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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事件簿-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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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胡说!你胡说!”我喊道。

    夙夜摇了摇头:“虽然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我不能原谅你伤害无辜的行为,兰姐和欧宇辰都是无辜的。”

    他转身,向铁门走去。

    “你胡说!胡说!”我气愤地攥紧拳头,冲着他的背影嚷着。

    他没有理睬我,也没有回头,毫不犹豫地跨出了铁门,随着金属的重重摩擦声,铁门在他身后缓缓阖上。

    我瞪着那铁门,气得浑身发抖。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造这么荒谬的谣言?!

    我明明活得好好的,居然说我死了!

    “没关系,妈妈会一直陪着你的,不用管别人说什么。”恍惚中,妈妈在对我说。

    于是,我的怒气一下子就消散了,心情无比地平静。

    我愉快地笑了。

    ***

    公安局门口。

    欧宇辰倚靠着根白色大理石廊柱,双手插在裤袋里,茫然地望着天空。

    每次参与的案件结束,夙夜都会要求和犯罪嫌疑人单独面谈,这次也不例外。

    虽然孙启森表示了反对,但是据说公安局的某位副局长发话,给夙夜开了绿灯。

    欧宇辰不喜欢公安局这种地方,确切地说,他讨厌任何带有禁锢意味的环境,那会令他联想起爱之家。

    所以,他宁肯站在这里充当门神,也不肯进会客室等着。

    秋高气爽,云淡风轻。和煦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

    天空湛蓝,漂浮着几朵悠悠来去的白云。

    欧宇辰的思绪,渐渐回到了十五年前。

    “夕夕!怎么办?怎么办?我跟季晓琳妈妈商量,让她帮我换房间的时候,被季佳泽爸爸听见了,他一定会打死我的!”

    “你是我哥哥,你要保护我的!

    我们俩换衣服吧,这样季佳泽就会把你当成我的!

    反正你被打惯了,再挨一顿也没什么。”

    “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在季晓琳妈妈面前说你坏话,让所有的小朋友一起欺负你!”

    那天傍晚,欧宇辰果然被季佳泽和六子狠狠揍了一顿,还被关进了地窖。

    两天后,他被放出来的时候,欧宇夕已经被带走了。

    回来时,一只眼睛没有了。

    欧宇夕跟以前一样沉默,孤僻,每天躲在犄角旮旯里,跟谁都不说话。

    他从来没说过自己才是真正的欧宇辰,他心里也明白,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又或者,他已经彻底绝望了、麻木了。

    对自己、对未来。

    他万万没想到,从交换名字那一刻开始,他们的人生也交换了。

    再后来,他跳井自杀了。

    一切的一切,成了定局。

    回忆到这里,欧宇夕,哦,不,欧宇辰愉快地笑了。

    这时,对面的电控门,“叮”地一声,向两侧徐徐滑开。

    他抬眼,看见那个苍白、孱弱的少年,正慢腾腾走出来。

    于是,嘴角的笑意,不由自主地扩大了,迎上前去:“谈完了?”

    “嗯。”

第119章 3.15 /() 
因为他,第一次有了“连环杀手”这个词,在他被执行死刑前几个月,每天都收到约200封求爱信。

    他,就是泰德邦迪,在警方档案中,被称为“漂亮诱惑”、“优等生杀人王子”、“校园杀手”的连环杀手鼻祖。

    被逮捕后,他承认杀死了28名女学生。但参与调查的探员,却认为他谋杀了一百多名女学生,并且制造了一百多宗强奸案。

    岁月荏苒,时空变换。

    几十年后,地球另一端、现代大都市的b市,发生一连串女学生被奸杀案,和昔日泰德邦迪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

    从地狱里归来的杀人魔王,再次开始了他的疯狂屠杀之旅

    ***

    嗤、嗤、嗤

    刀子磨得雪亮雪亮,刨锛松动的一头,已经钉得很牢固,电锯也充足了电。

    校园杀手又要开始行动了。

    他的下一个目标是谁?

    是你,是她,还是她?

