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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怀上二宝的时候正是伊尔根觉罗氏进门,我与十四的关系冻到冰点的那些日子,后来,太医说孩子有可能不保,我也做好了孩子生下来可能会有先天缺陷的准备。
幸好,老天保佑,孩子最后平平安安来到世上,而且到目前为止,孩子耳聪目明,反应灵敏,很健康。
“想二宝了?”十四笑问。
“是有点。”想起昨天乳嬷嬷把二宝抱来给我看,小家伙虽是刚睡醒,仍是哈欠连连的可爱模样,我不由露出笑意。这二宝真的很爱睡啊,在我肚子里的时候,睡得迟迟不愿意出娘胎,现下降生到人世,每天除了睡还是睡,像是永远睡不饱似的。
“别想他了。”十四笑道,“等他睡醒了,嬷嬷就会抱他过来,想想自个儿吧。饿吗?想不想吃东西?吃饱了待会儿才有力气跟二宝玩。”
十四软言软语,听得我心下激起莫名的感动。
弘明是我亲自哺乳,一手带大的,而对于二宝,我总有一份愧疚在。这不仅仅是因为我曾经有过不要他的念头,更是因为我难产之后身体虚弱,连自顾都不暇,更不要说照料孩子了。
如今,二宝是由内务府安排的乳母在哺乳养育。能有资格给皇孙喂奶的乳嬷嬷必定是经过内务府精挑细选才会遣来皇子府的,我并不是不放心,只是我始终觉得,孩子要自己带才会跟自己亲。像十四和他哥哥弟弟们这些大内皇子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从小喝乳母的奶,由奴才们侍候着长大成人,与自己的亲生母亲不免会产生距离感。
所以呀,我一定要快快好起来,我的丈夫和孩子都很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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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比翼(11)()
“胤祯饿吗?胤祯吃,我就吃。”我有些孩子气地说道。
“好,咱们一块儿吃点东西。”十四笑应,“珣玉想吃什么?”
“嗯……”我认真想了一下,然后说道,“我想吃肉包子。以前在洗衣房,你经常带给我的那种。”皮薄馅多,汤汁鲜美,大大地一口咬下去,别提有多幸福了。那可是我在洗衣房当洗衣宫女时尝过的极品美味。当然,那都是托了咱们十四爷的福。
“不行。”十四摇摇头。“太医说,你的身子刚有起色,要忌口,不能吃油腻的东西。”
啧,堂堂十四阿哥的嫡福晋连吃个肉包子的权利都没有,悲剧。
十四见我嘟起嘴,心有不甘的模样,唇畔的笑意更深。“肉馅的太油腻,对你身子不好,换素馅的吧。”
素馅的?我嫌弃地皱了皱眉头,吃素哪儿有吃肉爽快?“那就豆沙的吧。”我讨价还价,豆沙馅甜滋滋,香糯糯,也不错。
“豆沙包子啊……”
怎么,豆沙包子也不行?我斜睨十四一眼,豆沙包子是我最后的让步了,再跟我说这个不许吃,那个不许吃的话,本福晋可要翻脸了啊。
“好,豆沙包子就豆沙包子,我差高安进宫让御膳房的厨子做给你吃。”十四宠溺地笑着,大掌轻柔地摩挲着我乌黑的长发。“就要豆沙包子么?让我再想想,我家珣玉还喜欢吃什么……”
我想我的性格里始终有着一股改不掉的孩子气。嫁给十四之后,我告诉自己要做一个配得上十四的女人,要端淑稳重,要宽容忍让,因此,那孩子气的性子就被我硬生生地压抑在内心底处。
我曾想过要学学四福晋的贤惠大度,学学九福晋的雍容智慧,还有十福晋的强悍无畏,可是,十四却说他就喜欢我这样的。
我这样的……是什么样的呢?
