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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还有什么时刻是比现在更加痛苦的,儿子不孝哪。常青恨不得就在脚下挖个洞,钻进去,永远的消失。
明显,这过于理想化。哪能这么容易逃避痛苦,接下来的酸楚还得常青来逐一承受。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抛开一切的一切,痛苦地哭一场。
泪水像黄河水一样滔滔不绝的流出眼眶,常青也顾不得去擦拭,弄得脸上、嘴上、脖子上,衣领上都是。屋子里载满了沉沉的哀痛。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别老像个小孩似的。”母亲走过来,用手帕轻轻擦拭常青脸上的泪水。
他不敢去想,只是奋力地将上身尽可能地伸长起来,用手去摸后座上的座位。可是在他的手能触及的地方,根本就感觉不到有什么东西。他勉强转过头去,要开门下车。
第340章 : 重头()
“芳芳,这是你二叔,快叫二叔好。”哥哥常顺洗了莴笋,脱了鸡毛,正在垫板上切鸡肉。他见常青出来,一时也不知到该说什么为好,正要让刚起床的女儿向常青问候。
然而,芳芳却什么也不想听到,根本不当一回事。看都不看继父常顺一眼,多半是她压根就不认这个父亲。
也不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由于他的持之以恒,再小的力气还是掀起了陶然大波。然而,他没有把车门撞开,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美好。而是,车子本来就是一侧悬空顶在老树杆上,着地的另一侧难以长时间支撑车身。现在加之他这么一撞击最大受力的一边,导致了悬空的车子失去平衡又是一个黑暗里的高难度旋转,车子又侧翻了。
还好这一次只是轻微的侧翻,而且也就仅仅是翻转过来三百六十度一整圈,刚好可以把车子停在马路中央。早已熄灭的车灯还莫名其妙的自动打亮了。
幸运的是,之前顶在树干上的车门也在旋转时的重力作用下,自动打开了又合上。他推开车门,走了下来又回到车上去,半天过后,他拿着一只手电,一步一个脚印拖着抽筋不听使唤的伤腿原路搜寻而去。
车子是部很旧很旧的越野车,在这种森林沙路上使用了几十年了,是他父亲买的第一部车子。当时堪称是全国最好的一款,到现在还是挺不错的。这车子自买来后,它的命运就是常年奔赴在这崎岖颠簸的沙石马路上,一成不变。
所以过分的颠簸至使车子后门很松动,行驶在路上,就一个劲“嘎达嘎达”响个不停。他说过要拿去修一修才行,可是大哥说,用不着修理它,留着在路上当音乐听也是很不错的,况且修了它也还会坏掉。于是,后座的车门就一直没去管它。
然而,小事不除,必有后患。今晚的意外,又让这车门派上了最新的用场,都不知道把大哥放哪里去了。
他想可能是车子在九十度大转弯的时候,车门洞开,把大哥给投了出去。可是车子完成转弯过后,又不辞辛劳地代劳了打滚又翻滚的精彩表演,他怎么知道该去什么位置去找自己的大哥。
车祸的黄金五分钟,也算不好已经过去了几分之几。作为一名好医生,他是要赶在第一时间救援自己失踪已久的大哥。
他尽可能地加快速度,往最先刹车的事发现场赶去,他想自己无法确定大哥被投出去的具体位置,只要回到最初的地点,沿路探查,就可以找到目标。一颗医生的头脑从疼痛中脱颖而出,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舍己为人的品质化为血液灌输到他的体内,让他得以继续前进,前进,冒着全身的疼楚前进。
天哪,当时坐在车里,也没觉得车子载着他经过了这么长一段刻骨铭心的旅程。也不知道是他走得太慢,还是路太远,他感觉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很久了,他还是没有按时到达预定地点。
难道是走错了,方向搞错了?
天哪,怎么会这样?
一阵寒风从他头顶上飘过,带给他一丝凉意,他感觉冰冰的,冷到头发都疼痛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