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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常锦绣-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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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地,我不想将凉辞的事情讲给他听,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被那凉辞点了穴道,说出来很没面子,我心虚地低下头,支吾道:“我是听说书先生提起过,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就记住了。”

    林大哥沉默了一小会儿,我低着头佯装喝茶,不敢抬头看他。定是那杯酒的酒劲上来了,脸也有些发烫。

    “我不是武林中人,对这些事情并不是很了解。”林大哥淡然地说。我失望地嗯了一声,他继续说道:“不过碰巧,我听说过这位剑尊修罗。”

    我高兴地抬起头,又觉得自己表现得过于明显,忙收敛了自己的一脸期待。

    “那剑尊修罗其实也算不得江湖中人,他的身份很神秘,并没有人知道他属于何门何派,修行哪种剑法,不过却名震江湖。

    七年前,新帝登基不久,朝中还未安稳。那时朝中有一位辅政大臣,官拜右丞,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谓位高权重,权倾朝野。

    那人食君之禄,却不思报国,结党营私,铲除异己,独霸专行,朝堂上下皆敢怒而不敢言。

    那大臣更难以容忍之处在于,喜好搜刮民脂民膏,强抢民女,滥杀无辜,无恶不作。他在先帝在位时,便是如此横行霸道,先帝驾崩,更是有恃无恐。

    民间百姓苦不堪言,联名写下万民书,请求皇上圣裁。此事走漏风声,激怒了那贪官,竟然坑杀了带头的几位官员极其家属,罪及五服,手段之毒辣简直人神共愤。无奈朝堂之上,他门生众多,牵一发而动全身,新帝也不敢奈何,几乎成为他的傀儡,满朝文武,无人再敢与他作对。

    有一日夜里,京城出现一位带着银色面具的刺客,单枪匹马一人,挑了那贪官府邸,杀尽所有为虎作伥的门客,刺死了那贪官,将头颅高高地悬挂在城门之上。

    那贪官结怨众多,身边请了很多武功高强的武林异士,为自己保驾,传闻均在那剑客手中过不下十招。尤其是那人手中一把赤炼剑,竟然嗜血,饮了人血之后,颜色红得格外妖艳,衬着那人,直如地狱而来的修罗。

    此事,在朝堂之上引起极大的震动,贪官党羽纷纷上书,请求皇上在民间发下皇榜,悬赏黄金万两,捉拿那地狱修罗尽快归案。更有那权势大的党羽竟敢以此要挟新皇,跃跃欲试,有谋反之心。朝堂上下一片混乱。局势难以控制。

    当天夜里,京城又添命案,叫嚣得最为热闹的几个官员,均在家里离奇被杀,神不知,鬼不觉,墙壁之上用鲜血狂草几个大字‘逆天者亡’。

    俗话说树倒猢狲散,领头闹事的几个官员一死,剩下的残兵剩将不足为患,为求自保,纷纷倒戈或偃旗息鼓。长安王朝方才恢复一派清明安乐。那自称‘剑尊修罗’的刺客也自此销声匿迹,无人知道他的具体身份。长安百姓尊敬他,因为他剑术了得,所以送了他一个‘剑尊修罗’的名号。”

第五十二章神秘的女人() 
我猜想过,凉辞必然是大有来头,但是真的没想到,他竟然还有这般豪气千云的事迹。怪不得那群黑衣人原本好像并不识得他,但是见了他饮血后的赤炼剑,会惊骇不已,几乎吓得丢盔弃甲。如若不是那些人中了蛊毒,受制于人,我相信,当时绝对会有人望风而逃的。

    “如此说来,那剑尊修罗竟然还是为民除害的英雄豪杰了?”

    林大哥饮下面前的茶水,润了润嗓子:“在民间,当时长安百姓奔走相告,举国推崇于他。的确落得个行侠仗义的英雄名声。但是在我看来,却是未必。”

    我自然有些奇怪,觉得凉辞此举大快人心,而又功成身退,不贪图名利,的确是个为国为民的英雄人物。望着林大哥一脸高深莫测,直接好奇地追问: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这不过是那皇帝玩弄的帝王心术罢了。而剑尊修罗不过是朝廷派出的杀手。

    当时新帝羽翼未丰,无法在朝堂之上公然惩治那狗官,韬光隐晖,装做唯唯诺诺,软弱昏庸。背后却运筹帷幄,摸清了那贪官的所有底细,然后快刀斩乱麻。一举暗地杀之。成则为王,皇权在握,败,一样可以独善其身。否则,那贪官及其党羽被诛杀以后,以他表面那昏庸懦弱的样子,如何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以雷霆之速,迅速收敛当朝政权,铲除余孽,统筹全局,还长安王朝一个太平之治?”

