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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魂火锅店-第1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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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了门口,在即将离开的时候,我对已经不是李林的“李林”说道:“你换了一个又一个的身体,到了最后,你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吗?每一次的重新开始,生长到衰老,一次一次地重复,这样的人生,跟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

    我的这句话触动了她什么,微微抬了抬眼皮,她想要说什么,我已经迈步走了出去。

    楼道里的光线还是不足,走过卫生间和厨房交接的地方,我眼睛里的余光似乎看到有个人影在那边晃动了一下,站在原地顿了一下,我转头朝那边看过去。

    除了一个黑漆漆的柜子,就什么也没有了。

    柜子大概有一米五的高度,不知道是装什么东西的,就这么被人放在厕所和厨房旁边,孤零零的样子,上面应该已经落满了灰尘。

    对着柜子看了好一会儿,那个人影也没有再出现了,屋顶上那大概只有十五瓦的灯泡,发出微弱的红光,这样的能见度,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就在我转身准备下楼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有一阵凉风刮过来,随即一个颤悠悠的声音在后面响起来:“救救我唐小圆救救我”

    很明显,有人在叫着我的名字,一声一声地,听起来很悲惨。

    这个声音对我来说,非常陌生,却让我从脚心到天灵盖都升腾起了一股寒意。

    我不知道该不该回过头看一眼,正当我在思索的时候,却感觉到一只冰凉的手,一下子抚上了的肩膀。

    猛得转过头去,我看见了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尖叫了一声,我一下子坐在了地上。

    身后那张脸特别吓人,那双眼睛几乎没有了眼皮,就这么裸%露在外面,脸上的皮肤没有一块的完整的,就这么耷拉在脸上,还有一团一团的皮肉往下掉。

    从身形我大概能判断出,这是一个男人,他步子蹒跚着,整个身子都在颤抖,看起来非常痛苦的样子。

    裂开的嘴皮已经完全盖不了他的牙齿,一张嘴,只见鲜血夹着血泡就从牙齿的缝隙里冒了出来,他朝我伸出手来,脸上的表情很难受。

    这场面真是吓到我的了,我坐在地上想爬起来,身体却像是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根本站不起来。

    那男人嘴里嘟囔着:“救我救我”

    我非常害怕,他却离我越来越近,终于,他的手再一次触碰到了我的胳膊。

    只见他用力一拉,我感觉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他抓住了,随着他用力一扯,我被他整个人抓了起来。

    愣愣地站在原地,我看了一眼面前的人,他用后脑勺对着我,破裂的脑子里有脑浆崩裂出来。我隔得他很近,血腥味就直扑我的鼻尖,我有些想吐。

    见自己能动了,转身我就想跑,一扭头我就愣住了。

    我看见自己的身体,正端端地坐在地上,瞪大眼睛朝上看着,四肢大张着,一动不动的样子。

    吓了一跳,我朝后退了一步,碰到了身后那个男人的身体。

    “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在我身后幽幽地说着。

    上次刘三让我魂魄出鞘,去半阴救醒子,我就魂魄出体过一次,因此这一次当我再看到自己的身体时,我并不是很诧异。

    回头我又看到那个满脸血腥的男人,我问他:“你是谁?”

    他嘿嘿笑了两声:“我,就是魏兵”

    “魏兵!”我想起来了,他就是李林住的那屋子的主人,在他跳楼之后,李林才搬进来的。

    我差点儿忘记了,如果不是因为他,李林根本就不会搬进来,而那武老太太也不会找到李林的身体作为下一个目标。

    我还记得李林说他死前有什么事儿急着告诉他,难道也跟那个武老太太有关?

    头皮开始发麻,我又问他:“你想干什么?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血泡从他的牙齿缝隙里不断得冒出来:“我带你去半阴,我带你去见你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说完,我的肩膀又被他猛得抓住,然后一提,我感觉嗖得一下就往那个黑色的柜子里转了进去!

第242章 赌徒() 
魏兵张开嘴,不断有血泡从他的牙齿缝隙里冒出来:“唐小圆,我带你去半阴,见你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说着,我的肩膀被他猛得一提,我感觉自己嗖得一下就朝那个黑色的柜子里钻了进去!

