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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多么高深的阴谋,在一个呆萌二傻面前,很多时候是没用的,因为人家根本就看不出陷阱在那,甚至就跳了过去,你这坑挖了也就白挖了呗。
总裁他大学的时候是在国外上的,就好像所有有钱人一样,他所上的学校是相当有名,世界上排名前十的。但学校的名气并没有教给他怎么做人,那不是老师的工作,他那样眼高手低的人也绝不会听的吧,老子有的是钱,让你听老子说教好差不多。
作为一个老师,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专业课他倒学的不错,他学的是金融管理和企业管理学。如何你认为饮食集团的太子不学烹饪说不过去,那你就真的太蠢了。菜做得好吃,那只是厨师的事,他这种高度的人要懂得的是怎么管理这些厨师,仅此而已。
就算他的菜做得再好吃,那也没用,毕竟一个集团的总裁又是最厉害的厨子的,少之又少,几乎就没有。
相当一部分时间,他是在英国的剑桥旁边的那里过的,这地方一年四季几乎都是阴雨蒙蒙,都不用看天气预报,每天都要带着伞才能出去,什么?你说为什么不拿雨衣?这不是太……掉身份吗?你什么时候看过歪果仁穿雨衣上学之类的?
作为一个英国绅士,一把常年不变的黑色雨伞,才是最能呈现他们气势的用品。那五六年间,他学到的知识不少,但最让他印象深刻的还是那大笨钟的探险。
觉得那还是大三的时候,他们同学朋友间闲着没事就喝酒,和往常一样喝多了就会做出一些在旁人看来就像神经病一样的事。他们的一个人,当时看着远处那大笨钟,正走到了十二点的时候,就说,“哥们,咱们来英国都几年了,但是一直都没有看过那东西,这不惬当吧?我们毕业之后,拿啥回去给他们炫耀?”
霸道总裁忘了那大笨钟就啧了一口,“还以为你说啥呢,那地方都不知道走过多少次了,你说你没去过?”
“不,”那小伙伴马上就摇头非常快,直把脑袋给砸墙上都不带喊的,“我指的是进到里面看看,怎么,你去过?”
“那倒没有,”他摊手无奈道,“那地方都不对外开放的,怎么去?”
“自然是偷偷去啦,”小伙伴说,“我在上看到过攻略,据说是很久之前,一些进去的人画的。”这个所谓的很久,起码得上百年了,现在城市变化那么大,就算有地图照着,也一定进不去的吧?
再说进去那里干嘛呢?不就个破钟楼吗?他可不认为这比和名模合影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钟楼怪谈的故事你听说过吗?”朋友说,“那可是英国几百年来的怪谈,据说在那里面住了一个不老不死的怪人,几百年来一直在里面用手掰那指针来让时钟走动。”
这个传说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呢?霸道总裁抬头望向那钟楼,艾玛好家伙,这地方不是用电动的吗,手动怪人什么的完全不靠谱啊!
“你信不信我是不知道,”同学说,“但我是信了,你不敢跟我去的吧?行,输给我一辆自行车怎样?”当然不怎样啊,自行车什么的太便宜了,只是总裁最是受不了别人看扁他。
那时候的他年轻气盛,脾气比现在更不好,一看不顺眼的,就会马上吐槽,更会和别人脑起来。为此他在英国没少和曼联的小混混打架,都打习惯了。每当有曼联比赛的时候,他甚至会叫上朋友堵在赛场门口,都不等比赛结束马上就和那群不知死活的打起来。
那些个看场子的简直傻了,想来只有在曼联输了,或者赢了之后那些球迷才会闹事的,怎么比赛还没开打就闹起来了?那还得了?这可是曼彻斯特最瞩目的赛事呀!
然后三方面的人都打成了一片,你打我,我打他,最后都不管谁是谁反正看见人就打。打完已经是第二天了,总裁他们早就开溜了,闹到最后的只是那些球迷和看场的而已。
毕竟他们目的和那些球迷小混混不一样,他们就是喝多了没事干想打架而已,不管是谁在这城市都会如此的吧。
“你敢不敢去,快说吧,”手机请访问:
204。第两百二章探险好好玩()
这时候另一个同学已经转身就要往钟楼跑,他是真喝多了,不然平时胆小如鼠的他怎会第一个就喊着嚷着要去?
