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舌头,直接戳她喉咙里了……
盯着那敏感的点,直折腾的她身子软软的……
他的口水哺了过来,她没装住,就沿着嘴角流了下来,特别的暧昧……
所以是一亲完,同欢的唇瓣便又红又肿,唇角还挂着水渍,特别**!
“婊…子!”
他骂道!
这女人真的,不过一亲,就变得特别诱惑。
这种样子,他是只准许自己看到的,别的男人,看了她,就挖了眼珠子;摸了她,就剁了手;上了她,就阉了;爱上她,就直接挖了心……
她是他的!
只是他的!
别的男人,碰都碰不得!
皇甫宋敢招惹她,那还真是不要命了!
同欢被吻得特别狼狈,探手,擦拭着嘴角,倒也开怀。
瞧着皇甫烈那倾城旖旎的面具脱落,一脸愤怒吃味的表情,同欢就扭曲地开心……
她不想他误会她,便笑着说了句:“皇甫公子,你在关心奴家哦!”
关心……
那是个什么东西!
皇甫烈的唇角,如同恶魔一般,勾了勾,冷艳道:“你想的美!”
同欢:“……”
好吧!
皇甫公子羞涩了!
她也不逗他了,就笑嘻嘻地望着他。
那表情,像是看到笑话似的,直盯着她,盯得皇甫烈特别的不自在。
他倏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控得厉害。
其实什么也没做,不过是看到皇甫宋扯了扯她,他就失控得厉害!
这种该死的占有欲,叫皇甫烈发疯。
他想起不久前的宴会上,他都可以笑着对陈修义说把同欢送到他床上,可若是现在,这种话,他绝不会再说出来的。
他眯了眼睛,一脸冷酷。
转身想走,却仍是怕他出事儿,连忙说道:“以后记得呼救,懂吗?”
同欢撇撇嘴:“你又听不到!”
皇甫烈冷冷地,习惯微笑的男人,此刻却特别的冷,对同欢没半点好脸色:“我听得到!”
说完,便甩也不甩同欢,转身离去。
同欢瞧着那背影,好笑。
她想,皇甫烈心底绝对是有她的。
只是,不想承认,不愿承认,也不要承认……
其余的都还好!
只是,不要承认……
让同欢有点小伤心。
她难道……那么的拿不出手吗?
不过她很快就淡定了下来,她想着,只要她努力对他好,努力疼他,他一定是会感受得到的。
就算这男人性子凉薄,她付出十分只能感受到一分,她也会去努力,只要付出一百分,他就能感受到十分了,不是么?
同欢从来不沾爱情的,可一沾上,便会全力以赴。
这一点上,和倾城惊人的相似。
明知道对方那般的渣,那般的坏,却还是,发了疯的去爱!
同欢想着,便也觉得不坏了。
她笑嘻嘻地,想到接下来的拍戏,又立马跑去找化妆师,重新化妆。
很快地,便是第二场。
同欢入戏很快,没两下,一场戏就拍完了。
一遍过,lk很欣赏。
没有导演不爱这么灵气的女孩子,同欢是新人,也不是影视大学毕业的,上手这么快,真的超出意料。
拍她的戏,成本都减少了不少!
lk的片子制作都极其迅速,所以他的班底都特别的有效率。
同欢这么有效率,他自然开心。
冰冷的唇角,罕见的弯了弯,对同欢甚是满意。
同欢拍完第二场,便不打算到片场呆了,片场是非多,她不如回家码字赚点外快。
她现在稿酬高,三个月码得字,绝对不止二十五万了!
钱这种东西!
同欢不贪恋,但是,自然是越多越好的!
同欢再也不要过那种付不起医药费的日子了!
太落魄了!
她会努力赚钱,很努力的赚!
她现在甚至开始购买股票了!
以前倾城在,她不敢拿钱进去,怕赔本了!
现在,她没什么好顾及的,学数学出身的,对数字本就敏感,哪怕现在股市不太看好,同欢却也很相信自己能炒出钱来。
其实呢,女人呢,在钱这种事情上,最不能依靠男人了!
