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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成瘾:你丫别逼我休夫-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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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小兔难得好心情的欣赏古代丛林风光,春天本就是个令人心情愉快的季节,特别是在这不必担心人身安危的大树林中,空气带着各种草本的芬芳,神秘莫测的树林就像时间一般古老,像春天一般年轻,令人越加放松,想随着那不时传来的布谷鸟声一同高歌。

    张开双臂爽快的蹦跳着行走,温暖的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投射下来,铜钱大小的光斑印满掌心,此情此情,她相信有再大的烦恼也会抛掷脑后,当然,只是限于现代人,夜炎他们对大自然风光早见怪不怪。

    可对她这个从小生活在都市的人来说,这类自然而成的境地只有丛林探险时才可目睹,嘿!越看心情越好,人活一世,就该好好享受一番。

    完了完了,没麦克风,否则真想跑去yy给那群人吼一曲,骗点鲜花和掌声。

    菜小兔或许不知道,此刻的她,完全颠覆了在四个男人心目中的形象,都看痴了,那绝美的脸儿上,从未出现过这般多姿多彩的表情,笑起来,眉眼弯弯,一阵风袭来,吹走了面颊上的轻纱,许久未见的倾城之色再次呈现。

    她就那么无忧无虑欢快的享受美好时光,旁若无人,当然,他们相信此时此刻,不会有人忍心打搅那一抹欢乐,夜修吞吞口水,如果她一直这般纯真,该有多好?

    菜小兔走到一朵盛开的芍药前,旋转着妙曼身躯一把折断,放在嘴改为倒退着走,鸟儿般欢快的看着四个手下,冲夜冥抛去媚眼。

    夜冥哭笑不得,心领神会,抬起玉笛,希望他没有理解错吧,宫主是想唱曲儿,虽然从未听过,更不知道她还会唱歌儿,但他知道她是需要伴奏。

    菜小兔将芍药当作了话筒,闭目幻想着正站在璀璨的大舞台,红唇开启:“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豪迈的歌声与眉飞色舞的表情再次颠覆了平日里胆小怕事的她,每一个眼神和每一个动作都和歌词相符。

    这一刻,她忘记了曾经的自己,忘记她只是个社会的寄生虫,她就是她,她叫菜小兔,一个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的幸福小公主,家中钢琴和麦克风都是她娱乐天地。

    夜冥快速跟着节奏吹出优美旋律。

    “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收音后就大步前进,扯开嗓子唱出曾经最爱的歌曲,不时扭腰转身指向身后的手下们:“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

    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

    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夜炎被这一个妩媚眼神电得双腿发软,笑得越加幸福了,宫主是在说至少有他追随吗?

    ‘啪!’夜束也受到欢乐的感染,打开玉骨扇,斜飞入鬓的眉上挑,这才叫天籁之音,平时听那些歌姬哼哼啊啊的,和宫主完全无法媲美,真是稀罕事,这个女人居然还会唱曲儿。

    真是文武双全,无所不能。

第104章 潇洒走一回() 
歌声回荡整座山腰,连一些打柴的樵夫都放下了砍刀,坐在一旁洗耳恭听。

    大概是女人唱得实在太悦耳,且音调变化不大,所以夜冥吹奏得得心应手,笑容也逐渐扩大,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帮人伴奏,他的玉笛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吹曲儿的,如果菜小兔唱得不堪入耳,他不会继续,但是他相信他以后很愿意做她的伴奏。

    笛声美,曲儿妙,向来口是心非的夜修都随着扛着大刀过去和女人一起蹦跳,五个人能这样一辈子该有多好?

    他们有着同一个家,同样的身份,同样的经历,相信会永远在一起的,且还要一直这么快乐下去。

    “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菜小兔突然环抱高空,是啊,人生短暂,何不潇洒走一回呢?她决定了,从今天起,她再也不要混日子,她要活得潇洒,活得有尊严,活得有滋有味儿。

    夜修举高大刀欢呼:“噢噢噢噢潇洒走一回!”长这么大,从没和宫主这么亲密无间过,就让我们一起潇洒走一回吧。

    前方,梵休步伐放慢,边凝听边皱眉,总觉得超乎常理一样,抬起纤长五指掐算,这明明就是西罗刹,但某些东西好似并不完整,先知老人曾说过,西罗刹会有一个劫数,兴许不用他出手,自己就会逆转,难道这就是逆转?