我之前一直都似懂非懂,不太明白。然而,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我想我终于懂了。
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不开心了就发发小脾气,有时候幼稚了也就幼稚了,在自己丈夫面前,我本来就不需要刻意掩饰什么。出了这扇门,我是皇子福晋,该有的礼节仪态做到位了,不要给十四惹事丢脸就可以了。而在十四面前,我是他的妻子,是要同他过一辈子的女人,自己该是什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只要十四喜欢,孩子气就孩子气了,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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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春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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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身体复原的情况还算不错,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整天躺在床上实在是件令人难受的事情,于是,在十四的准许之下,我能下床活动的时间慢慢变多了。
写写字,看看书,陪儿子玩耍,因为不能出门,我能用来打发时间的手段也就这么几个。
这天,我找了本字帖,正在房里练字,十四从宫里回来,一进门,瞧见我神情专注,便凑过来看。
“你写的都是些什么?”他皱了一下眉头。“歪歪扭扭,跟毛毛虫似的,连十八弟的字都比你写得像样。”
十四的话一点情面也不留,弄得我非常沮丧。
我搁下笔,瞪着他,想要反驳回去,不过转念一想,他说的也是事实。这些年,我在厨艺上小有所得,可这一手毛笔字无论我怎么努力练习都没太大长进。堂堂十四皇子的嫡福晋,字写得像狗爬,别说外人会笑,我自己想起来都觉得汗颜。
“我的字是难看,是跟毛毛虫一样,那是因为没人教我。”不是谁都能无师自通的好不好,我已经很努力了。“既然你嫌我写得丑,你写得好,你教我啊。”
十四嘴角一勾,露出笑意,什么话也不说,径自拿起笔,在纸上挥毫起来。
康熙皇帝喜好明代书法家董其昌的书法,所以他的字也从董书,走清婉秀挺的风格。父皇有此偏好,皇子们自然争相追从。十四的几个哥哥之中,三阿哥胤祉才学翘楚,七阿哥胤佑擅长书法,两个人的字都是模仿父皇内敛文雅的风格,可是这十四……
人家说,字如其人,多少是有一点道理的。
你看十四,笔力遒劲,气势宏伟雄迈,如果说他的父兄都是婉约派的,那他就是爱新觉罗家的黑羊一只,专攻豪放派路线的。
我原以为十四崇尚武功,文才方面会相对弱一些,他婚前写情书给我那会儿,我只知道他的字是写得不错,直到这些年自己练字,看了些名家的临摹字帖,这才晓得,十四的字其实已经好到不输那些书法大家了。
我露出崇拜的目光,看着十四把我刚刚写过的那些字全部重新写了一遍。我不得不承认,他写的这些字才真的叫做字啊……
“教我吧,好心的师傅,教教我吧。”见十四放下笔,我赶紧谄媚地粘了上去,就算刚才他批评我的字还不如他八岁的十八弟时我还有些小小的不服气,现在看他露了一手真功夫,我心里也只剩下满满的仰慕了。
“要我教你也行,不过,你要用什么报答我?”
厚,老公教老婆写字也要讲报酬的?我鼓起腮帮子,很不满。
十四用右手食指在我额头上轻弹了一下,笑道:“去找本诗册来,我写,你照着练,字帖太枯燥,我怕你没耐心,坐不住。”
还是他最了解我呐。
我笑着跑到书架边,随手抽了一本,翻开。
第295章 春情(2)()
《清世情缘:宫女珣玉》来源: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喔哟——李清照这首词写得太凄凉了,我和十四之间眼下甜蜜融洽,太破坏气氛了……
我合上书,换了一本,再翻开。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呃……太悲壮了,我刚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回来,这首文天祥的诗固然豪迈壮烈,但好像有点不太吉利……
跳过,再往前翻几页——
嗯,这首好,七言绝句,写了春天的生机勃勃,意思简单明了,又没有什么生僻字,用来作为临摹教材的话,对于初学者的我来说最合适不过了。
嗯,决定了,就这首了。
兴冲冲地小跑回书桌边,将我选中的诗页摊开在十四面前。
十四执起笔,视线落在书页上,正要下笔,脸上的笑意却在这时突然一顿。他闭了闭眼,一副很隐忍的表情。
“你识字么?”他没由来地迸出一句很侮辱人的话。
“当然。”他问我这个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