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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难买早知道。
前世的岳问荆,反思之后,便是觉得自己醒悟得太晚,因此,对于那些很早就对自己的人生有明确定位的人十分倾佩及羡慕。
莫勤嬉就是她所羡慕的“早知道”那一类人。
最初,她与莫勤嬉的交情也还不错,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好朋友那一类了。在她还处于懵懂阶段的时候,对她的羡慕之情还远没有那样深厚,只道这位女生十分有魄力,且才干能力都属上乘。又因关心时事,涉猎面广,从而显得十分渊博。学习上,也十分轻松。
是个值得仰望的人。
不过,当她醒悟了之后,某一日想起自己的这位老朋友,却忽然发现了她身上一些自己正在懊悔不能早些拥有的特质。
她清楚地记得,早在初中时,莫勤嬉就对她说过,她想成为一名生物科学家。高中二人没有在一个班,却也时常见面,甚至高考还十分凑巧地被分到了同一间考场。高考之后的那个假期,他们的初中同学举办了一场同学聚会,作为班长,莫勤嬉自然也出席了。那时,她们也因久未见面,相谈甚欢。
当她们交换自己的大学信息时,她说的是自己在为仁大学的生命科学专业。不同于潭州省立工业大学的全国盛名,为仁大学是享誉世界的一所大学,在国际上都是名声响亮的。其中,它的生命科学专业又是全洲最好的,即使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排在前三。
初初听到这一消息,那时的岳问荆,只是一种敬仰。就好像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你会因为他的事迹敬佩他,却不会因此受到什么触动,因为那离你太遥远,以至于让你感觉那和你没关系。
可是,如果这个人身上有你最渴望拥有的东西呢?
从生物科学家的理想,到如愿考入为仁大学的生命科学专业,莫勤嬉对自己的定位是那样准确。她知道自己想要成为怎样的人,并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着。她不曾动摇,不曾迷惘,只是在不断的学习中一点一点将自己的理想具象化,成为一个个具体的阶段性的目标。
岳问荆是怎样的呢?
最初的懵懵懂懂,到有一些淡淡的意识,再到拨云见日。可是,在她认清自己的那一刻,却也认清了现实——她已经走了另一条全然无关的道路,并且,迫于现实的压力,无法再更改自己的选择,只能在歧途上渐行渐远。走得越远,取得的成就越大,她的内心就多一分煎熬。因为,这是她背弃自己所换来的。
可是,她只能选择煎熬。
所以,在她最为灰暗的一段时光里,莫勤嬉,可以说是她精神的支柱,是她黑暗人生中的一道光亮。
也是因为她,她才有勇气承认现实,同时也背负理想,努力消除二者之间的差距。
而此时此刻,她是一个全新的岳问荆。她不仅拥有了自己的信仰,更是经过了那一段惨痛的磨砺。现在,她们,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看着那个名字,潜藏在心中的胜负欲被彻底勾起。
莫勤嬉,现在,让我们来痛快地比一场,如何?