    这是杀戮的游戏,屠杀者和被屠杀者。

    天黑请不要出门,凌晨也不要出门。

    也许,你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

    b市。

    十月三日,星期五,凌晨四点十一分。

    厚重的天鹅绒窗帘,阻隔了本来就稀薄的晨光。

    房间里的一切,都蒙上了层细腻的铅灰色,黯淡、迷离、暧昧不明。

    我躺在床上,歪着头,静静看着立在旁边床头柜上的闹钟。

    白色的,很普通的式样,圆圆的钟面像一轮满月。

    表盘上,用黑色粗线条勾勒出一只憨态可掬的泰迪熊。

    它用那双漆黑漆黑的眼珠,快活地瞅着我,唇角弯弯,笑得没心没肺。

    它不懂得,我有多残忍、多冷酷。

    当然,我不会残忍、冷酷地对待它。

    因为它——不是“她”。

    回给泰迪熊温和的一笑,我闭了下眼睛。

    在心里默默思忖着待会儿要做的事,尽量考虑到每一处细节,和可能遇到的意外状况。

    我知道,自己现在就站在悬崖边上,不能有任何闪失,也完全没有退路。

    所以,必须谨慎又谨慎,小心又小心。

    翻来覆去,斟酌得差不多了,才起身下了床,趿拉着拖鞋,摇摇晃晃走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窗帘。

    窗外雾气昭昭,天地间混沌成一片:鳞次栉比的楼宇、商铺、街道在苍茫茫的雾霭中,若隐若现,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仙宫神邸。

    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计划中的目标,还会不会像平常那样,坚持晨跑。

    不过,无论怎样,都得去碰碰运气。

    心情郁闷地又瞧了一眼窗外,我掉头,进了卫生间。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脸上,昏昏沉沉的脑子,顿时感觉清爽了不少。

    凝视镜子里那张眼眶发青、皮肤苍白、神情倦怠的脸孔,简直跟吸血鬼一样,我厌恶地拧紧眉毛。

    抓起挂在镜子旁边的毛巾,胡乱拭干脸上的水珠。

    挂回毛巾的时候,手指无意间蹭过墙壁,碰到什么硬刺刺的东西,抬眼一看,是一小块碎肉,已经风干了,血痂凝结成恶心的棕褐色。

    猛地倒吸了口凉气,胃里一阵翻腾,喉咙发痒,像是被一块烧得通红通红的烙铁,猝然间烫到了似的。

    我想,我知道它是什么了。

    可是,这种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我被这个想法吓到了,心脏砰砰跳,赶紧扯下一截卫生纸,把碎肉包裹着,丢进抽水马桶,使劲按下冲水开关。

    随着哗哗的落水声,它一下子就被冲进了下水道,一点影子也看不到了。

    使劲吞咽了几口唾液,勉强忍住呕吐的**和慌乱的感觉,我拍拍胸口,定定神,边仔细回忆边安慰自己,不会是我带回来的,我每次都很小心的。

    说不定是家里的厨子,不经意间甩上去的碎猪肉沫。

    我对自己说,要镇定,不要自个儿吓唬自个儿。

    我读过不少法制文章,知道许多罪/犯都是因为心虚,自己露出马脚,才被逮到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啊。

    老祖宗说的话,总是有道理的。

    回到卧室,我打开衣橱。

    里面的横杆上挂着一排衣裤,我从中取出黑色夹棉卫衣和黑色运动长裤。

    它们的外面料都是尼龙质地的,我又特意自己买了块尼龙料子,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加了层内衬。

    为什么要用尼龙质地的料子呢?因为它最适合犯罪了,不会在现场留下纤维。

    为什么是黑色的呢?答案更加简单,万一沾上血迹,不容易被发现。

    这些,在第一次行动前,我就已经考虑的非常清楚了。

    嗯,我素来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就是所谓的单细胞生物,懒怠动脑筋。

    既然事前就知道所做的行为,有多危险多可怕,迫于形势,就只能翻来覆去的琢磨。

    小心再小心,唯恐有一丁点疏漏,招来灭顶之灾。

    这年月,大妈们都忙着去跳广场舞,会做针线活的委实不多了。

    我自然也不会,又不方便找人帮忙,更不能被人发现(被发现了一定会被怀疑的),只好一点一点学着缝。

    其实我挺笨的,手指一点也不灵活。

    缝缝拆拆、拆拆缝缝,连续熬了好几个晚上,才终于弄妥当。

    当然,我买了不止一套,也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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