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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根干枯的树木扎在了公路下头,那里有一个不太宽阔的小道儿,只能够供一人通过。
有经验的乡民们都是通过这条垂直的山道走回家的,大约能够节省近一刻钟的时间。
只不过这条山道非常的陡峭,近乎五十度的斜坡,一眼望去不免有些兴叹。
这条路他只走过一遍,然而他的妈妈小时候却走了不知道多少遭。
目光一路过去,心中的感慨不免也越发多了一些,这里是他祖辈们生活的地方,却鲜有他的足迹。这里的一草一木,他并不熟悉,但是却有一种模糊的感觉。
大舅舅家开了一家小卖铺,他们以此为生,以前大舅舅身体健康的时候,还能够在外面找零工,譬如运货,卖自家酿的蕃薯酒之类的,一个月下来收获也算是颇丰。
可是自从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每个月不但没有收入,反而还要付出不菲的医药费。全家的收入都指望这么一间小卖铺实在是捉襟见肘,况且小店还是位处偏僻地区,收入不可能会很高。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会赶着林初的大表哥进城务工的原因所在了,由于林初的介绍,赵磊获得了一份薪资不错的工作。每个月有四千五的收入,且还没有实习期一说。
大舅舅和大舅妈脸上的笑容洋溢不住,林初他们一家到了之后,能够感受到一种不一样的热情。
以前林初来这里,虽然舅舅舅妈也会笑着打招呼,但是怎么说呢,可能是从小接触不多的关系吧,大家吃顿饭然后就散了。
爸妈找个地方接着开始他们的娱乐活动,林初要么是看他们打麻将,要么就是找个房间看电视之类的。
可是这一次明显不同,大舅舅大舅妈拉着他一通闲聊,什么学习成绩怎么样啦,学校里有没有不愉快的事情之类的,他的手里被强行塞满了各类的零食。
吃过饭,林初想要找个僻静的房间休息一些,大舅妈一个眼色,大表哥赵磊就走过来,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反正就是尬陪着。
“……”
林初无奈之下,他只好出门了,那种特别尴尬的环境是他所不喜欢的。
迎面吹来的寒风有些冷,不过他衣服也穿的厚实,门口就是一条小溪,然而冬天却断流了,只能够看到干巴巴的溪石。
目光看向了远方的山川,忽然他有所感觉,从小店里拿了一些香烛径自走上了一座小山,他的外公外婆就埋葬在了这里。
当年他在这里流下了很多的眼泪,在亲人的面前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男儿有泪不轻弹一说,没有任何的面子可以顾及。
工作之后每逢年节他都会回来,带上香烛祭拜,有些和爸妈不能够说的话,却能够在这里吐露心扉。
路程不远,仅仅只走了十分钟就到了,这里是一片小型的公墓,外公外婆的坟墓在靠里的位置。
从这里向远处眺望仿佛能够看到有其他三座小山在围抱这里,默默的守护着,这里地段还是非常不错的。
情绪有些静默,带着些许的伤感,林初恭敬地点上了香,烧了一些纸钱,随后声音很轻地向故去的二老诉说着。
“外公,外婆,我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重生了,可惜天不遂人愿,没能够再往前跑几年,要不然我们也不会天人永隔了。”林初轻轻地念着,“曾经我答应过你们会好好的守护家人,我做的并不好,可是这一次我一定能够比以前做的好很多很多了。”
“上一次和你们说过,我高中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后来大学毕业工作之后也曾碰到过她。可是那时候她的已经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女孩了,我很犹豫也很彷徨,到底要不要放弃原有的生活,做出一些冒险。”
“然而还没有等我有所决断,老天爷便将我拉回了这方时空,或许是你们二老在冥冥之中一直庇护着我吧。再次遇到她,孙儿总算是追到了记忆中那个心爱的女孩,等高中毕业之后我就带她过来给你们看看。”
