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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呼吸,就喷在女人的左耳。
那声音,就沿着左耳侵入同欢的脑海,侵入同欢的心。
同欢,我准你贪心……
人都说,女人的左耳最是耳根子软,听不得情话的。
同欢,深以为然。
因为,不过是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却叫同欢心软了再软!
同欢,我准你贪心……
什么意思啊!
不等她问出,皇甫公子便接着说道:“因为,我也开始贪心了!”
同欢整个人瞬间变得呆呆的。
偏偏,她的四周,都是一朵朵的小烟花,“砰砰砰”地开着。
同欢现在还懂了一种感觉,叫心花怒放!
她一时间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皇甫烈绝不是个矫情的人,这时候偶尔说了两句矫情的话,便像是被热水烫了似的一把把同欢推开,他说:“好了,你可以滚了,回去给我熬汤,我要补肾!”
他特别大气且淡定。
同欢被那温存包裹的时间只有一秒钟,便被打入冰窟。
人渣!
而且是傲娇的人渣!
她没吭声,看也没看皇甫公子一眼,直接起身,离开。
这下,轮到咱皇甫公子愁了!
啊喂!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直接转身就走了!
这一下,他倒是完全忘记,是自己让同欢滚的!
于是,皇甫公子发愁了,特别纠结的小样子。
若不是还在吊水,保证下来来回的走!
烦躁啊!
说不出的烦躁啊!
郁结啊!
说不出的郁结啊!
皇甫公子,人生头一回为了女人那点破事如此纠结!
他觉得自己挺没用的,但是不纠结出个所以然,却又停不下烦躁的心思!
于是,皇甫公子开始发愁了!
想了老半天,只想到了一种方案!
先不管愁不愁了,直接和同欢做了再说!
爱是做出来的!
多做几次,她就爱上自己了!
而且,皇甫公子深深地觉得自己技术好天赋好,某方面真的特别彪悍!
想当年,多少见识过风月的少妇折在他手里啊!
就一个小同欢,他还收拾不了,他不信那个邪了。
如是想着,皇甫公子便长舒一口气,深深地觉得来“日”方长,他会让同欢“日”久生情的!
而同欢,自然管不了皇甫公子的惆怅和风骚,她推开门,皇甫殇守在那里。
同欢每次在私下的场合见到皇甫殇,都特别的尴尬,此时也不例外,微微有些晦涩。
前男友变成了自己情人的哥哥。
生活永远比电视剧狗血。
但是,他毕竟是大导演,自己的顶头上司,同欢还是礼貌地打着招呼:“导演,你好!”
那生疏又客套的样子,深深地刺痛了皇甫殇。
同欢可以和皇甫烈做那么私密甚至是亲密的事情,却对自己这般的疏离和客气……
这真的叫皇甫殇难以接受。
不是说是深爱的前男友吗?
难道爱情,就这么的一钱不值!
还是爱情,熬不过时光,耐不住沧桑!
皇甫殇一瞬间特别的怅然。
可是,他怨怪同欢是没有道理的,他自己一丁点往事都不记得,又如何能责备同欢。
思来想去,皇甫殇对同欢淡淡地点了点头,说:“同欢,我爷爷找你过去一下!”
同欢想拒绝,但是对比面对皇甫殇,同欢更愿意面对皇甫殇的爷爷。
而且那个人好歹也是皇甫烈的爷爷,虽然身为情人不需要担忧这种事情,但是同欢也不希望对方觉得自己没教养,于是,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皇甫殇瞬间就看到了同欢手上的镯子。
那镯子,晶莹剔透,像是黑玉,特别好看。
同欢那镯子从未曾取下来过,哪怕拍戏,同欢也一直带着那镯子。
甚至剧本里,都有对镯子的描述,那是苏泪的姥姥给苏泪的。
可是,皇甫殇知道,那镯子,是皇甫烈给的,用来窃听同欢的一举一动的。
同欢带着这镯子,就像是坐在监狱里,任何一次交谈,都被皇甫烈掌控。
“窃听器,可不可以摘下来!”