拿人家手短!
若是她一直拿皇甫烈的钱,会过意不去的!
所以同欢情愿自己努力点,可劲儿赚钱!
于是,给皇甫烈发了个信息报备了一声,同欢便回去了。
她现在,半点名气都没有。
哪怕搭乘地铁,也没人注意到她。
不过这样也方便了。
她真的就搭地铁回去了。
回到小公寓,便发觉又给人捣鼓了一遍。
那些碗碟,都收拾了。
几个衣柜,塞满了皇甫烈的衣服。
原本对同欢来说有些空荡荡的一室一厅,一下子,就变得满满的。
同欢很喜欢这种感觉。
跑去把装卸了,把自己洗得香喷喷的,然后一边敷面膜一边码字。
键盘敲击的声音,特别的清脆!
同欢敲得特别迅速,因为那一个个字,那都是钱啊!
等码完字,便发信息问皇甫烈:会回来么?
皇甫烈是制片人,会忙得比较晚。
她也不知道他今晚要不要回来,也不知道他今晚是不是回本家,或者其他的安排。
哪晓得皇甫烈回复得特别快:八点钟开始操你!
同欢被这火辣的短信给捣鼓的脸红了!
嗷嗷!
这禽兽啊!
太禽兽了吧!
讨厌了!
但是,那意思是,会在八点左右回来!
同欢也不着急了,看了看股票和新闻,便开始做晚餐。
她手艺本就不错,捣鼓个两菜一汤,也特别的迅速。
所以皇甫烈回来,便又是香味,浓郁的食物香味。
那是排骨炖萝卜的味道!
香气馥郁里!
皇甫烈特别的迷醉!
第一百七十而章 着迷()
同欢正好取下围裙,收拾好碗筷:“吃饭了没?”
皇甫烈盯着同欢。
从来一袭黑色的人,罕见地穿了身白色。
同欢那气质,沉郁又干净,穿黑色,那是忧郁的郁金香,穿白色,那是清新的郁金香……
特别好看了!
而且,皇甫烈从来都是一身白色的。
这时候两人站在一起,也格外的相称!
皇甫烈笑着说:“很饿,我最想吃你了!”
同欢嗔他:“先吃饭吧!等有力气了再吃我也不迟!”
皇甫烈表示很爱这个回答。
便坐在餐桌上,开始吃饭。
同欢亲自给他添了饭,又给他拿碗盛汤,伺候得特别周到。
皇甫烈很满意同欢的服务。
坐在她对立面,开始吃晚饭。
同欢手艺真的很好,几个家常小菜,做得特别好,又熬了汤,特别的香,皇甫烈吃得心满意足。
但瞧着同欢更加的想吃。
秀色可餐啊!
真想把他当晚饭吃了!
同欢怎么瞧不出男人眼底那意味呢!
她笑着说:“快去洗澡,我收拾碗筷呢!”
皇甫烈已经开始变身成色狼了,他说:“我只想收拾你!”
同欢又好笑又无奈。
皇甫烈精虫上脑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骚段子,黄腔开得特别顺。
而且他接着说:“要不你收拾碗筷,我在你身后收拾你,这样节约时间……”
同欢想象了下自己站在水池洗碗,然后皇甫烈在他身上作恶。
嗷!
不要!
“先去洗澡,等我洗好了去陪你!”
她哄着他,淡淡地哄着,清淡的女子,特别有耐心,脸上挂着沉静淡漠的笑容,催促着他。
皇甫烈无奈。
同欢洗了手,便帮着皇甫烈把换得睡衣拿进去。
特别温顺。
那样子,是真的把皇甫烈当帝王一般伺候着。
皇甫烈现在的日子,基本上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要是给这女人一直惯下去,真不知道要惯成个什么样子。
同欢人漂亮,偏偏还喜欢惯男人……
还真是要命了……
皇甫烈想拉他一起洗。
同欢不依,她要洗碗!
爱干净爱整洁的女孩子,受不了凌乱。
所有的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
皇甫烈也很喜欢这样的同欢,虽然鸳鸯浴折腾不了了,但是还是喜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