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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去了!”我脸孔一板,狠瞪了十四阿哥一眼,推开他,径自站了起来。他要笑,就让他一个人抱着柱子笑个够好了。
“珣玉——”十四阿哥自知闯祸,赶紧敛起笑容,一个箭步挡在我的面前,大手一伸,将我揽进怀里。
“告诉我,你在笑什么?”我揪住他的衣领,恨声问。我一定要搞清楚他究竟笑什么笑得那么开心。
谁知,我不问还好,一开口,就见十四阿哥嘴角抽动,一个忍不住就要
“忍住,千万给我忍住啊!”我眯起眼,危声警告。
十四阿哥看我脸色不豫,大有他要是再敢笑就和他拼命的趋势,于是强自正了正颜色,对我说道:“我是在笑你可爱,可爱得让我打内心里喜欢。”
第102章 繁花(4)()
这回轮到我笑了。“十四爷说的话还真好听!”我哼笑一声,摆明了不上他的当。
“你喜欢,我以后每天都说给你听。”十四阿哥又说。
“花言巧语。”我嗔了他一眼。
“没关系,我只说给你一个人听。”
拳头不客气地朝着他的胸膛锤了一记,我笑了出来。这小子的嘴甜得跟抹了蜜糖似的,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不过,不可否认,他的话说得我心里喜滋滋的,毕竟嘛,甜言蜜语谁不爱听,我也只是个普通的女人。
“时辰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我从十四阿哥的怀里抬头,对他说道。
“好,我送你回去。”
十四阿哥牵起我的手就要往山下走,然而我却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怎么了?”他问。
“我走不动了。”我看看他,又看看一路往山下延伸而去的台阶,给足了暗示,男人经受考验的时候到了。
十四阿哥笑着亲亲我,没多说什么,旋即背对我,蹲下身子。“成,上来吧。”
我咧嘴一笑,开心地俯身趴了上去,两手圈住他的脖子。
夜晚的山路不好走,尤其当山势陡斜,走起来就更加困难。
不一会儿,我就为自己任性妄为的举动后悔了。我让十四阿哥放我下来,他却像吃了秤砣似的,说什么也不愿意放我下来,坚持要把我背下山。
我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爱,是一种付出,在你获得别人付出的同时,你必须学会给予。而对于十四阿哥,我总是在不停地接受,似乎从来没有真正付出过什么
“胤祯,你喜欢我什么?我当过宫女,长得不漂亮,脾气也不温柔,你喜欢我什么呢?”
静谧的月色下,十四阿哥踏着石阶,一步一步往下走,他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开口道:“珣玉,不管你是洗衣房的宫女也好,完颜家的女儿也罢,但是从今往后,你要记住,你是我爱新觉罗胤祯的嫡福晋,有我护着你,你不用再战战兢兢地过日子,我不会让你吃苦,更不会让任何人来欺负你。”
泪水不知不觉从眼眶滑落,我咬住唇,竭力咽下喉间的哽噎。
如果说,命运已是既定,没有人可以改变,那么如何面对命运,这是我能够选择的。十四阿哥的后半生纵然坎坷失意,但是,我能与之同甘,亦能与之共苦。
“我会永远待你好,你喜欢看星星,我就背你上山看,就算有一天我老得背不动了,还有我们的儿子、孙子。”
儿孙满堂,陪我到老,这是他许诺给我的幸福,平凡而真实的幸福。
“珣玉,嫁给我做福晋好不好?”
我擦去颊边的眼泪,微笑嫣然,双手紧紧地环抱住他,这个在浩瀚星空下用最质朴的言语震撼我心灵深处,许诺给我幸福的男人。
“好。”
如果我与十四阿哥的婚姻是一场赌注,那么,我愿意放手一搏。
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这是我给他的承诺。
第103章 繁花(5)()
钦天监择选了吉日,我与十四阿哥的婚期定在来年的二月十二。
民间娶妻讲究的是“下三书”、“行六礼”,皇子大婚关乎皇家威仪体面,自然就更加马虎不得了。
皇子婚仪的第一道程序是下正式的指婚圣旨。
指婚当天,我的父亲,完颜老爷,身穿石青色的蟒袍补服,头戴衔镂花珊瑚的红宝石的吉服冠,精神抖擞地坐上来自皇宫的马车,随内务府负责筹办婚事的赞礼大臣入宫,诣乾清门东阶下,面北而跪,行三跪九拜之礼,听承指婚御旨。
指婚之后,择黄道吉日,皇子前往福晋母家行文定礼。
“拜女家,下文定”的仪式,摆在现代的话,相当于是订婚,其用意是让男方的准新郎和未来的岳父岳母见个面,同时,让女方双亲相看未来女婿的人品仪貌。如果没什么大问题,男方三拜岳父母,岳父答拜,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十四阿哥是皇帝的儿子,身份尽管尊贵,但既然是娶正妻,这一道礼节就是不能免除的。当然了,这也只是走个过场,完颜老爷和完颜夫人就算心里不满意这个未来女婿,不想把我嫁给十四阿哥,谁也没那个胆子去驳皇帝的面子,退皇子的亲不是?