    林大哥一番话刻意压低了声音,但是说得铿锵在理,没想到他竟然能够将时政看得如此透彻,提出自己独到的不拘一格的见解。以他这样灵敏的触觉和分析能力,若是不入仕途,倒果真可惜了。

    "林大哥,以你的才能,不该如此碌碌无为地埋没了,你若是愿意入朝为官,将来必然可以平步青云,前途无量。”

    林大哥望着我,嘴角微微上翘,低声问道:“你可希望我。。。。。。”

    后面的话被外间一阵哄堂大笑淹没了,我听不太真切,探头问道:“你说什么?”

    “喔,没什么,我只是胸无大志,不愿意过那提心吊胆,尔虞我诈的生活。”林大哥提高了声音说道。

    外间饮酒的人却越来越喧闹,几乎将屋顶掀开的架势。即便我和林大哥面对面而坐,说话也听不太清楚。屋子简陋,木门隔音效果不是太好,林大哥就有些无奈:‘你若是吃饱了,我们便换一个清静地方说话吧?若是困倦,我就送你回去。”

    我擦净了手,拍拍自己的肚子,好像不知不觉有些撑了:“我肉吃得多了,不太好消化,干脆我们走回山上去,若是我累了,你再用轻功带我。反正那庵里围墙太高,我是翻不进去的。”

    林大哥略感好笑地看着我,点点头,一同出了屋子。店老板眼尖看到了,立即从桌前站起,迎了上来,带着一股酒气,显然被灌了不少酒:“两位客人可吃好了?”

    话音刚落,便被身后的哄笑声盖了过去,他不好意思地笑笑:“都是附近山里的猎户,一群大老粗,嗓门高习惯了,定是扰了你们清净,对不住。”

    “没关系的,我们已经吃好了,就不耽误你吃酒了。”林大哥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这般彬彬有礼,哪怕面对的只是一位乡野猎户,亦是温文尔雅,话语和煦如三春暖阳,足可见他良好的涵养及德行。

    老板再三表示感谢了,殷勤地要送我们出去。我们刚刚告辞转身就听到一声沉闷的拍桌子的声音,震得杯盏乱颤。

    有人扯着嗓门喊:“鲁九,你小子今天这是要赖账是不是?”

    我们闻声扭头去看,那位喜欢跟店老板开玩笑起哄的人,正站起身子,指着旁边的一位满脸通红的汉子,气愤地叫嚷:“愿赌服输,你今日打赌输了,这酒钱就不能赖,说好今日所有的酒钱记你账上的。”

    原来是酒喝多了,起了争执,我拽了拽林大哥衣袖,转身就走到门口,撩起了帘子。

    “我们只看到那女人进了苏家的角门,可你也不能肯定她一定就是苏府的姨娘啊,里面丫鬟婆子的多了去了。”

    我和林大哥均脚步一顿,停了下来,回头去看,那被叫做鲁九的红脸汉子明显酒意上涌,有了七八分醉,眼睛都眯了起来,舌头也有些发直了:“刘快手,咱俩打赌之前可是说好的,你赌她是大户人家的姨娘,我赌她是个大夫,虽然我输了,可是你也不能证明你赢了呀。”

    那人原来是叫刘快手,想来应该是个绰号,他闻言就有些气愤:“那女人双手嫩得就跟那小水葱似的,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而且手指上戴了跟鸽子蛋那么大的两个祖母绿戒指,出手就是五两银子,那般阔绰。若是府里的婆子,没有这般富贵气度暂且不说,出来给主子采购东西,上赶着讨价还价,趁机捞点油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这么大方?就算他苏府,是江南首富,下人们也没有这么败家的,不是姨娘还能是谁?”

    鲁九仍旧有些不服,梗着脖子,面红耳赤地像只好斗的公鸡:“欺负我见识少么?那苏府的七姨娘出府我是亲眼见过的,身边光丫鬟婆子就带了七八个,人家坐在那雕花马车里都不待下车的,看中什么东西了,将车帘撩开一点缝,伸出那剥葱似的手指尖一指,就立即有丫头会意,上前将东西买了。没听过那个姨娘自己偷着从角门溜出府,罩了嘴脸,来买这种恶心说亩鳌!�

    刘快手有些气急败坏,指着鲁九的鼻子破口大骂:“妈个巴子的,就是因为这种东西说出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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