旧是空空如也,一丝内气也无。
饶是天一宗的大师兄意志坚定,这一刻,也是崩溃的说不出话了。
尼玛!这也叫脱胎换骨了么,怎么还是不能聚集内气呢?
哎!要怪也只能怪从前的丞相府余少爷,他的身子骨真几吧弱的不行呀!
余庆无奈的摇了摇头,心底暗自的抱怨了一番。
从古至今,人类把身子骨的强弱划分成三等,分别是优秀,普通,差劲。
很明显,丞相府余少爷的身子骨,就处在差劲这一等之中,并且,他还是个天缺之体,也就可以算是差劲之中的差劲了。
身子骨处于差劲这一等之中的人,想要成功聚集内气,基本没有可能,只有靠一些机缘巧合,找到了一些绝世的灵宝补药,在喝下这些绝世的灵宝补药之后,身子骨瞬时脱胎换骨,达到了普通这一等之后,才会有成功聚集内气的可能。
此时的余庆,已经喝下了火蛇妖兽的精血,身子骨也是已经脱胎换骨,进入了普通这一等之中,也就有了成功聚集内气的可能。
因为,身子骨处在普通这一等的人,只要有极其强大的毅力、决心,坚持日夜静坐,吸收天地之灵气,用去半年的时间,基本就能够成功的聚集一阶内气。
当然,要成功的聚集到九阶内气,就得用去差不多五年的光阴。
因此,身子骨处在普通这一等的人,就算是靠着自身强大的毅力加决心,踏入了修行界,也很难取得太大的成绩。
只不过,事无绝对,也有一些厚积而爆发之人,如“人界五圣”之中最为年轻的“逍遥客”苏向阳,身子骨便是处在普通这一等之中。
并且,他十六岁才开始聚集内气,二十一岁才成功聚集九阶内气,后又花去一年的时间,成功打通任督二脉,成为了一名一阶武者,从而正式踏入了修行界。
其后,他却是爆发出了惊人的修练天赋,一举突破到了武圣境界,成为了人界当时最最年轻踏入武圣境界的人。
成为了人界有数的强者之后,“逍遥客”苏向阳无疑也成为了人界众多的身子骨不佳,却又想要踏入修行界,成为强者的人的榜样跟偶像!
很显然,天一宗的大师兄余庆,就有着超越常人的毅力加决心,只不过,上天却依旧又跟他开了一个玩笑,虽说让他的身子骨脱胎换骨了一次,却还是没有彻底的根治天缺之体的疾病,也就还是不能聚集内气,这一情况,真是让得余庆郁闷了一下下。
当然,他绝不是那种自暴自弃的人,就算是前路困难重重,他也要咬牙继续前行。
不就是一个天缺之体么,本少爷可以继续的寻找绝世灵宝补药,再来个脱胎换骨,老子还就不信,这还治服不了你。
余庆在心中大发了一个宏愿之后,便把先前的崩溃跟抱怨、郁闷的情绪,全部抛向了脑后,直接就恢复了正常的情绪。
一夜的静坐之后,使得余庆的身体已经变得极为的疲劳,再加上清晨又是人类最为困乏的时间段,所以,余庆倒头就睡了过去。
将近睡了一个时辰之后,感觉屋外的太阳光已经变得十分的刺眼,余庆这才悠悠醒转。
爬下床,先是活动活动了筋骨,使得身体之中的骨头发出了一阵“噼里啪啦”的活动之声,听得余庆很是兴奋。
虽说聚集内气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但是此时丞相府余少爷的身子骨,还是强劲了很多。
走出房间,余庆找到水洗漱完毕,却见曹琼跑了出来,手上拿着两个馒头,笑着说道:“大哥哥,吃早餐了。”
“好。”余庆对着曹琼微微一笑,问道:“小妹妹,你吃了吗?”
“吃过了。”曹琼笑着回答。
“你爹爹去龙阳城了吗?”