他很反感这镯子,好像是在同欢身上贴了个标签,标签上写着:属于皇甫烈。
他厌恶这种感觉。
同欢笑了笑,说:“这镯子摘不下来的!”
“我来试试!”
不等同欢反抗,皇甫殇便去抓同欢的手,想取下那镯子。
皇甫殇那反应,真的特别的快了,同欢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已经抓住了那镯子。
这不动还好,一动,便看到镯子下的刀疤。
扭曲狰狞的好几条,虽然是切在同一处,但是绝对是不同的利器割过的。
皇甫殇起初怀疑着是不是皇甫烈弄的,但不一会儿,就否认了,那伤口,好像是很多年前的,已经好了……
他怔了怔,很多年前……
能让同欢自杀的理由。
除了自己的死亡,还有什么!
他握着同欢的手,摩挲着那疤痕,一时间怔忪得很。
同欢也愣了一会儿,料不到他会看到那里,连忙收回自己的手,礼貌地说:“我也不想取下来!若是不方便,你就装反窃听装置吧!”
皇甫殇呆呆的收回手。
想到,三年前,他们曾热烈的爱过。
当他死去,同欢甚至为他自杀,他便说不出的伤感和呆滞……
那该是,特别深沉的爱吧!
因为,她爱到可以为他去死。
而他,可以在隔了三年,重新见到她的时候,依旧怦然心动。
他悲哀地用手背抚了抚额头,顿时间说不出的哀伤。
那样热烈的爱情。
她彻底埋葬了。
而他,却不记得了。
皇甫殇……
不,林肯,林肯……
快点回忆起来,快点啊!
要怎样,才能回忆起来!
车祸嘛?
同欢却提醒道:“皇甫少爷,我们走吧!”
皇甫少爷……
生疏又客气的称呼。
皇甫殇从忧伤中回了神,微微点了点头,领着同欢,走入不远处的疗养院。
说是疗养院,不如说是医院附近的一栋别墅。
别墅内有佣人,有仆人,奢华得让任何人艳羡。
皇甫家主皇甫城正坐在院子里喝下午茶。
精美的茶桌,精致的茶盏,美丽的风景,初夏暖丽的阳光……
这是个惬意而慵懒的午后。
皇甫城伸出手示意,让皇甫殇和同欢一起坐下。
同欢点头,围着茶桌坐了下来。
皇甫城亲自给同欢倒茶,同欢受宠若惊,但仍是淡然处之。
三个人一起品着下午茶,经由殖民地运输到圣城的伯爵茶,味道不容置疑的好。
神圣帝国也是产茶的国度,但红茶,神圣帝国的上流社会更偏向于殖民地的大吉岭红茶、伯爵茶或者锡兰高地红茶……
这三种红茶,更是奢华的象征。
就着红茶品尝甜点,在神圣帝国是一种流行,也是一种时尚。
皇甫城放下茶盏,笑着问道:“小烈,很喜欢你呢!”
同欢没有吭声,她正想着该怎么回复。
第二百四十四章()
皇甫城却接着说:“你和我家老大的那一段,又作何解?”
皇甫殇立马放下茶杯,说道:“爷爷,这是我们的事情,你别管好不好?”
皇甫城望着皇甫殇,语气却是咄咄逼人:“难道你们兄弟俩真打算共享一女人!”
皇甫城那语气,特别的恶劣,特别的狠毒,对同欢的身份乃至一切的一切,无疑都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鄙夷。
同欢淡淡地笑了笑,拿着餐巾纸擦拭了下唇角,笑着说:“和林肯那是过去的事情!早在三年前,林肯就死了!我现在是和皇甫烈在一起,我不知道我和他能走多远,但是我会努力!至于豪门这种两兄弟共享一女人,甚至是父子共同爱上一女人,或者,兄妹之间相爱的事情,我并不感兴趣!如果皇甫家主,找我来,为的就是说这些有的没的,抱歉,同欢不奉陪!”
说着,就起身,离开。
同欢并不是故意对皇甫城不客气的。
实在是,这老人,还真是“老而不死是为贼”,很多的话,已经过了同欢的底线。
诚然,同欢很好说话,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好欺负。
她是在和皇甫烈勾搭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