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草根律师外传-第30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说,一审法院已认定被上诉人在购买水泥时,应当预见堆码的水泥高有垮塌的危险,而未预见自行搬运水泥造成自己受伤,也有一定过错。

    既然,一审法院已认定被上诉人有过错,又用《消法》第18条来予以判案,那明显存在自相矛盾。适用该条的前提应该是消费者无过错而经营者明显有过错,否则不应由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安全问题,不是上诉人的外力作用引发的不安全因素出现致伤张某,而是被上诉人的外力作用引发的不安全因素出现致伤自己,理应自己承担责任。被上诉人的过错是他受伤的直接原因,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易望指出,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的那种“不为这株草不摔死这斗牛”的观点是错误的。

    综上,易望指出一审法院在认定被上诉人的具体诉讼主张,被上诉人的伤残和程度上,被上诉人续治费问题,被上诉人的责任上都是模糊不清的。

    对于被上诉人自己的过错行为致伤自己的责任,一审法院强词夺理的认为上诉人水泥垮塌是堆放过高,堆放方式上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对安全隐患没及时排除或予以警示,错误的依据《消法》第18条予以判决,明显事实不清,运用法律不当,他希望二审法院予以依法审理予以改判。

    就在袁某提出第二次上诉后,2004年5月14日,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本案。

    张某请的律师这次露了面,还真是张某说那个人。当然,袁某提出的很多质疑也在这个代理人的出面得到了印证。

    正是由于这个案件的对方代理人的特殊身份和特殊关系,二审法院审理后,迟迟没有结果。

    最后,中级法院通过很多渠道,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只是在赔偿数额上少了一些,最终还是赔了好几万元的。

    虽然这个案件最终是在二审中调解结案,但是袁某为此掏钱确实是心中不服。只不过,自己遇到了这样的现实,不服也没有办法,二审法院的法官也只好劝袁某算了,理解他们的难处。

    袁某家庭条件本来就很好,经济也不差,只是因为不服气才坚持一次、二次的上诉。这次要不是二审法院的法官反复做工作,促成调解,她仍然不会服气,还会坚持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对于这个案件,其实很简单。只要大家依法办事,什么都好说。就是因为对方请的律师,老婆在法院当法官、妻兄在第一次一审时,正好当的民事一庭庭长。到了发回重审时,这个律师的妻兄已经当上了分管民一庭的副院长。

    有人说,这只能怪袁某的运气不好,不能怪易望没有能力。

    因为这个案件,打了两年多的官事,很多人都知道这件案件,有的人对内幕的了解远远超过了易望,他们都认为这个案件只要对方请了那个律师,换了谁恐怕都难得打赢这个官司。

    知道这件案件的人,后来都认为这个案件中袁渠真的赔得很冤枉。

    特别是,伤者张某,在拿到袁渠的赔偿款后,居然马上扔掉了拐杖,也不喊脚疼腿疼了。

    当然,过了一段时间张某对人还是声称打官司其实不是自己的本意,而且赔偿款自己真正得到的很少,他很后悔打这个官司。

    与此同时,这个案件经过如此折腾,不少的人对易望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精神还是非常认可的。

    有好心的法官给易望建议,尽快考取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让自己真正的成为一名名正言顺的律师之后,他们就不会再这样为难他了。

    而且,知情者还告诉易望,如果过了司法考试,以后也可以当检察官或者法官,这个时候就可以大显身手,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了。

第284章 强-奸案风波() 
第284章强…奸案风波

    通过袁某的这个案件,易望更加体会到一个法律工作者确实是人微言轻的现实,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很难得到相关人员的支持和赞同,更不要说接受了。

    幸好,他已经参加了四川师范大学的法律专业本科学习,很快就可以通过全部考试了。

    只要自己全部通过了法律专业的本科考试,取得了四川师范大学的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参加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了。

    如果自己通过了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自己就可以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了。那个时候,自己再也不会顾忌被别人瞧不起了。

    只不过,当时易望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而且经济负担反而非常重。

    就在他参加四川师范大学的法律专业本科学习的期间,易望的父亲在单位上生病了,他不得不往返多次去探望父亲。

    而且,父亲生病期间母亲前往照顾,家里的一切也都全部落在了易望身上。

    但是,面对艰难的生活现实,易望并没有一丝一毫的退却,他毅然坚持学习,在办理案件至于不但要抓紧时间学习,而且还得照顾家里的庄稼,从事农活。

    就在这期间,易望又接受了一件案件。

    但是,这个案件比较棘手,而且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按照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是不能代理这样的案件的。

    可是,易望面临着父亲生病需要大量的经济开支,全家人的生活又都得靠自己一个人挣钱的现实,他不想放弃这个案件。

    如果,这个案件自己受理了,不管怎样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笔收入,总可以缓解一下自己的经济困境。

    于是,易望在接待了委托人之后,如实告诉了自己的情况,他说:“我很想帮助你,但是这是刑事案件。根据规定,我还是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不是正真的律师,是不能代理的。”

    委托人说:“这个我知道。但是,我听法院的法官说你很优秀,我真的希望得到你的帮助。”

    “但是,我不能担任这个案子的辩护人啊?这样我会很被动的,无法很好的帮助你。”易望说。

    “如果你是律师,你敢不敢接这个案子?”委托人又问。

    “当然敢接,有什么不敢接的啊?”易望说。

    “那么你对这个案件的看法是怎样的?”委托人问。

    “我的观点是这个案件不应该构成犯罪,这个案件应该做无罪辩护。”易望说。

    “如果你来辩护,你有多大把握?有信心没有?”委托人继续问。

    “这个怎么说呢?我觉得还是有把握。但是,这个谁也不能保证的,毕竟裁判权在法官手里。”易望说。

    “只要你觉得有把握,我们就相信你。而且,你不是律师也没有关系的,我们已经请了一个律师,你只要给我们出点子,告诉我们怎么办就可以的,你该收的费用我们也给你,就当给你的咨询费,这样行不?”这个委托人说。

    有这样的好事儿?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会不答应呢?再说,这个案子确实有问题,要是这个案子给办成了,对自己岂不是也是一个宣传吗?

    既然人家知道自己不是律师,又相信自己,还答应只要出点子就愿意支付费用,何乐而不为呢?

    “好,我就来试试,不过你们得按照我的方法办,一定要听我的指挥。这样行不行?”易望高兴的说。

    “既然相信你,我们才会请你,既然请了你,当然会全部听你的。这个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按照你的要求办理。”委托人说。

    于是,双方成交,易望跟这个委托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以提供咨询的方式向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服务。

    这个案件,易望接受委托后办理得非常漂亮,使一个60多岁的老人得以免遭牢狱之灾。要不是易望的帮助,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安某差点真的就成了强…奸犯,被判刑入狱。

    易望受理当事人的委托后,巧妙的运用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把一起刑事案件巧妙的化解了,使当事人化险为夷。

    其实,他的办法也不是很高难度的,就只是在该案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安某家人通过县政法委的领导给检察院批捕科的人送了一份申诉书,以及易望他们调查收集的民事诉讼证据一套。

    易望在申诉材料中,把两家人历史形成矛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更重要的是他们听说该智障女孩对社员讲,她奶奶以前“用手指头去钻她屙尿的地方”。

    根据这些线索,易望他们要求检察人员去问问该智障女孩本人。并强调经检查,该智障女的处女…膜是“陈旧性破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