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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七夜前妻-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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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城的生活,慵懒又舒适,茶庄不少,富豪们则喜欢驱车到酥茗茶庄,品着香茗,赏着景,谈生意。

    同欢一到酥茗茶庄便有人把她领了进去,同欢知道,那人是陈修义的司机。

    别小瞧了司机,这种最贴近大人物的角色,知道的内幕绝对很多,而察言观色的本领更是如火纯青。

    同欢被领进一间包厢,陈修义亲自在泡茶,动作优雅如画,举止从容淡静。

    纵是对查到颇为精深的同欢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即便已是四十出头,陈修义的魅力却不减,岁月无疑是厚待他的,给他留下了一份成熟的气质,加上世家的底蕴,这男人,对那些叔控的小女生有着致命的杀伤力,让人倒贴也不难。

    倾城喜欢他,或许,很多的是因为这男人身上有倾城没有的世家气度,那种气度,叫人着迷!

    所以往后的日子里,倾城竭尽所能地遍请名师只为让同欢有那种典雅宁和的气质,以及良好的教养。

    “你来了!尝一下我泡的茶!”

    思忖间,陈修义已然开口,没有了电话里的剑拔弩张,此刻的陈修义温润又淡漠。

    同欢也没什么好拒绝的,陈修义难道会上了她不成,就算他不认,他们也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

    她安然地走过去,优雅地坐下,捧着茶,浅闻,细品。

    动作安然中透着雅致,一袭黑色的香奈儿长裙,虽然有些旧,但依旧优雅而迷人。

    陈修义淡笑道:“早就听你母亲说你于茶道从小就精通,看这份架势,果然不假。”

    谈判,很多时候,要从对方喜欢的小细节开始,恭维对方在某些方面的优秀,显然是不错的切入口。

    同欢深谙此道,却不想,陈修义道行也不差。

    给读者的话:

    很忙很忙很忙!这几天都是半夜码字!就一章,等晚上不给你们!

第六十二章 肮脏的过往() 
她轻笑着放下茶盏,淡雅的回道:“倾城常让我以你做榜样,请名师教我茶道,也不过是希望我有几分像你。不过,我始终学不来你这份华山岳不群的做派。”

    岳不群,金庸小说中修炼了《葵花宝典》的伪君子。

    有时候,同欢不得不感叹金庸对人性的描述,岳不群,多少人活得像他。

    表面正派大气,内里却虚伪肮脏。

    面前的这个,俨然是典型。

    “你……”

    陈修义微微有些愠怒,想不到同欢会如此挑衅他,但他养气功夫是真的好,很快就平复道:“你拿话来刺激我没什么好处!”

    同欢着实懒得跟他迂回,浪费时间,她平静道:“说吧!找我什么事?”

    陈修义略微咋舌地看着他,但很快地就平复了,他完全把这当做交易,而且他对倾城那高高在上的做派更是让他对同欢也是如此:“皇甫烈似乎看上你了,帮我搞定他,价钱随便你开!”

    呵!

    同欢冷笑,陈家都要覆灭了,这个求人的男人,居然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

    同欢真心觉得恶心,一想到自己身上流着他的血她更加的恶心。

    同欢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小时候,她这个人智商超高,三岁以后所有的记忆丝毫不差,她始终记得那时候的陈修义总是来找倾城,让倾城去陪他商业上的伙伴,那时候的陈修义嘴脸别提多么虚伪了。

    他对倾城说:“倾城,我想得到陈家,等我得到陈家的产业,一定风风光光把你娶回门!”

    倾城是那般天真烂漫的女人,爱,就是爱一辈子的,她对陈修义痴情不悔,却被陈修义一而再再而三地送到别的男人手中。

    她在无数的男人手里挣扎,那些男人怜惜倾城的天真,很多的生意,并不需要找陈修义的,却见倾城可怜,便和陈修义合作。

    原来的陈家,人丁兴旺,陈修义只不过是陈家无数子女中的一个,接受良好教育的他气度虽然不错,能力却算不上最突出的。

    可他想当陈家家主,想做成一笔笔的生意博取他父亲的认可,他自己本事有限,唯一会做的,便是哄了倾城去帮他搞定一个个男人。

    这还不算最糟糕的!

