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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事件簿-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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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是群居动物,天性里就是渴望同伴的。

    无聊的时候,有人陪着聊聊天。肚子饿了,有人陪着吃点宵夜。口渴了,实在懒怠动弹的时候,可以招呼枕边人帮忙端茶递水。

    半夜里假如做噩梦了,惶惶然惊醒的时候,发现身边还有个人这种种感觉,其实都挺好的。

    很快,俩人都习惯和适应了这种“同床共枕”的生活。

    现在,欧宇辰一走好几天,就得考虑这几天夙夜要怎么办。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去成/人/情/趣用品商店买了副手铐。

    夙夜一眼就瞧出来这东西是干嘛用的,本来就木然的脸孔,都快僵硬成花岗岩了。

    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欧宇辰可不管他愿不愿意,当天夜里就试用上——夙夜试图反抗,被他以武力强行镇/压了。

    粉红色的长毛绒,衬着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当养眼。

    夙夜的皮肤,当然不能用肤如凝脂来形容,但是他白啊,虽然是苍白的白、惨白的白。

    不过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话儿吗?“一白遮百丑”。

    而且他毛孔很细,汗毛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肤,裹着一圈粉红色绒毛,颇有点白雪映红梅的味道。

    于是,这一试用,俩人都表示很满意,虽然满意的着眼点不同。

    比起实用性,欧宇辰更喜欢它的可观赏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当然啦,他并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只要不是丑得天怒人怨,让人看着倒胃口就行。

    不过,枕边人不但不丑,偶尔还有充当花瓶、美化环境的附赠功效,欧宇辰还是乐于见到的。

    虽然这花瓶档次低了点,瞅着廉价了点,好歹比咸菜坛子强多了不是?

    夙夜对这副手铐满意,则是因为和原来用的绳子相比,它禁锢的效果更好,还没有什么伤害值。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缓慢,所以才会有人说“度日如年”。

    欧宇辰去la三天了,这三天来,夙夜白天很无聊,晚上更无聊。

    睡觉都睡得不大踏实,总觉得身边好像缺了点什么。

    半夜里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觉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当然是什么也没摸到,结果突然间就惊醒了。

    他反射弧本来就有些长,发半天呆,才想起来欧宇辰现在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他有轻度的神经衰弱,这一醒过来,就不大容易再睡着,只能瞪着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头昏脑胀的,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种容易习惯的生物。

    细细数,也没有多长时间,他却已经习惯了欧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没有什么感觉,突然间离开了,却浑身都不自在,只觉得空落落的。

    此时此刻,la正是傍晚时分。

    夙夜想,欧宇辰在做什么呢?

    听说夙博罕现在还离不开轮椅,他那么喜爱欧宇辰,阔别多日后,俩人能在异国他乡见面,一定很高兴。

    欧宇辰慧黠伶俐,向来很懂得怎么讨得夙博罕的欢心(正确的说法是,欧宇辰想讨谁的欢心,都是蛮容易的),大概正推着他,在夕阳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脸的慈祥和蔼,就算是偶尔闹闹脾气,也会被欧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欧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弯弯,挂着招牌的灿烂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俩人倾情表演着长者慈祥、幼者孝顺的戏码。

    那场景,光凭想象,就觉得很温馨。

    毫无道理的,夙夜心里不太舒服,虽然他连为什么不舒服都不晓得。

    当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对欧宇辰的偏爱,他既然没把夙博罕当成自己的亲人,自然不会在乎他喜爱谁。

    这种不舒服的心理就显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为,父母过世后,欧宇辰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人吧。

    瞪着天花板,胡思乱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烦。

    空了大半边的床让他烦闷,空荡荡的屋子,也让他烦闷。

    脑子里乱哄哄的,根本静不下心来,像是煮糊了一锅粥,搅和得他昏头昏脑的。

    知道自己横竖是睡不着了,他索性打开床头灯,随便摸了本书看。

    瞪着翻开的扉页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瞧进去,反而心里更添烦躁。

    ***

    很多年以后,北冥雪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发生的事情,甚至每一处微小的细节。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学校照例放假。

