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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一跳,苍鹰移开视线,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狼嚎,紧接着,两声,三声,四声,所有的狼像是受到牵引一般,纷纷对月长嚎,一时间,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响彻长空。
锦瑟往苍鹰身边缩了缩,猛搓着手上吓起的鸡皮疙瘩:“狼为什么要叫啊?还叫得这么······惊悚!”
“狼在夜晚出来觅食,需要用这种方式呼唤同伴,母狼呼唤小狼,公狼呼唤母狼,这是他们集群的信号。”苍鹰看着锦瑟一脸惊恐的样子,伸出手想搂住她的肩膀,却又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放下。
“集群就集群嘛,搞出那么大的动静干嘛,怕人们不知道它们要出来危害人间啊!”锦瑟悻悻的抱怨道,从小就听说过各种各样有关于狼的暴行,她实在是对狼没什么好感。
苍鹰喉头动了动,说:“这只是它们的天赋,就如同你所说的危害人间,它们也需要觅食,也要活下去,天性使然,说不上残暴不残暴。”顿了顿:“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啊!”锦瑟顿时来了兴致,平时看苍鹰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样,真的很难想象他心里都在想些什么,也许通过他这个所谓的“故事”,能了解到他的内心活动也说不定。
“有户大户人家,家主娶了很多妻妾,妻妾之间为了争宠无所不用其极,后来,有个妾室生下一个儿子,可由于母亲出身卑微,这个儿子在子女众多的家主眼里很不受待见,把他当下人一般养在府邸,几年后,家主得病死了,妻妾之间为了争家主之位大打出手,那个妾室连同五岁的儿子被打昏,送到雪原上,活生生的冻死。”
锦瑟惊讶的睁大眼睛,深宫内院的争斗小说她也没少看,可连五岁的孩子都不放过,这群女人实在太丧心病狂了。
“就在众人都以为母子两人死在冰天雪地里的时候,谁也没想到,那个孩子,他活下来了,母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在斗争开始前就通知了娘家人,等到娘家人赶到雪原上的时候,母子两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孩子一息尚存,身上裹着母亲单薄的衣裳,而母亲赤身裸体,浑身僵硬,她的周围,是她割破自己的手脉染红的雪,也因为这样,娘家人才得以及时找到他们,救下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跟着姨娘回了老家,姨娘一家人是江湖草莽,个个识文断武,孩子发誓总有一天要那群人血债血偿,他把自己伪装起来,专心学习武术,只为有一天能手刃仇人,为母亲报仇,后来他做到了,当年参与害死他母亲的人,全都死在他的阴谋阳谋下,个个不得善终,包括几个不足四岁的孩子,他吸取前车之鉴,他们之所以会有这一天,是因为他们当年斩草未除根,所以才会让他有机会反噬,他不能犯这样的错······”
“你说,这个人残暴吗?”
苍鹰直勾勾的看着她,不放过她眼角眉梢每一瞬间的表情。
锦瑟嚅嗫着:“这······,个人所处的角度不同,看待事情的性质也不一样······”
“很残暴是吧。”苍鹰冷笑,弯起的唇角划起讽刺的弧度。
“既然他也是死里逃生,他应该能体会得到那些孩子面对死亡时求生的欲望有多强烈,都是经历过的人,为什么不能将心比心,何况,上一代的恩怨,跟孩子无关,不该连累到孩子啊!”锦瑟终于找到反驳的理由,理直气壮的说。
“你知道什么叫天性吗?天性就是,他经历过那种从惊恐到绝望的过程,他懂得生存的难能可贵,所以他不能让这些孩子有机会像他一样,有一天找到机会反噬他,报复他,为了活下去,他必须痛下杀手!这就是天性!就像那些狼一样,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对别的动物,甚至人下手,他们没得选择!”苍鹰的话沉甸甸的,掷地有声。
锦瑟沉默半晌,幽幽的问了一句:“苍鹰,那个孩子,是你吗?”