    同欢曾经亲眼目睹倾城和陈修义吵架,彼时的陈修义已然掌控了陈家的大半江山,而他隐婚的妻子姜美云也曝光,当然,也包括那个一岁多的孩子。

    倾城心灰意冷,一遍遍地拉着他的衣袖低喃:“你不是说会娶我吗?你说过会娶我的!你说过的!”

    男人的誓言,那般的有口无心,在那种时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倾城喜欢着陈修义,但却从未曾想过嫁给她,她看似天真不谙红尘,但这点东西又怎么看不透,她伤心的是陈修义的负心薄幸。

    陈修义结了婚,她是最后一个知道。

    而那个男人居然在结婚之后还一次次地在她的床上诉说着爱的谎言。

    天大的讽刺!

    同欢记得很清楚,当时的陈修义,羽翼已全,拿稳了陈家的位置,对着倾城更是冷情。

第六十三章 离婚() 
“呵!娶你!也不看看你多么的脏!你跟多少男人睡过!我怎么可能会娶你!”

    同欢站在那里,分明地看到了倾城的绝望。

    她挣扎在男人的手上,努力地保持着自己的清白,陈修义却早已经不信她!

    其实不是不信,只是利用完了,就丢了罢了!

    倾城和同欢都深谙这点,倾城是绝望,同欢却是冷情的。

    那男人走了,倾城便满脸灰白的坐在地板上,一语不发,同欢那时候还很小,害怕极了,她隐隐知道那一刹的倾城是多么危险。

    她死死地抱住倾城,一遍遍地说:“你还有我,你还有同欢,欢欢会一直在你身边!”

    倾城微笑,然后抱住小同欢:“是的,我还有同欢!同欢,答应我好不好!你一定要成为着世上最优秀的女子!然后让全世界的人都膜拜在你脚下!全世界的男人都舍不得抛弃你!当世上最优秀的女孩子好不好?”

    小同欢不懂世上最优秀的女人该是怎样的,但却是懵懵懂懂地应了一声:“好!”

    从此,从未停止过去刻骨。

    她从三岁半开始,每天的睡眠时间便只有可怜的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是各种培训课程。

    倾城逼着同欢成长,同欢也在逼着自己成长。

    所以,才有了今日的同欢,怪物一般博学多才的同欢!

    多少往事随风飘逝了!

    同欢轻轻一笑,看着眼前只知道用女人换前程的伪君子,突然觉得皇甫烈这恶魔也不差。

    皇甫烈恶魔归恶魔,但不会卑鄙到去利用女人达成自己的目的。

    但是呢?

    陈修义呢!一个只知道拿身边的女人去交易的男人!

    多么恶心啊!

    果然,男人是要对比出来,皇甫烈和陈修义,一样的坏男人,但那真是云泥之别啊,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差远了。

    但是,同欢那一瞬,无数的阴谋划过,她笑得风情万种:“价码,任由我开吗?”

    陈修义在那样的笑容里有一瞬的目眩神迷。

    他不由得感慨,难怪皇甫烈会对同欢迷恋到在洗手间也要来个一发的程度,这女人太美,甚至比当年的倾城还美。

    倾城,美在天真烂漫,倾国倾城。

    但同欢,却美得惊心动魄,特别是当她想要利用自己的美丽的时候,那种妖媚,叫人发疯。

    即便陈修义,面对着这个有血缘关系的女儿,都是下腹一紧,隐隐有了**!

    他想着,皇甫烈那么喜欢她,花钱投资陈氏为搏红颜一笑,也不是不可能!

    当年的倾城,就经常这样做。

    于是,他也就容忍了同欢的肆无忌惮,淡淡道:“价码,自然是由你开!”

    同欢一笑,那笑容愈发地迷人,甚至是勾魂,淡淡的妆容下,沉静的脸庞,精致而妩媚,眼底熠熠的光辉流转,**蚀骨:“如果,我要你和姜美云离婚,然后娶倾城呢!”

    同欢天籁般的嗓音如烟,像是在诉说一个梦幻。

    陈修义吃惊到从椅子上跳起,手撑在桌子上,不可置信地看着同欢。

    给读者的话:

    有没有觉得同欢其实很坏!

第六十四章 恶魔的交易() 
他动作幅度极大,椅子被拉出“吱”地杂音,很是难听,而他那优雅温润的外衣,在一刹,也瞬间崩溃。

    姜家,可是和陈家差不多的家族,当年陈修义能拿到陈家家主的位置,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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