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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到这里就断了,作弊风波就这么过去了,被推迟了三天的童生试继续举行。
之前已考过八股文、试帖诗和经纶,考生们的成绩照旧,这一回考的是律赋和策论,题目与之前定好的完全不同,避免之前的考题泄露,有人钻了空子。
考完之后,杜春澜也没问杜金桐考得怎么样,反正都已经考完了,考得好,自然好,考得差了,问了也无济于事,还会给他增加心理负担。
她一扬驴鞭,“走咯!回家了!”
车轱辘轻快地转动起来,载着两人回家,旺财在一边跑前跑后,跑的累了直接窜到车上,趴在杜金桐身边,拿大脑袋顶他。
杜金桐微微一笑,给他顺毛。
到了家,孙氏忙端来热水地上毛巾,给杜金桐擦脸洗手。
杜春澜故作吃醋道:“娘,你眼里就只有阿桐,是不是早把我这个女儿忘到一边了?”
孙氏拿热帕子拍了她一下,“看你说的,我这不是心疼阿桐考试辛苦了吗?这种醋也要吃,丫丫都要羞你了。”
饭桌上,孙氏又是给杜金桐夹菜、又是给他盛汤的,“多吃点儿,看你,考一场试下来,都瘦了。”
杜金桐无奈,心里却暖暖的,将她夹过来的菜都吃了。
考完试,杜金桐并没有任何放松的情绪,依旧每日勤读。这日成绩出来时,他正在临摹郑庄写给他的一帖字。
特地跑来报信的元宵兴高采烈道:“公子,县试您可是头名呢!底下压了一大片人!”
作为经常给杜金桐研磨陪读的小厮,元宵表示与有荣焉,跟自己考了头名似的。
他一个人在那儿兴奋地说了半天,一抬头,发现杜金桐还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闲闲地翻过一页书,简直淡定到了一定的境界。
“公子,小的刚才说的您都听见了吗?”好歹给一点反应啊。
杜金桐这才抬起头来,声音清润:“听见了,你说我考了县试的头名。”
元宵眨眨眼,然后呢?这就完了?
看他这呆萌的样儿,杜金桐倒是被逗笑了,从存钱的匣子里掏出一把钱来递给他,“多谢你跑这一趟,这些钱你拿去买糖吃吧。”
县试过后还有府试、院试,三场都考过了才能成为秀才,杜金桐知道自己还差的远着呢。眼前取得的这一点小小成绩,根本不算得什么,他要走的路还很长。
不过,对于其他人来讲,他的成绩已经很耀眼了,白清远甚至亲自邀请他到致远书院就读。
不过却被杜金桐婉拒了,“多谢白院长厚爱,只不过学生早已决定要到灵犀书院就读。”
灵犀书院就是王师中用杜春澜捐的钱建造起来的,专门给那些家境贫寒的学子提供一个读书的机会。
郑庄在王师中的诚恳邀请下,担任了灵犀书院的山长一职,张惟演、白清源(白十三杂货铺老板)等人担任先生。
原本并不被人看好的灵犀学院,因为这几人的加盟,而变得炽手可热起来,更因为杜金桐的入读,带动了不少生源,许多家境富裕的学子还想转学跑到灵犀学院就读呢!
白清远暗地里可气得不轻。
这日,杜春澜例行到铺子里来看看情况,如今这两间铺子她已经差不多丢开手了,交给了杜海棠和温娘两人打理。
她们两人都已经能够独当一面。
不过她有时候还是会过来看看,主要是给铺子里补货。
这边她刚将最后一盆花从车上搬下来,杜冬生就满头大汗地跑过来,“阿兰,宫里来人了,来你家宣旨了!快跟我回去!”
“宫里来人?宣旨?”杜春澜听得一头雾水,都什么跟什么?