    世界上真的有人的灵魂一分为二,寄存在两个不同的身体?如果不是,背后的一切又如何解释?听着美妙的曲儿,面上依旧无波动,只是放慢的步伐不曾加快罢了。

    好似有意倾听。

    菜小兔若知道那心如止水的和尚也被她的歌声吸引,非来点更嗨的摇滚音乐,‘哟哟切个喽’一番,也幸亏她没看到,否则得雷死一片,还沉浸在自己的歌声中,这西罗刹的嗓门真不是盖的,完美得无可挑剔:“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红尘呀滚滚!”

    “痴痴呀情深,聚散终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我拿青春赌明天

    你用真情换此生

    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

    何不潇洒走一回……”

    绿森森的林带,在湛蓝的天幕下显得肃穆、端庄、壮美。

    那巍峨山中的蜿蜒小道上,僧袍男子慢行前方,长长的一段距离后,女人一路走一路跳一路歌唱,活跃着气氛,四个玉树临风的男人笑着追随,他们就像她的情人般,都带着宠溺的眸光,好似她的快乐就是他们最大的愉悦,都极为配合。

    不论她做什么,提什么要求,哪怕就是让他们去送命,都不会违背,夜炎更是手持树叶增添着音律,画面何其美哉?

    更远处,巨石上,紫衣男子斜靠着享受阳光的普照,听到那歌儿,坏坏的笑容呈现,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邪邪的涟漪,弯起的唇角比那黑夜里的上弦月还要颠覆众生。

    唱得不错,如果是在青楼,他会打赏她一座豪宅,并纳入后院,只准她唱给他一人听,西罗刹,很快你就会知道羞辱本座的后果。

第105章 到阅潮山庄了() 
“怎么样?”唱完一首小时候爸爸妈妈常常听的曲子后,向四人邀功,古代没听过这么新奇的歌儿吧?这首歌几乎快被雪藏,如今现代的年轻人并不喜欢,他们喜欢摇滚,可她记得小时候,妈妈说这首歌当时可是红遍大江南北。

    如果来一首摇滚,他们不见得会喜欢,多少老一辈一听到那种咚咚咚的歌,就摇头摆脑,来一句‘全都疯了’,她想越古老的人越无法接受摇滚吧?

    酒吧都是年轻人的喜好,她也有去过那种场合,不过就一次,要说人若倒霉起来,喝水都塞牙缝,才刚去坐了三分钟,就看到一个大婶冲进酒吧,把那在台上快把脑袋摇下来的胖丫头扯下台,不断的毒打,说什么‘叫你不学好,叫你不学好’,后还扭头冲一人甩了一巴掌:“都是你们这些神经病把我的女儿给带坏了!”

    很不幸的,菜小兔虽然坐得离舞台最近,可她不是那胖妹的朋友,无缘无故被甩了一巴掌,她比窦娥还冤,可不敢抱屈,否则那疯婆子非杀了她不可。

    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去酒吧了。

    还是玩游戏最安全。

    “想不到宫主的歌声如此美妙,属下佩服!”夜炎第一个抱拳拍马屁,也是发自肺腑的,真的非常好听。

    夜修都没规没矩的搂过菜小兔:“看不出来咱宫主还才艺双绝,能歌善武,倘若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天下第一才女加美人非您莫属!”

    菜小兔没抗拒手下的亲密,无奈的摊手:“真是抱歉,你说的这些,我一窍不通!”轮学问,基本知道她第几名,就知道班里有几人,否则也不至于抄别人的卷子而被竖立成反面教材了。

    作诗作词,就更是天方夜谭,不对啊……她确实不会诗词歌赋,但是这里不是现代,是古代,唐诗三百首,记不住三百,几十首还是有的,对联什么的也会来上那么几副,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可不觉得李白已经出生在宝司大陆之前了。

    只是才女嘛……如果古代的牛都能听懂的琴,那么她肯定会弹,至于书,如果狗爬字也算是字的话,她也会写,如果飞行棋、五子棋、跳棋都是棋艺精髓的话,她是一等一的高手,当然,她最拿手的是围棋。

    至今没碰到过对手,但是她发过誓,不再和人过招,所以这项不算。

    如果铅笔肖像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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