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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第3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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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这方面,丹凤经验老道,总有更多的答案可供选择,保证每一个有些心思的皇帝都能听得十分满意。

    唐皇本来就是推崇道教的,有了丹凤的现身说法,道教之中的一些人物也到京相聚,不等佛家煊赫,道教先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论道活动,持续时间和热闹程度,都让大唐的道教文化再创新高。

    丹凤也从这些道长身上学到了很多,他们的思想也是有着其闪光点的,对生命对人性的探索,对道教文化的各种解析,包括道教各个流派之间的纷争,她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我有功法千百篇,欲以金银交换,可有人愿换?”丹凤在论道活动要结束的那天登台宣讲,第一句就把所有人都镇住了。

    “真的假的?”

    “我!”

    “愿换!”

    台下众人有反应极快的,虽然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竟然会发生,但既然有人愿意传,他们怎么还怕占便宜呢?在丹凤表示只收现金之后,便有人直接用车运来了一车车金银,堆积如山。

    丹凤也不客气,直接把长生诀留了下来,还有些作弊地收走了现场所有的现金,却只留下一部功法,就此隐身离开。

    千金传法一时轰动京城上下,连唐皇都忍不住求看了一下长生诀这部功法,奈何这玩意若是人人都会,也不会难练了,最后,有聪慧的悟出了些东西来,但以武入道,其路漫漫,还不知有生之年,有几个气运之子能够走完,唯一有优势的就是这个世界的灵气充足一些,更有利于修炼。

    若干年后,唐僧一行人满载而归,却并未受到多么热烈的欢迎,当一条长生路似乎可见的时候,修来世的路可就未必有几个愿意努力了。

    “我就知道,肯定又是她搞的鬼。”

    猴子很快发现了长生诀,一猜就知道是谁的手笔,仙女什么的,那家伙,真会搞事。

    猪八戒很是失望,修成所谓的净坛使者之后还以为能在凡人国度获得尊崇,谁想到还是不太受待见。

    取经队伍自功德圆满便可以散开了,唐僧留在京中翻译经文,广传佛法,猴子待不住,自去了花果山,途中,他再没碰见那个以为会再见的丹凤。

    作者有话要说:想看哪个西方世界啊?

    丹凤属于有利就是,无利就不是那种,所以有用她就承认这个身份,没用当然不承认了。

第376章 第376章() 
“乡下的空气总是会好一些;您觉得怎么样?”

    身着蕾丝花边裙子的夫人带着一顶绣花帽子;帽前垂下小半白纱,蔚蓝色的眼睛半遮半掩在白纱之后;透着某种神秘的风情;她的言语温和可亲;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讨好。

    走在她身边儿的是一位少女打扮的小姐;她穿着一条漂亮的浅色绣花裙,裙撑如伞;格外凸显纤细的腰身;粉色丝带系成的蝴蝶结装饰在腰后,垂下的部分随风轻扬;活泼可爱。

    她有着漂亮的乌黑头发;笔直披散在身后;同样带着白纱的帽子上也有个小小的蝴蝶结,装饰着绣花;凸显出些许秀气贤淑的气质来。

    两人徒步走在林中小道上,神态悠闲,打量周围景色的时候,挽着头发的夫人总爱多说两句;因为这就是她家之所以在这里有一个小庄园的原因。

    作为女主人,她愿意让自己的庄园显得更有价值,至少不会让人怀疑这是一项错误的选择。

    “的确,我也喜欢这里的空气,很清新。”

    比起伦敦;这个时候的伦敦,任何乡下地方都会显得空气清新,最关键的也就是空气清新了,景色上总不会让丹凤更加留恋。

    她黑色的眸中划过某种漫不经心,陪伴在她身边的赫斯特夫人并不因此觉得怠慢,反而有种“就应该是这样”的感觉,结识这位贵族女孩儿所能带给她的虚荣,足够让她产生无数次“这真的不是做梦吗”的感觉。

    偶尔,她也会想,不过是一个公爵的养女,哪怕那个公爵是第几个顺位继承人,但,目前的状况下,估计也没谁想要换一个女王。

    公爵的女儿,一个养女,还是很安全的距离。

    而这也有助于提升赫斯特夫人朋友圈的层次,以后的舞会也会有些更有魅力的男士参加,让她这个舞会主办方分享一些殊荣。

    “是啊,这个时候,这个季节,刚刚好,不冷不热,漫步在这样的林间”说话的时候,赫斯特夫人以一种优雅而自然的方式绕过了一滩不知道是马粪还是什么粪便的可疑物,值得庆幸的是,身上的香水味道足够浓重,不会让她真的闻到什么不雅的味道。

    “感受着美好的空气,带来林中的芬芳,就会让人想到这是一个温暖而合适跳舞的季节了,也许我可以约上两位朋友,我们举办一个美妙的舞会,你觉得怎么样?”