他们家不过就是一庄户人家,怎么跟宫里扯上了?等等——
杜春澜脑子转过弯来,估计是跟珍珠米有关。
紧赶慢赶回了家,杜春澜就见一身量中等、白白胖胖的中年男子在自家厅堂里坐着,手里捧着一杯茶。
“哎哟!这位就是福安县主了吧?果真长得跟天仙似的。”曹元安站起身,笑呵呵道。
杜春澜:“”
“杜姑娘,接旨吧。”曹元安从袖中拿出一张明黄色圣旨,展开来宣读。
杜春澜一家人跪在下面,脑袋晕晕乎乎地听着。杜春澜也听不懂圣旨说的啥意思,总之就是一连串好词儿,然后表彰她献上珍珠米有功,赐下一大堆金银珠宝布匹,并杜家村周边八百里良田,还封了她一个福安县主的尊号。
钱财、天地、尊号,这一下子都有了。
曹元安宣读完圣旨后,杜春澜拜谢,恭敬地将圣旨接过来,拿到祠堂中供起来。
第112章 信使()
宣完旨,曹元安并未立即离开,他这次来,除了宣旨外,还带着另一重任务,替皇帝好好查看一番珍珠米的情况。
所以在孙氏带着忐忑的心情留饭时,他笑眯眯地应了下来。
“不知小公子可否带咱家四处走走?”曹元安对杜金桐道。
杜金桐不卑不亢做了个请的手势,“公公请随我来。”
出了门,走在繁花盛开的小道上,曹元安一阵感慨,“咱家以前也是出身乡里,这乡下的花花草草啊,看着就是格外鲜活”
如今已是深秋,这也就是在杜家村,草木沐浴在灵气中才长得格外滋润,别的地方草木都一副萧索之相。
一只油光毛亮尾羽格外鲜艳的大公鸡慢悠悠走过来,不时低头在草丛间啄一下,经过曹元安身边时,大公鸡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竟搞了个突然袭击,淬不及防朝他啄了一下。
“哎哟!”曹元安吓了一跳,躲到杜金桐身后。
大公鸡咯咯叫着昂首挺胸地走了。
“公公您没事吧?”
曹元安有些讪讪,“没事没事。”就是有事也不能说啊,活到老竟被一只鸡给吓到,说出来很有面子么?
想当年,他家的鸡可是看见他就跑的,都怕被他捉去抹了脖子,现在可倒好,反过来被鸡给欺负了。
杜金桐怕他心里怪罪大公鸡,解释道:“公公,它平时从来不伤人的,估计是见您眼生,所以过来跟您打个招呼。”
“无妨,咱家就稀罕这股活泼劲儿。”
在宫里,连鸟儿都是被驯服好的,看着漂亮,实则没多少灵气,野性都没了,还哪儿来的灵气?不过这里的一切,无论人也好、牲畜也好,抑或那些花草树木,都是活的。
看着就叫人心里舒坦。
果然还是这乡下好啊,曹元安一阵感叹,心里追忆了一番往日的似水年华,不过感叹过了也就罢了,真让他抛下奋斗至今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他是万万舍不得的。
既舍不得,眼前的景便看一眼少一眼,所以他的兴致格外高涨,啥啥都要问一句,可苦了杜金桐这个导游。
一圈逛下来,曹元安是意犹未尽,甚至生出出宫后便到此来荣养的念头。
旋即这念头又被他迅速掐灭,他还年轻着呢,还等着接干爹的班当上内侍大总管,怎么能现在就有养老的念头?
不妥,实在太不妥了!果然安逸的环境容易让人生出懈怠之心,他得赶紧回到宫里,那个让他时刻保持忧患意识的地方。
“小公子,咱们这就回去吧。”
回了杜家,早有一桌丰盛无比的菜肴等着他,曹元安坐于上首,杜春澜几人依次坐下。
见丫丫睁着一双乌溜溜水灵灵的大眼睛,巴巴地看着面前的菜肴,曹元安乐了,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排骨。
一咬,排骨肉香酥软烂,很轻易就和骨头分离开,肉中沁着一股清香的茶味,滋味绝佳!
他眼睛就是一亮,倒不是为这道菜,而是菜中的那股茶味,绿茶香排骨他以往也吃过,茶味还没有这般清灵甘甜的。
干爹最是喜欢品茶,若是能带回去给他老人家尝尝,他这个干儿子的地位想必能更上一筹。要知道,干爹可不止他一个干儿子呢。
曹元安提了一句:“这茶香排骨里用的是什么茶?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杜春澜含笑道:“是从山间峭壁上采来的野茶,公公若喜欢,到时带些走。”
一顿饭吃完,宾主尽欢,曹元安适时提出告辞,离开时带上了不少土特产,马上都快挂不下了。
杜春澜明显看见,曹元安上马时马儿往下矮了几分。
曹元安在时村人虽然好奇,但出于对宫中人的敬畏,他们并不敢光明正大地跑来围观,但等他走了,整个杜家村立刻就炸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