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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不说了,过会儿飞机要起飞。挂了啊。”
白煜行看着“嘟嘟嘟——”的手机,半晌举起,狠狠地骂道:“姓沈的!老子欠你该你的啊!”
发泄一通之后,满脸不得兴地往院长那里打电话:“张院长啊,我这边有点事情,得请假恩,对,请多久?
我也不知道啊。
行了,就这么说定了,什么时候请够了我再回去哈。”
他翻个白眼儿,他还想问,要请多久呢。
萧珩是过午到的丽江机场。
沈修瑾抵达丽江机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钟后了。
“我倒是没有直接问费茗茗,问了圈子里其他人。”郗辰说,然后把手机拿给了沈修瑾:“有件事,我必须跟你说一下。
关于小童你老婆的事情,圈子里都炸开锅了。”
具体怎么回事,郗辰也简单和身边的男人说了下。
“阻止消息蔓延。”
郗辰摇头:“不行,你根本不知道,这条消息有多重磅,消息早就已经散开来了,我们在飞机上的那段时间,圈里圈外,只要知道你沈修瑾的人,都知道了。
还有就是消息是从费茗茗那条朋友圈里散开来的。
萧珩也来了,今天白天刚到。”
男人眉心一皱:“他还想怎么样?”
计程车往大理古城去的路上,郗辰指了指他自己的手机,是与圈子里一个模特的聊天记录。
“那张照片是在一个酒吧拍到的。”郗辰说:“据费茗茗说,你老婆她已经有了新欢了。”
身旁男人面色沉重。
车子在抵达到费茗茗所住的民宿的时候,后车座上,男人低沉的声音道:
“往前走。”
“怎么?不找费茗茗了吗?”
男人摇头:“不找她。”
如果萧珩也在,找费茗茗,无疑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我们住到他们对面的民宿。”沈修瑾说道。
郗辰没有反驳,点点头说好。
两人下车。
在对面一家民宿办了入住之后,郗辰还在拿着手机看,一边对一旁一支一支抽着烟的男人说:
“我借了刚刚那个模特的微信账号,进了他们的那个群。
阿修,我想,你可能没有那么容易找到简童。
照片是在酒吧照的,费茗茗刚刚和萧珩去了那家酒吧,找到老板问了,酒吧老板说不认识恐怕,就算知道她人之前在大理,你现在也找不到。
何况她也许并不在大理,可能只是来大理玩儿。”
“不对。”一旁的男人立刻反驳了郗辰的推论:
“她应该在这附近。”突然想起来什么,男人发起愣来,手指之间的烟头,一直燃烧到了烟屁股,“刺啦”一下,烫了手,才惊醒地丢掉。
“刷拉”一下站起来,“我想起来了!她在洱海!”
“啊?”
“她在洱海!她一定在洱海!她以前做梦的时候,有说梦话,提起过洱海。”他想起来的那一刻,拿手敲自己的后脑勺:
“我怎么就忘记了!怎么就!忘记了!”
若不是看到那张照片中,她的打扮,那样民俗,他才想起来,有一次做梦说梦话的时候,喊着“阿陆”,又说“洱海美”。
他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忽略了?
郗辰神色更加凝重:“阿修,洱海的范围有多大,你知道吗?”
几乎圈定了大半个云南,贯穿好几座城市。
更别提还有乡间。
“沈二,”男人掏出手机,拨去电话:“派人来大理,对,能够派来的人,都派过来。”
“阿修,这不太好吧,西南有西南的规矩,云南这块地界,可不是s市。这样大规模的派人来只怕会叫这边的势力误会,你的用意吧?”
“那是我的妻子,我必须找到他。”
在找到小童的事情上,他,沈修瑾,绝无退步!
第二百二十九章 老板让我带你走吧()
陆明初的脸色很阴沉。
他后悔了。
那一日如果没有打那个该死的赌,没有去那个酒吧的话!