    她和荆祁提前一天,就约好了去人民公园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并不太适合逛公园。

    不过,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园就在学校附近,步行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实在很方便。

    对于b大校园里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理所当然的,是外出约会时的第一选择。

    他们来到公园的时候,八点刚过,晨练的人们已经三三两两散去,公园从喧嚣乍然归于沉寂,显得格外冷清。

第124章 3.15 /() 
北冥雪吸了吸鼻子,继而又因为这个不太淑女、不太优雅的小动作而暗自懊恼。

    公园门口内侧,靠左边的位置,有个老婆婆,在卖烤冷面。

    她脑袋上包着蓝格子头巾、穿着件肥肥大大的藏青色羽绒服,像个超大号的棉团。

    烤冷面的台子是块长方形的铁板,油汪汪的锃亮,用煤气炉来加热。

    这个时间段,也没什么人光顾,煤气炉自然没有点火。

    老婆婆坐在铁板后面的小马扎上,双手插/在袖口里,无聊地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直往下坠。

    她脚边,还搁着个炭炉,压着炭火,上面架着口小铁锅,锅里是热烘烘的糖炒栗子。

    北冥雪担心,老婆婆随时会跌到锅子上去,撞破头就糟糕了。

    要不要叫醒她呢?北冥雪不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不过,明明看到别人有危险,坐视不理好像也不大好。

    她犹豫的功夫,荆祁已经想也不想地走了过去,轻轻拍了拍老婆婆的肩膀,亲切地招呼:“婆婆,婆婆。”

    老婆婆哼唧了一声,慢慢睁开惺忪的眼睛,下意识抹了把潮乎乎的嘴角:“嗯?你们要吃烤冷面吗?等我先打着火啊。冷锅冷灶的,估摸得等一会儿。”

    荆祁扭头问北冥雪:“你想吃烤冷面吗?”他的视线扫过眼皮底下装糖炒栗子的小锅,“还是想吃糖炒栗子?”

    北冥雪摇摇头:“不了,我刚吃完早餐,什么都吃不下。”

    直泄下来的乌黑长发,随着她的动作,掉下几缕,遮住了她的面庞。

    她抬手,将头发撩回耳后。

    荆祁几乎是有些着迷地看着她这个女人味十足的动作。

    现在的女孩子,把头发染成什么色的都有,有的像金毛狮王,有的像蓝精灵,有的像绿毛龟,有的像红毛丹,还有的干脆弄得五颜六色、乱七八糟,也不知道是像调色板还是更像野/鸡/尾巴。

    发型也千奇百怪,有盘得高高的,仿佛富士山,有烫成一圈一圈跟一堆焦圈摞在一起似的,还有比较有个性的女生干脆剃成板寸——简直媲美花木兰了,整个儿一雌雄莫辨。

    反而一头长而笔直的自然黑发,很难得见到了。

    荆祁第一次见到北冥雪,就被她一头漆黑顺滑的长发勾住了视线。

    脑子里自动蹦跶出一句诗:“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平心而论,北冥雪并不算是多漂亮的女孩子,顶多只能说是清秀,清清秀秀的眉眼,清清秀秀的五官。

    但她的美是自然的、纯粹的、真实的,丝毫没有经过人工雕琢的。

    像林间的一蓬草,像野地里的一朵花,像河畔一颗洁白莹润的卵石——由内而外散发着清新自然的雅致。

    后来经过接触,他更加喜爱上她的脾气、秉性,以及她待人接物的态度。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北冥雪父母双亡,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靠勤工俭学和助学贷款,辛辛苦苦读大学,平时吃穿用度都很简朴。

    她身上,没有同龄女孩子常见的那种任性、骄矜或者自负、懈怠等等缺点,也不会因为自身凄凉的环境,而妄自菲薄——这一点尤为难得。

    她总是淡定的、温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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