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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除了喜悦,剩余的便是忙碌了,林初看到他的父母进了厨房之后,除了端出一份份美味的菜肴就没有出来过,这叫做帮厨。需要等到所有人都散了,他们才有时间吃个饭,这也是在家乡举行婚礼最繁琐的地方。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家自己完成的,并不拜托外人。当然了大厨这一职位得另说,并不是随便来一个人就能够完成婚礼所需要的全部菜肴的。
自家结婚,婚礼还需要外包的话,这在村子里属于无能的体现,说明这一家子人心不齐。
除了喜宴,还有红包的收取以及统计,这些都是需要回礼的,可马虎不得。收了人家多少的礼金,将来就需要原封不动的还回去多少,只能够多不能够少,所以在收取的时候各家各户的礼金都统计清楚了。
农村里,各家各户别的不多,就是小孩多。林初的几个大姑姑都是奶奶辈的人了,小孙儿都十来岁了。这一算又是一大口人,无论是嫁娶还是乔迁,都是需要随礼的。这么一看,林初作为独生子女,他们这一家确实是亏的慌。可那又如何呢?亲人家里有喜事,总归得要去的,表达自己一份恭喜之意。若是因为礼钱不去,不说口诛笔伐,单是白眼就能够把人生生给看死。
其实职场里面,同事结婚也是一样需要随礼的,林初随过的礼就不少。但是作为钻石王老五,他就没有收回过一分钱,如今想来倒是有些好笑了。
总结起来那就是不结婚亏的慌,看得出来把童谣娶进家门无论是从感情的角度,还是从战略意义上都是很有必要的。
被林富贵的鼾声震得睡不着,林初一通的胡思乱想,他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过了。曾经都是写程序,写到累了,自然而然也就睡着了。如今的日子还是宁静了一些,这样的岁月不可多得,哪怕是被林富贵吵得有些小心烦,但林初依旧很享受,也很感激。
姐夫家并不富裕,迎娶的车队大多是租的,只有打头那辆宝马是他同学的。
为此,没有人在意,有个仪仗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况且林初从小对车子就不感冒。哪怕是坐在林家茂家的豪车里,他也没有过多的感受。几兄弟坐在一起,坐前头的是林初的大表哥,林飞,他是二伯伯家的。如今林飞还在念大三,不过离毕业也快了。林初记忆中大表哥是做物流的,这两年随着网购热潮的不断崛起,物流绝对是黄金行业。林初这个大表哥刚毕业就遇到了好时机,在公司弄了一个小团队,经营一条单独的物流线,每年有近二十万的收入。这对于一所二本类院校毕业的学生来说,实在是不知羡煞了多少人。林初刚毕业的那会儿,别提多狼狈了,哪有大表哥的这番机遇?
林初对大表哥的印象是非常好的,大表哥是那种为人幽默,待人有礼型的,并不因为他们之间年龄上的差距,就和林初他们聊不到一块儿。大表哥将来迎娶的媳妇儿是他的高中同学,通过他的好朋友在他大学毕业后介绍的,并不是高中时就在一起的。通过大表哥的经历,林初对他的感情便愈发的有信心了些。
“我们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
“。。。。。。”
严晓似乎特别喜欢这首歌,可是他反复的哼来哼去也就只会这么一句。大表哥对这首歌很感兴趣,因为他居然没有听过。林初无奈之下只好将歌曲又唱了一遍,推脱是他邻居写的歌,老掉牙的借口了,但是很有效。大表哥说等下次去林初家里拜访的时候,一定要见一见林初的邻居。林初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僵硬了,他只好讪讪地应下了,心中却在发愁。邻居啊邻居,到时候可得怎么办呢?俗话说得好:夜路走多了终归会遇到鬼,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车子从宁市开出,经过高速公路,进入了温市之中。
姐夫家乡的路比林家村的难开不少,属于山沟沟里的那种了。路是乡间小路,一路上种着不少的柳树,柳枝垂髫,飘散着一抹绿意。好在这两天都是大晴天,不然道路一旦泥泞起来就更为的不好驾驶了。接下来还需要在姐夫家里住上三天,等到十月五号的时候才能够返家。