就不会把她的消息泄露出去了。
消息散开的同时,即使陆明初远在云南,在这个微时代里,通信已经十分发达,一个消息,便能够乘着风,盖过九州大陆。
身后的助理,硬着头皮站在他的身后。
陆明初抓着手机,却恨不得透过手机,把那个最初传出消息的人给生吞活剥了。
往自己挚友那里去了消息:“帮我查一查,姓沈的行程。”
他有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
“沈氏目前由白煜行坐镇,沈修瑾目前很可能不在s市了。”
砰咚!
陆明初握紧的拳头,就直直地砸在了玻璃茶几上。
顿时,茶几碎成了玻璃渣。
“陆总,您的手,流血了。”
身后助理要打“120”。
“滚!”男人低沉地喝道:“滚出去!”
如果,如果知道会是这个样子的话,他绝对不会跑到那个舞台中去,就算是输了赌注,就算是她真的把他赶走,就算是离她远远的,也好过又让她浮出水面,在众人的眼睛下了!
陆明初最恨自己的是,他明明知道,她过得生活,平静无波,但这个平静,却要被打扰了!
他下楼,抬眼望去,几乎不用想,那女人一定是在那张竹篾的躺椅上,样摆着晒太阳。
天蓝水蓝,花香鸟语,品茗晒太阳那一幕仿佛静止了,比他看到过最好的画家画出来的画,还要美,安静恬和。
但是,就要没有了!
“老板。”
陆明初走过去。
女人没有搭理他。
如果那一晚,他还没有看明白,想明白,那么,就再多想几天,看几天,总有看明白想明白的时候。
“老板!”
陆明初家中了口气。
女人只当未听到,眯着眼假寐。
男人站在她的身后,苦笑一下不爱,就不给希望吗?
“你倒还真是个心狠的女人。”
即使他站在她的面前,即使他足够优秀,优秀到即使一般的女人不会爱上他,至少不会如此坚定地对他视若无睹。
至少会有女人会有的心软。
可是,她不会。
“我该恨你,还是该感谢你?”
不爱,便不给回应。
理智告诉他,这才是对先爱的那个人,最大的温柔。
他十分清楚自己的优秀,十分清楚他的出色的长相和身材,给他加了多少分。也十分清楚,他的身份和金钱,能够引诱来多少女人为他尖叫。
正是因为他清楚自己的帅气多金,对于女人而言是有多有用。
而这个女人,却做得那么理智——不爱,绝不给回应。
更是因为她的这种举动和选择,才更在一群即使不爱他却会因为他的帅气多金,而对他丝连藕断的那群女人之间,这份坦然,才显得弥足珍贵。
她也,弥足珍贵,越发的吸引人。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是沈修瑾先遇到?
为什么!
女人不看他,陆明初往前走到女人身前站住了:“老板,我带你走吧!”
他几乎是下定了决心:“我带你去一个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你,跟我走吧!”
她的脸上,那份恬静安详,他想要守护,不想让任何人任何事情打破她平静的生活。
女人似乎听到一些怪异:“陆先生,你说疯话了吧?”
望着她,陆明初无法说出口,她的踪迹已经被人找到,更无法残忍告诉她,她安逸的生活,快要结束了。
“老板,我是真心的,我,要带你走。”陆明初说:“去普罗旺斯,去凡尔赛,去威尼斯,都可以,去到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女人看了陆明初一眼,忽然拉开身上毯子,站起来,缓缓往大厅走:
“昭昭,把医药箱拿过来,帮陆先生包扎一下手。我有些乏了,先上楼睡觉了。”
身后,陆明初握紧了拳头,手上的手掌,血液更是往下流不停歇。
“简童!”
他终究,没有忍住,在那个女人快要步上楼梯的那一刻,大声地喊出这个名字。
第两百三十章 口不择言()
后悔了。
看到那女人僵硬的背影的时候,他就开始后悔了。
“简童,”女人轻若的声音,浅浅响了起来,似入了回忆之中,陆明初身子一震,竟有些焦急地看着楼道口那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