第69章 期中()
十月底,期中考试如期而至。
因为初中的课程安排和小学有所不同,为了避免同学们因还不适应初中的学习从而影响成绩发挥,言执中学初中第一次期中考试是只考语数外三科的。总分也还没有提到中考时标准的120分每科,而是小学他们所习惯的100分每科。答题卡、问答卷分开什么的也还没有开始实行,仍然是他们习惯的直接在问卷上作答。
考试的用笔更没有强行规定,岳问荆记得,直到初一的期末考试前夕,她才的文具盒中才开始有黑色水性笔这个东西,然后渐渐习惯用它写字,之前,她用的一直是铅笔。
不过,倒是有一点不一样的,那就是期中考试就开始分考场了。
前世,因为岳问荆的小学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每个班人数也差不多就三十,自然就不存在什么分班的问题。这一世的小学,虽说人数众多,也很高端大气上档次,期末考时会分考场,不过期中考试从来都是在自己班上考的,只是将拼在一起的桌子挪开一些罢了。
考试嘛岳问荆前一世自恃成绩好,基础扎实,考前几乎从不复习,仅靠上课时的认真听讲。可是,这一点后来却是吃过大亏的。初中的第一次期末考试,她深深地栽了。语数外三科还好,可以算是不需要考前背、记的科目类型,不过其他的四科就惨了,要背要记的东西很多,即使上课认真听讲,没有记下来,还是白搭。
看着那般惨淡的成绩单,岳问荆第一次感觉大受打击。尤其,那是从母亲手中接过的。
言执中学的成绩单是要寄到家里去的。因为他们几乎从没有过接受信件的经历,也不知道能不能送到家里,且成绩单在下一学期开学时是要回执给班主任的,因此填的地址是经常收发信件的温璃的办公室。
然后,那样的成绩单,几乎是被她办公室所有人围观了。
从来都以成绩好闻名的岳问荆拿到了这样的成绩单,确实让人吃惊,尤其是一直将岳问荆当作“别人家的孩子”来暗中与同级的自家孩子比较的几位家长。当然,大部分家长还是很善良的,对温璃说的大多是些“孩子刚进初中,还不习惯”这一类安慰的话,不过总难免有些刻薄的,甚至说出了“小学成绩好算什么,到中学才看得出来呢”的话。
温璃听到这样的话心里不好受了。
虽然这些年在办公室工作,性子磨得圆滑了些,不过那是在外人面前的。在众人面前忍下的气,全在回家之后发作在了岳问荆身上。
在那以后,从未为学习担忧过的岳问荆,为了成绩的事,确实是躲在被子里哭过几次的,只是,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表露过。
从那以后,她一改从前的学习习惯,最初甚至因为没有找到学习方法,在半夜温璃睡去后,偷偷窝在被子里看书。后来,找到了学习方法,成绩渐渐地上升、稳定,又到达了一个让温璃的同事只能仰望的高度。那时回忆起来,才发现自己之前的行为是多么荒唐可笑。然后,另一个习惯养成了——无论考试的前几天复习怎样紧张,前一天晚上,她必然是不复习,还要同温璃一起出去散步的。
也因为这一点,家里孩子也在言执的熟人们见到考试前夕岳问荆还在陪温璃散步,心中的羡慕之情指数上涨。或许她的成绩并不是那一届单位里同在言执上学的孩子中最好的,却是最具影响力的。
考前还这么悠闲,这样的人,哪里有不成为神话的道理?
她心态和学习习惯上变化却没有人知道,都只道是刚进初中,她还不习惯那样的环境,所以难免会失误,后来适应了,自然就渐渐发光了。
听在耳朵里,虽然心中觉得有些好笑,更多的却是无奈。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希望自己可以不要做“别人家的孩子”。背负的期望越大,当她不慎摔倒时,就会跌得越惨。一步走错,就是万劫不复。
这一世啊这样决策性的错误,她不会再犯第二遍。
不过,眼下却还不到困扰这个的时候。看着早已写完的英语卷子,意识到自己已经发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呆了,岳问荆笑着摇摇头。
言执中学老师改卷的效率从来都很高,一个周末过去,成绩连同排名都已经出来了,甚至,连光荣榜,也在岳问荆周一早上到学校时正在张贴。
她却是不看一眼就走了。
她没有估分的习惯,对自己的水平,却是有个大致的概念的。
多年的浸淫,她的语文和英语都处于爆表水品。至于数学,虽然她的数学成绩只能算中上,不过毕竟前世的知识在那里,不会做的题,了不得就是运用一些超前的知识,大部分就能对付了。
她倒是不担心出现的那些公式定理会显得突兀,国内的奥数水平,大多就是运用一些超前的知识解决现在的问题,多她一个不多。
课上,邱蜚零将班级前十名通报了,剩下的排名及成绩张贴在了公告栏里。
岳问荆毫无疑问地在前十以内。
语文99分,全年级第一。
数学97分,全班第二。
英语100分,全年级惟三的满分。
这样的成绩,稳稳地霸住了全班的第一名,还有年级的第一名,并且将年级即班级第二名班长莫勤嬉甩了五分。
这一次,二班所有的同学考得都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