其实,指婚仪、拜女家、下文定,还有接下来的纳彩礼、送妆奁都不需要我出面,这就是当千金小姐的好处,什么事都有人帮你全包了,我只需要每天闲闲地待在自己的闺房里试穿新裁的衣裳,试戴新买的首饰,要不就是吃饱喝足了,在侍郎府里散步转圈。
在这个时代,男女婚姻的缔结皆是凭媒妁之言,奉父母之命,通常来说,在新婚当夜掀盖头之前,彼此是从未见过面的,但是这条常理放在我和十四阿哥身上就大大地失准了。较之其他女子而言,我是幸运的,且不说十四阿哥的“音容笑貌”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上,想忘也忘不掉,有时回想着与他相识的这些日子,对于婚姻,我更多的是一份信心。
不过,这同样造成了一个问题,因为用不着像其他待嫁新娘那样躲在深闺之中,藉由旁人零星的描述,幻想着未来夫婿的仪表相貌,羞涩并兴奋着,少了那种雀跃期盼的心情,日子也就变得更加百无聊赖了。而在无聊之余,唯一能让我小小期待一下的,也只有十四阿哥今天拜女家会从哪里进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巧月从前方给我带来的最新消息,这次,十四阿哥是骑着高大的骏马,衣着正式的吉服,面目严肃,步履稳健地从正门走进来的。
想起他那句“爬墙自有爬墙的乐趣”,我不由发笑,诚如他十四爷所言,爬墙有爬墙的乐趣,而个中妙不可言的情趣,大概也只有我与他之间才能体悟。
“小姐,这是姑爷让奴婢交给您的。”巧月刚从前头回来,将一封信笺交到我手上。
“他还不是姑爷呢。”我接过信,轻笑着纠正。只要一天没有大婚,十四阿哥最多也只能算是一个准姑爷。
我打开信封,取出里头的洒金的信纸摊开,洒金的纸笺上,字迹遒劲挺拔,如行云流水般的笔法透着狂放不羁的豪气。通读了信上的内容,我不禁轻扬嘴角。
呵,这小子还给我写情诗。虽然这情诗是古诗集上抄摹来的,并非原创,但它好歹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就将就着收下吧。
“小姐。”巧月露出两个小酒窝,笑容甜得发腻,显然有话要说。“您看了姑爷给您的信觉得高兴吧?”
明天有事,停更一天。
第104章 繁花(6)()
“高兴如何?不高兴又怎样?”我挑眉,等着我的小丫鬟把话说完。
“姑爷传话说,要是您看了他写的信笑了,就让您明儿个酉正在门口等他。”
原来如此,我失笑。现在他十四爷改邪归正,不爬墙偷香,换成我去私会情郎了啊。
成,这样也挺不错,也不能老是他爬墙,有来无往,不成礼节,偶尔角色互换,就当礼尚往来好了,反正我在府里闲来无事,闷得荒,趁着这个机会,正好出去逛逛。
我与十四阿哥虽是定了亲,但毕竟还没有正式成婚,孤男寡女私下见面,从道理上来讲,总得顾忌着点。不过,话是这么说,我要出门去见十四阿哥,倒也犯不着真弄得跟做贼似的偷偷摸摸,遮遮掩掩。
说穿了,十四阿哥既然敢约我在侍郎府门口见面,也正是摆明了不怕别人知道,况且十四阿哥三番两次翻墙进侍郎府看我,完颜老爷一点风声都没听到,我是不信的,我与十四阿哥的那些个“奸情”,他心里应该是有数的,想当初,还是通过十四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