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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料到古代会有这样血腥的掠杀,真的看见却是另外一种感受,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在她的眼前死去,偏偏你不杀人,就会被人杀,在这样的掠杀中,人已经完全回归到动物的本性,只为生存而站。
苏合的腿忍不住发软,悄悄往后挪移,打算远离眼前的修罗场,却有人发现了她的存在。
“快,去把那个大夫杀掉!”一个黑衣蒙面,只露出两只眼睛的男人厉声大喊。
立即有人往苏合这边飞奔而来,苏合拔腿就跑,可是双腿因为恐惧颤抖的不成样子,跑不两步,反被荆棘绊倒,
就在她摔倒的刹那,敌人对她扬起屠刀,看着冰冷危险的刀刃,她心惊肉跳,双目瞠大如铜铃。
“找死!”空中突然传来低吼,然后她看见一道白色的身影闪过来,软剑在空中嗡嗡鸣叫,可是不等软剑刺中要砍苏合的男子,男子双眼一瞪,倒在地上。
“怎么回事?”前来相救的公子奇怪地看向晕死过去的敌人。
苏合用力呼出一口气,站起来,扬扬手中的银针,原来在千钧一发的时刻,苏合奇迹般恢复了镇定,射出银针,看着敌人在面前倒下,她终于找回神志和自信,即便敌人很凶,很厉害,她也不是软柿子,任由人掠杀。
那公子点点头,没再说话,因为敌人已经追上来,他赶紧回身应敌。
苏合也开始射出银针相助,不过,敌人数目太多,我的银针也快用尽,沿路全是血,有马匹的,还有那些黑衣人,更重要的是,她又听到得得得的马蹄声,看样子是那些人来了援军。
那公子的掠杀虽然如狂风骤雨般猛烈,却终究可能架不住车轮战,而且小厮在那些人的围杀中胳膊受伤,他们这边的战斗力又损了一分。
苏合忍不住着急地看向四周,该怎么让大家脱困呢?
在古代,山里最多的是什么?
苏合闭上眼,冥思,再睁开眼时,两眼闪亮,她快速往树林里蹿去,速度之快,几乎不看脚下的荆棘。
正在酣战的公子还以为苏合出事,转眼来看,却已经不见踪影,受伤的小厮暗骂苏合没胆。
得得得的马蹄声越来越近,那些原本已经被杀退的黑衣人又鼓起势气往戴斗篷的公子和小厮攻来。
小厮一边应付,一边对公子喊,“主子快撤吧,奴才断后!”
戴斗篷的公子却摇了摇头,“你已经受伤,断后又能阻挡多久?”将手中的软剑挥地更加虎虎生风。
就在这时,树林里深处突然传来狼嚎,酣斗中的众人都微微一愣,大白天,狼群怎么会出没?
众人还没想出结果,狼群已经在草丛里露头。
“有狼群,快撤!”为首的黑衣人大喝一声,那些人纷纷翻身上马,为首的黑衣人却射出手中的剑,目标拉车的马匹,从侧面穿透马儿的腹部,马儿当即跪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走,让狼群来收拾他们!”为首的黑衣人眼里闪过看好戏的笑意。
没有马车,人的腿那里能跑得过狼腿?何况小厮还在打斗中伤着了腿,那些黑衣人分成两队,一队在前面候着,一对在后面断后路,将戴斗篷的公子和小厮围在中间。
“公子,这下该怎么办?”左右有敌人,背后又有狼群,往前方的树林跑,谁又能保证那里没狼?
“与其和狼斗,不如同人厮杀。”戴斗篷的公子毫不犹豫选择拖着小厮往前掠去,准备杀出一条血路。
“慢着!”苏合突然出现在树林里,在她的四周围着一群饿狼,吓得小厮惊叫,“傻女人,还不快跑!”