想起童谣,林初的嘴角有了一丝笑意,他喋喋不休地和二老絮叨着,将重生以来的所见所闻慢慢地叙述着。
二老的故去,他已经释然了,如今站在他们的坟头,和他们闲聊着,就仿佛他们还在世一般,不像头两年那般哭的撕心裂肺。
待纸钱烧完,香完全的灭掉之后,大约有一个小时了。林初也不禁记忆起了很多儿时的画面。
譬如小时候外公想要看电视,他却喜欢搞怪,就是不让外公看,将画面调到飘着雪花的雪花台。外公却对他无可奈何,那时候他大约两三岁吧,反正也看不懂剧情……
还有就是小时候上街,他最喜欢的就是坐在外公的肩头,身形一下子拔高了那么多,视野也完全不一样了,他兴奋就像是一个小将军一般。
可是如今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唯有那一段段弥足珍贵的记忆还一直留藏着,不时地掏出来翻翻,好让它不沾染上时光的灰尘,变得暗淡。
久藏的秘密述说出来之后,心情也轻松了很多,林初眼角的伤感停留在了风中。
第226章 春哥哥()
过年这几天,总得来说还是比较休闲的,走走看看,也没有太多的俗事烦心。
童谣在三亚玩,非常嗨,在林初的强烈要求之下,她才勉为其难地害羞着给他发来了泳装照。
浑身碧蓝的泳衣穿在她的身上就好像是一位海洋的精灵一般,静坐在沙滩上,午后的阳光打下,有一种十分温柔娴静的美感。
林初摸了摸鼻子,微微有些小失望的感觉,全身都裹在泳衣里什么也看不到,不过这样的女朋友带出去,咱放心不是?
其实蛮多女孩子的泳衣都是非常保守的,林初大学上游泳课的时候,他身边那些女同学一个穿的比一个保守,那真的是什么也看不到。
反正电视上那些比基尼泳衣的女生,他是没有怎么见到过(大家平常见到的多么?)。
林初也给童谣发了一些山水照,只不过因为是冬天的原因,拍不到什么特别好看的景色。与其说是山水照,不如说是日常生活照还更为的确切一些。
这天下午,他们差不多也应该要离开了,然而林初的二表哥,也就是吴菲菲口中的“小春”,他的春哥哥到了。
赵春,嗯,一个很有深意的名字……
和他一道儿来的还有一个胖胖的女孩,模样也非常一般的那种,林初知道那是他未来的媳妇儿,为他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儿。
只不过两人的婚姻并没有因为一个孩子的关系便能够得以延长,结婚不过两年,孩子也才一岁多,他们便离婚了。
之后孩子跟着爸爸,她的妈妈却是不知道了踪迹。好在她的继母待她如同己出,只不过在有些破落的家庭里,女孩要富养这个观念怕是很难实现了。
赵春从小是一个非常聪颖的孩子,他学什么都快,小学时候成绩几乎都是全班第一的。只不过因为没人管的原因,到了初中便开始放纵自我,最终初中堪堪毕业,之后便去了理发店当学徒。
然而没有恒心以及毅力,光有天赋又有什么用呢?当了两年学徒,之后却又不了了之,白浪费了时间。
这两年他在做些什么,林初几乎已经不知道了,只知道后来他去KTV当了职员,微信朋友圈里是各类的广告,看着有些侧目。
如今的他一头金色的长发,梳着一个三分头,看上去油头粉面,流里流气的感觉,和林初小时候印象中的他完全不一样了。
在林初的记忆中,他这个表哥模样是非常帅气的,这得益于舅舅舅妈的优良基因。小舅妈的模样在十里八乡那可都是有名气的。
然而装扮一旦不对了,再俊的相貌也会出问题,外加上微微的发福,使得他给人的印象分又降低了不少。
小时候他总觉得唯有吴菲菲那种模样的女孩能够配得上他的哥哥,然而当他参加他的结婚典礼的时候,看到新娘子的尊容,实在是有些被晃了眼睛。
从那个时候起,林初才明白一个男人光有外貌是没有什么用的,还要有相对应的才华才会受欢迎。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林初坐的稍微远了一些,却也能够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香水味。
这股味道非常的刺鼻且不好闻,林初骨子里还是有些传统的,对于男人染发喷香水这些行为稍稍有些难以理解。他并不反对,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嘛,只不过他却是不会那么去做罢了。
当然女孩子要是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