苍鹰右手紧握成拳,青筋凸显,压下心底翻腾的情绪,他淡淡的“嗯”了一声。
锦瑟不再追问,苍鹰这个人太神秘,太危险,对于他的秘密,知道得越少越安全,她还不想陷入他的圈子里,受池鱼之殃。
一个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锦瑟又悲催的失眠了。
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出了门,钱还没凑到,小宝的姐姐还陷在水深火热里,时间已经不多了,不容许她再怠慢下去。
刚走到城北的破庙,就听到庙里面传来小宝声色俱厉的呵斥声:“小福,你怎么可以这样!”
接着就是小福抽抽搭搭的呜咽声。
锦瑟快步走进去:“怎么了这是?”
小福抹着眼泪,肩膀一抽一抽的,哭得好不凄凉,小宝怒视着他,一张脸冷得像挂了冰渣子,周围几个孩子都垂着头不敢作声。
“小宝,有话好好说,小福还小,你别吓着他。”锦瑟把小福搂进怀里,替他擦去眼泪,轻轻的拍着他的背安抚他。
第46章 君子一言()
“我······我只是想帮老大做点事······呜呜······那个洛爷那么有钱,一块玉佩而已······”小福边哭边说,两只小眼睛哭得通红。
小宝鼻子一酸,却硬生生的忍住泪意,语气不由得软下来:“我们是穷,但是不能没有原则,这次就算了,以后不许再这样。”
锦瑟总算听了个明白,原来那天他们偷偷爬上赌坊的五楼,在把洛爷捆起来的时候,小福浑水摸鱼顺走了洛爷腰间的挂佩,今天被小宝发现了,他勃然大怒,狠狠的把小福训了一顿,这才有了这一幕。
锦瑟促狭的看着小宝,她撞见他的那天,他也是因为偷东西被打个半死,幸好遇见锦瑟,今天他这么义正言辞的教训小福,难道是人前正经,人后捣鬼?
见锦瑟目光直白,小宝脸一下子红了,不自在的咳了一声,目光转向别处:“其实······这种事,我前几天也做过。”
一句话惊掉了众人的下巴。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不明白一向严格律己的老大为什么会去做这种事。
“那天,老鸨逼着我姐姐出去见一个富商,我姐姐抵死不从,趁龟公不注意,一头撞到墙上,昏死过去了,我听到消息,吓坏了,就·······就想要去偷······偷老鸨的卖身契,好把姐姐救出来······”
一番话说得众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若不是到了绝境,谁会想要放下自尊和原则去做一个人人唾弃的小偷。
这更加坚定了锦瑟要帮小宝把他姐姐救出来的决心!
摊开手掌,小宝掌心躺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翡翠玉佩,玉佩雕成游龙状,做工精细,栩栩如生,锦瑟一看就知道是难得的冰种翡翠,拿过玉佩仔细端详,有身份地位的人总喜欢把私物刻上自己的专属标志,以此来满足自己的占有欲。
果不其然,在玉佩背面的右下角刻着一个小小的“洛”字,不仔细看根本难以发觉,但若是莽莽撞撞把这块玉佩拿去当了,行家里手一看这标志,估计还不等他们走出当铺,洛爷的人就会把他们抓起来,随他处置了。
玉佩是块好东西,但有了这个“洛”字,就无异于一块烫手山芋,锦瑟蹩着眉思索了一阵,气血上涌,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亲自上门把这块玉佩给洛爷送回去!
这个决定遭到八个孩子的一致否决。
洛爷的心狠手辣那是出了名的,曾有个人在赌坊输得倾家荡产,喝了酒后上门闹事,镇场子的人二话不说直接把人的右手给削了下来,后来这事闹到衙门,洛爷一句话轻轻松松就给挡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锦瑟昨天刚把人给伤了,还是伤到人的命根子,这个时候自动上门,那不是明摆着找死吗!
锦瑟则又是另一番计算,洛爷家大业大,人脉和背景雄厚,在这巴掌大点的地方,若真狠下心要收拾他们几个,那简直就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他们之所以还能见到今早的太阳,完全得益于昨天锦瑟那一番惊世骇俗的举动——很显然,洛爷对她有兴趣。
就像是一只高高在上的猫,舒适的日子过久了,总想找点乐子,故意把受了惊吓的小老鼠放回洞里,再时不时的出现,吓她一下,用她最真实的惊恐反应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但是如果这时候锦瑟自动自发的送上门去,肯定会出乎他的意料,敌不动我动,先发制人,打乱他的全盘计划,先下手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