戴斗篷的公子和为首的黑衣人却彻底愣住,因为他们发现了不对劲,那些饿狼虽然就在她的身边,却对她视若无物,好像她不是有血有肉,能够成为狼嘴里最美味的食物般的人类,而是一点儿都不好吃的干树枝。
苏合站在狼群之中,却露出一抹艳丽又自信的笑,只见她从袖袋里拿出一个纸包,猛地蹿起来,银光闪过,那个纸包随着银光直奔坐在马上的黑衣人而去,为首的黑衣人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包红色的粉末,等他意识到危险时,那些粉末已经洒在他身上。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原本还在张望的狼群猛地蹿起来,扑向为首的黑衣人,速度之快,吓得站他屁股下的骏马嘶鸣一声,掉头就跑,停在他后面的黑衣人根本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被自己主子的马儿踩着,顿时乱作一团。
饿狼嗷嗷嗷地扑上去,当时就咬断两匹马儿的腿,马儿没有腿,只能跪趴在地,狼群一个猛扑,咬断了马儿的脖子,血腥暴力的一幕,吓得那些黑衣人屁滚尿流,慌忙逃窜,就连站在对面的黑衣人也纷纷撤退……
第101章 按身份论价()
原本的截杀因为苏合引来狼群而终结,那些黑衣人落荒逃跑之后,狼群纷纷消失在树林深处,好像从来没来过这里般,要是那些尸体上的胳膊腿没有缺少的话。
戴斗篷的公子拧着眉盯着苏合看了好一会儿,“狼群是你引来的?”
“不是我,难道还有别人吗?”苏合毫不在意被他知道自己的本事,她的能力越强,才愈加让他忌惮。
这诱狼的法子是她跟现代野生保护区饲养员学的,当时同学们还奇怪她怎么喜欢这些和中医没什么关系的玩意儿,他们不知道,她只是爱好广泛,只要是自己没涉猎的,看见有趣就想学,没想到在这里派上用场,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苏合看看死掉的马匹,问那公子,“没了马车,我们要如何赶路?”
“距离下个城镇还有两个时辰的路程,只能步行。”
苏合叹口气,遥望一下前方的路,又转头看向浑身染血的小厮,“过来,我给你包扎一下。”
小厮这才从被狼群出现的震惊中醒过来,踌躇着不知道该不该上前,主子身上也有血迹,还没被诊治,他一个奴才,先让大夫包扎,有些不合规矩。
苏合不耐烦地皱眉,“怎么,都快死到临头,还想装硬骨头,好啊,那你就等着流血而死好了。”
“不。”小厮下意识低叫,只要是人,都不会想死,小厮小心翼翼地看向主子,主子带着斗篷,看不见神情,不过对他轻点了下头。
小厮这才快步走到苏合面前,苏合抓住小厮的衣襟,刺啦撕开,吓得小厮连连惊叫,“你个女人,要干什么啊!”他一边叫,一边紧紧抓住衣襟,好似一个即将被人侵犯的大姑娘,紧张又害怕。
苏合差点瞎喷,搓搓时手臂上的鸡皮,“拜托,你又不是女人叫个什么劲儿啊!本小姐才看不上你这瘦不拉几的身躯,我只是要帮你爆炸伤口而已,你身上伤口多如牛毛,要是不脱掉衣服好好清洗上药,伤口很快就会化脓,真等到化脓,我就只能给你刮骨去肉了。”
听到刮骨去肉,小厮吓得缩了缩肩膀,终于放开抓紧的衣襟,可是当苏合将他的上衣脱掉时,他还是像个小媳妇儿一样羞红了脸,还好苏合一旦开始给人诊病,就会非常专注,才不至于让气氛更加尴尬。
苏合足足扯烂掉那公子的一件袍子,才将小厮的伤口全部包好,完工后,小厮的上身几乎被包成蝉蛹,不过却不再流血,他也没有了眩晕感。
就算穿上衣裳,小厮的脸还是有些红,别别扭扭地跟苏合道谢。
苏合摆摆手,“不用谢,我这个人诊病从来都是不会吃亏的。”
苏合说完抬眼看向戴斗篷的公子,对他勾勾手指,“现在,你过来吧!”
戴斗篷的公子根本没想到她还要给他诊伤,才道,“不用,我没受重伤。”
“轻伤也不能掉以轻心,而且,你的伤口处颜色暗沉,只怕涂有慢性毒药,要是不解毒,不等走到京城,你就会嗝屁。”
“既然这样,你刚才怎么不先给主子看诊?”小厮急了,用力扯一下苏合的胳膊。
苏合知道小厮想表达什么,这个年代,奴才都是主子的牲畜,财产,必须时刻做好为主子去死的准备,像刚才那种先给奴才治病,把主子丢在一边的事情,回去小厮肯定有的苦头要吃。
想到人在这个世界生而不平等的地位,苏合不忍心再为难小厮,就出言解释,“你的病情比你家主子更容易危机性命,当然要先给你包扎,不然以后谁来驾车,难不成让我,还是你家公子?”
小厮这才吐出一口气,“原来是这样啊!”
那公子却有些别扭,不肯过来,苏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