“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爹爹就出去了。”
“知道了,小妹妹,你继续照顾你娘,大哥哥出去干活了。”
余庆说罢,接过曹琼手中的馒头,又笑着摸了摸小妹妹那可爱的脸蛋,方才向着青山行去。
“大哥哥,你小心点。”身后传来了曹琼稚嫩的嘱咐声。
“知道了。”余庆头也不回的笑道。
木易修改于2015。3。9。21:06
第22章 挖参,搏熊()
来到青山山脚,余庆抬头一望,但见山顶高耸入云,山上树木青葱,山中一片寂静,心下颇感亲切。
他自从被师傅妙清真人带回观云山,十多年的时间,多半都跟青山作伴,是以看见此青山,便想起了彼青山,是以心下才会颇感亲切。
走进青山之中,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照射进山里,使得山中显出点点光斑,好似琥珀一般,煞是好看。
走了一个时辰的样子之后,来到了山腰处,余庆便向着常年不受阳光照射的茂密荆棘林中走去。
因为,银翘花喜阴,喜潮,只有那种茂密的荆棘林中,才会有银翘花的身影。
爬行在荆棘林中,余庆的衣服已经被划破好几处,身上也是受到了尖刺的照顾,刺出了血痕。
草!要不是丞相府余少爷的身子骨太弱,我堂堂天一宗的大师兄,岂会被荆棘所伤。
余庆在心底骂了一句,又向前爬行了一阵,双眼却是猛然放出了精光,立马一声大叫:“棒槌!”
原来,就在他身前不远处,出现了一株血参,他照着观云山山脚的村中的一些挖参人,看见了参之后的呼叫法子,先行大叫了一声“棒槌”,好让血参停留在原地,不能跑走。
叫声刚落,余庆便快速的爬了上去,望着眼前的血参,顿时伸出右手摸一摸下巴,咂巴咂巴了一下舌头,末了还特意的眨巴眨巴了眼睛,心想本少爷今天的运气真是不错,出门能够碰见血参这种灵宝补药,真几吧爽翻了天。
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小心翼翼的把血参周围的土刨开,就像是挖宝藏一般,生怕一不小心碰破了血参的茎须,使得血参里面的血汁流出,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费了好大一阵工夫,血参终于被余庆挖了出来,并且是茎须无损。
打量了一眼血参,余庆根据自身对这种灵宝补药的认识,知道这株血参的年份大概在百年左右,心想运气是还不错,却也没有想象当中的那么好。
百年的血参别的地方少见,观云山之中,却是多如牛毛,喝下这百年血参的血汁,强身健体还是可以,想要起到脱胎换骨的作用,基本就是天方夜谭了。
要是一株千年的血参那该多好呀,本少爷喝下去之后,可以再来一次脱胎换骨,那聚集内气的速度,一定是杠杠的。
余庆在心中幻想了一阵,片刻过后,觉得白日做梦不太实际,就小心的收好了百年血参,继续前行,前去寻找银翘花。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一阵苦苦的寻找之后,余庆终于找到了五朵银翘花。
望着身边淡蓝色的五朵银翘花,余庆的嘴角微微一扯,露出一个笑容,顿时喃喃自语:“多美的银翘花呀,长得就像是五个花姑娘似的!”
采摘下银翘花,余庆的脸上登时笑开了花,好像要跟银翘花斗艳一般,心情也是变得十分的愉悦。
哈哈!皇天不负有心人,本少爷大功告成,这就可以爬出这鬼荆棘林了。
一想到不仅得到了银翘花,还得了一株百年的血参,余庆的心情就会亢奋一下下。
毕竟,这可是自己的劳动成果,望着自己辛苦付出的劳动所获得的果实,是人都应该高兴高兴。
爬出荆棘林之后,余庆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望着被荆棘刺破的衣服,不由得笑着摇了摇头,喃喃自语:“不知道回去丞相府之后,那些个侍卫侍从侍女,又会用什么眼光来看待余少爷?”
略微的想了一想,觉得那些个侍卫侍从侍女一定会是像上次自己拿着一大堆农产品回去那样,看的目瞪口呆,瞠目结舌,不知所措。
想到此处,余庆又是微微一笑,便继续向着山顶行去。
银翘花喜阴、喜潮,而火焰草则恰恰相反,却是喜阳、喜燥。
“隐火”这种疾病,病症表现为外阴内阳,说白了就是阴阳严重失衡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