    赫斯特夫人说得有些迟疑,这本来不应该是值得迟疑的事情,对女人来说,有什么是比舞会更重要的事情吗?那一定是挑选漂亮的蕾丝裙子。

    “美妙的舞会,好啊,我很期待。”

    丹凤欣然应诺,没有人知道她的公爵养女身份到底有多虚,可怜那位老公爵,对自己的儿子恐怕都不如她这个半道出家的养女好,作为回报,她会在走的时候给他多留下一些财产的,嗯,那些不动产就给他留下好了。

    赫斯特夫人听到丹凤这样说,忙补充道:“丹妮丝,你可不要太期待了,如果让你失望,我会很遗憾的。”

    丹凤挑起唇角,勾出一个微笑说:“我相信您的能力,即便是充满了乡村风味的舞会,也别具魅力。”

    “好啊,那我就办一个乡村风味的舞会好了,希望你会喜欢。”赫斯特夫人笑起来,像是想到什么足够安慰的事情,微微放松了一些。

    “公爵的养女?谁知道是怎样的养女?”

    窃窃私语如同长了脚一样,随风飘散开,很快,伴随着一个乡村风味的舞会的消息,赫斯特夫人家中多了一个公爵养女作为客人的消息也很快传递开了。

    附近的小乡绅都试图参加这样的舞会,希望能够从中找到一些机会,公爵,实在是离他们太远的人物,能够见到对方的养女已经是足够的荣幸。

    “一个养女?公爵的?”

    两段式充满疑问的词汇表示了某种程度的不屑,对于好友的邀请,菲茨威廉达西挑了挑眉,他面容英俊,哪怕是透着些刻薄的表情在他的脸上也会充满魅力。

    查尔斯宾利完全没听出来其中的某种怀疑讽刺,热情洋溢地继续说:“我还没见过到底是怎样的女性,听姐姐说,是个十分优秀的贵族女孩儿,她希望我去见一见,也让我邀请你,希望我们都能过去,你知道的,乡下地方,如果没有一个足够优秀的舞伴,舞会也会失色不少。”

    “的确是乡下地方。”达西毫不客气地表示了对那个小庄园的观感,哪怕他从未去过,仅仅从描述之中也知道那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玩儿的。

    “就当散散心了,我们一起去,那里的空气总会好一些。”宾利力劝,他很明白姐姐的意思,没有达西这样的高收入人群撑场面,那么舞会的主办方也会觉得丢面子的。

    达西当然也清楚某些未曾明说的意思,微微点了一下头,答应了下来:“好吧,你说得对,那里的空气总会好一些。”

    他的态度总是如此,嘴里面不会说几句好听的话,因为这个,他身边的朋友还真是不多,宾利算是难得的既能容忍他的毒舌傲慢,又能跟他友好交流的一位了。

    达西也十分珍惜这个朋友,否则也不会如此勉为其难地应下来这件事情,为此甚至推辞了某个投资事项,跟着宾利提前到了即将举办舞会的小庄园。

    某个空气清新的上午,丹凤跟赫斯特夫人从外面散步回来,就看到了停在小庄园门口的马车,从车上下来的宾利笑容灿烂,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姐姐,脱帽摇手,打着招呼。

    在他身后下来的达西则斯文多了,不苟言笑的样子哪怕是面对还算熟悉的赫斯特夫人,也没更多的表情,微微点头示意,目光掠过丹凤的脸上,并未多加停留。

    “我还以为你们当天才回到!”

    赫斯特夫人非常高兴,笑起来,拉着丹凤一同走过去,给他们介绍,“这位是丹妮丝,丹妮丝,这是我的兄弟宾利,还有他的好友达西!”

    “你们好。”丹凤微微笑起来,礼貌而不亲近,哪怕周遭的灵气已经让她明白这两位必然是主角,是啊,达西,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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