    眼前一黑,呼呼的风声灌入我的耳朵里,我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被前面那只手拉着就一直朝前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前面那只手一空,我被重重地扔在了地上。

    起身,我有看到了那一片荒凉,昏黄的四周,不时有风沙割在我的脸上,身体到处都是凉飕飕的。

    我看见面前站着一个男人,三十来岁的样子,正看着我不说话,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

    我问他是谁,他说他是魏兵。

    我愣了一下,看着他干净整洁的一张脸,跟刚才那张血肉糊糊的脸大相径庭。

    “你怎么会”我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他朝我笑了一下:“唐小圆,有人让我带你进来,现在的我的任何完成了,我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

    说着,魏兵神色轻松了许多,他冲我笑了一下,转身就要走。

    我看见他身后有一个白圈,正在一点点扩大,于是我快步上前追上了他,拉住他的手臂问他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看了看那个白圈,想了想后对我说起了之前发生的那些事儿:

    魏兵是个赌徒,父母是红旗机芯厂的工人,高中毕业后他也被安排在了厂里工作。

    后来厂里解体了,魏兵分到了几万块钱的工龄买断费,跟退休的父母挤在厂里分的那间狭小的房子里,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度日子。

    没有学历的魏兵,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的,成天游手好闲,快三十岁了还是单身,后来跟朋友在打牌的时候,遇到了在茶楼打工的女孩儿小凤。

    小凤当时还不到十八岁,父母双亡从乡下到城里来打工,城里的亲戚不太待见她,就把她随便介绍到了一家茶楼工作。

    这家茶楼,刚好就在红旗机芯厂老宿舍楼附近,魏兵正是这里常客。

    那天,在小凤进来倒茶的时候,魏兵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立刻就有朋友过来说,让魏兵去追她,说这些乡下妹子要求不高,只要不饿着,她们就能跟着走。

    说者无心,一直单身的魏兵真的就对小凤动起了心思,城里的女孩子要求高,他没办法搞定,可小凤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对生活的要求想必是低了许多。

    因此,这个一无所有的男人,终于鼓起勇气向小凤表白了。

    没经历过什么世事的小凤,面对一个大自己将近十二岁的男人的追求,几乎没有什么招架力就沦陷了。

    要说有多爱魏兵,其实她心里也不见得,只是她知道单凭自己的能力,在大城市里安顿下来,那是相当困难的。就她自身的条件来说,如果找个年龄相当的,最多就跟她一样,是个最低级的打工仔,做不了几年,还是要回到农村去生活。

    小凤不想再回去,她觉得人不能走回头路,既然已经出来了,再走回去,不过是在绕圈子,人往高处走嘛,她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在几乎没有经过什么考虑的情况下,小凤就接受了魏兵,没过几天,两人就住在了一起。

    贫居闹市无人问,魏兵没什么能走动的亲戚,女方那边更是简单,就小凤孤单单的一个人。于是房子简单的刷了点儿白灰,去民政局扯结婚证花了几块钱,再出去吃了顿串串香,两个人就算结婚了。

    刚结婚的小凤也过了几天舒心的日子,魏兵带着她走了省城几个著名的景点旅游,让几乎没有怎么见过世面的小凤非常开心。

    走在郊外古镇的青石板路上,小凤吃着红汤三大炮糍粑,魏兵走在她旁边,把手放裤兜里,看着她年轻的脸,深吸了一口气,心肺一下子就同构了,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很幸福。

    于是暗暗下定决心,自己快三十岁了才成家,说什么也要让这个女孩子幸福。

    每个人在决定要做一件事儿的时候,都是出自于真心,但实际行动起来,才知道很多事儿是遥不可及的。

    为了生活,小凤还是每天去茶楼打工,早出晚归的。拿了工资一分不少的全部上交给魏兵。一开始魏兵觉得用女人的钱,不太抹得开面子。

    小凤倒想得很开,她说没关系,反正都是夫妻,谁赚钱谁花钱都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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