霸道总裁明知道自己酒量不是太好,所以出来喝酒的话,一直都是一小瓶走天涯的。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所以他现在还算清醒的,一方面感觉无趣,一方面又想到很快就要毕业回国了,有些事情不在大学疯狂脑残一番的话,岂不是留下遗憾?
就如同宋北川在大学的时候累计自己的经验一样,霸道总裁累计的是他以后很可能就没办法再做的出格事,毕竟作为一个总裁的有力竞争者,他日后就要循规蹈矩如履薄冰地向着自己的目标进发,不容有丝毫不好听的话出现在他的面前。
因为那大儿子顺位继承,是合情合理的,而他要想把总裁这个位置抢过来,把大儿子踢走的话,他要做的事情不仅仅是讨好,还有很多见不得人的算计。
过世的老总裁那时候倒还真没看出这个小儿子有如此深的心机,他还以为他只是在英国玩呢!大儿子也这么认为,因为每个月都见他向家里要钱,借口是买车买啥,在他眼这种花钱如流水的人,必定不会被老爹喜欢,也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而已,所以他就放心了。
当然啦,放心是一回事,放下戒心确实另一回事。老实说表面上的和谐是不能打破的,但暗地里的小动作却免不了陆续上演。
比如把更多的钱,给他这个弟弟,让他在挥霍的道路上走的更远,一去不回头什么的最好。
算计的最高境界是很么呢?你可以有很多答案,但小总裁的答案是,让别人看出他的下一步,永远是这样,然后他就会对此进行再次的圈套设计。
聪明或者笨蛋所选择的路是不一样的,而他所选择的路,只有捷径。要花别人一辈子也无法达到的高度来肯定自己的能力。那一刻,他看着天,仿佛自己都能吞得下。无边的豪气,让他感觉就像飞起来一样。
尼玛,一个饮食集团的总裁能有多大作为,多大的能量他想干什么?难道要霸占拳太阳系吗?人有多大的潜能,是有限的,不管你怎么迫也不会变成超人不是吗?
没错,事实是非常残酷的,他不可能跨越行业去挑战不同的成就。一个厨子去开飞机你觉得靠谱吗?我就不敢坐了。开车还能说得过去,毕竟这不是什么了不起,普通人都能接触的东西。
“我们走吧,别想那么多了,”同学拉着他的肩膀就往雨走去,“怕的话,你可以在楼下等我们的,之后被我们笑个一星期,大概也就过去了,没什么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但是好强好胜的他怎能怎会忍得下这口气?被人小看,这是对他最大的侮辱,家人的话就算了,毕竟那是他要他们那么想的,但是同学的话,不在此立。
“没什么好怕的,英国很多神神叨叨的东西,你见我什么时候信或者怕过呢?”他撇撇嘴,一脸不屑一顾地给了那同学一巴掌,然后又是一脚将他踢飞起来,七十六式荒咬直接爆泡打出来,直把那同学轰飞了三百米远。
“不错吧?直接帮你省了跑路的时间了,”说这话,点上烟他就很有限地走了过来,一手提起那同学的衣领,说:“刚才你说谁胆小来着?”
“不,不是说你!”那同学已经被打得猪头一样,“我是说什么来着?嗯,对了没有你的话,我是不敢进这钟楼的,行了吧?”
“不行!”这时另一个同学,咱们就暂且叫他阿强吧,他一个佛山无影脚踢来,却没有踢霸道总裁,但也把他的烟给踢飞了,“在我的面前,从未有人敢抽烟!”
“你也来了?”奇怪了,这话刚才不是醉倒在街头吗,怎么这么快跟过来了?这都不是重点啦,重点是这货十分讨厌烟的味道,朋友们聚会的时候,还真没人敢在他面前抽烟的,有人敢的话,他马上就大打出手。
“我没说过吗,我会在旁边盯着你们,想做坏事的话,我就会……”说道这里他忍不住就吐了一地,刚才是喝太多了,好不容易他吐完就走过来,很弱地说道,“我就会加入你们!”
“可是我们现在是去探险啊,你醉成这样连路都走不稳,就不要勉强了吧?”要是这货进到里面,就倒在钟楼里面睡着,那这探险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