不知道为何,人还在车上,林初的思绪却仿佛已经飘到了和童谣约会的那一天。和自己心爱的女孩约会,对林初来说尚属于头一遭。哪怕他心智很成熟了,但在这一方面,仍旧像一个小年轻一样充满了懵懂的期待之意。
ps:感谢书友timemaes和ad520的打赏,昨天坐了一天的高铁,实在是有些累,就中午的时候写了一章。接下来每天都会有两章的,到上架的时候字数上,时间上都刚好合适。此外,谣初这段日子会多存些稿子,在上架的那天一次性发给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08章 麻将()
一条水全干了的小溪,里面的土壤却并不干裂,显得很是温润,这也是在江南这样的水乡所特有的症状。
九月,十月正是多台风的时候,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雨随时会至,空气都是湿润的。
林初他们的车子沿着土道往里行驶着,风景非常的秀丽。不过这两天由于没有休息好的原因,他在车上酣睡着,身子向后微微斜着。
其他几个兄弟在闲聊,聊天的主题从来都无关学习,仅在吃喝玩乐之上。学习那都是妈妈辈闲聊的,学校里压力已经足够大了,再聊学习就显得有些装了。
旅途是疲劳的,哪怕只是跨市的一段短短路途,无聊与孤寂会吞噬一些富裕的精神。
下了车,新娘家里人出来了,姐夫的父亲去世的很早,是被母亲一手照料大的。伯母是个很温和的人,待人接物礼数周到。这样的母亲教育出来的孩子自然不会太差,事实也证明大表姐今后和这家人相处的很好。
男方家的宾客并不多,在林家村的时候宴席摆了十多桌,可是男方这边却只有区区的六桌。
温市的佳肴也有很多很多,林初最喜欢的还是这里的鸭舌。作为温市的特产之一,这里的鸭舌做得特别道地。
鸭舌是非常贵的,哪怕是那种小纸袋包装的对林初他们来说也是珍贵的零食了。
因此,当看到一大盆一大盆被蒸熟了的鸭舌端上餐桌的时候,林初是有些震撼的。
上一次这个时候,林初并不明白鸭舌的价值,以为价格只是一般。不过鸭舌当属于珍馐,特别是那股子嚼劲是他非常喜爱的。
吃鸭舌的时候应该是缓慢一些的,把里面的肉都一点一点的从边上用舌头剃出来。
肉质口感非常奇特,有着一种特殊的香味,让人越吃越发的欲罢不能。
严晓从来不知道客气为何物,吃饭的时候盯着鸭舌吃,明显能够看到主人家脸上有着心疼的尬笑。不过话说回来,姐夫家的喜宴确实是略显寒酸了一些。海鲜倒是挺多,但是肉类却有些少了,而且味道上也很一般。
林初并不挑食,对于食物的味道虽然有些追求,但即便味道一般了些的菜肴,关系也并不大。
吃过饭,几兄弟被带到了一个大房子里,基本上后面的活动和他们都没有太多的关系了。虽然几人都很早熟,不过上年龄毕竟还是小了一些。有些活动他们还无法参加,曾经豪言在大表姐的婚礼上一醉方休,如今去都成了空话。大表哥则是不太愿意和不熟悉的人有过多的来往。
严晓很郁闷,一间大房子里除了电视机什么也没有。这个房子除了装修还算得上另一个,对于年轻人来说,当真是没有什么可取的地方。
大厅里倒是有一台电视机,但也就是个摆设。林初他们拨弄了一番,发觉电视机是坏的,根本打不开。
“啊啊啊!无聊死了!”严晓坐在客厅里,实在是忍受不了了。年轻人喜动,这动可以是身体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绝对忍受不了无聊与寂寞。
“哥,手机借我玩玩呗?”严晓最终还是厚颜无耻地问大表哥借手机了,大表哥毕竟是大学生了,手机还是有的。
大表哥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副麻将,随手将手机丢给了严晓。林初用带着怜悯的目光看着大表哥,那时候流量真心贵啊。
十块钱才一百兆流量,根本经不起折腾。当然了以前的手机流量消耗也省,等到了4g的时候,流量的使用那才叫做一个疯狂。
因此林初猜测大表哥的手机流量一定不多,而严晓这种游戏狂魔,可不会管你有多少的流量。遇到喜欢的游戏下载就是,他还算是好的了,至少不会随便往游戏里面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