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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大的拥抱,苏喻抚着于思妙的后脑,柔声道:“唉,可怜的小妙妙……”
于思妙一脸黑线:“我还活得好好的呢,你可不可以不要像摸你家旺财一样摸我……”
苏喻微微一笑:“沙拉是高贵的萨摩耶犬,请不要给它取旺财这么低俗的名字,要做一个优雅的女人,知道吗?”
“旺财怎么啦,多喜庆,都说了,取俗名好养。等等,我哪里不优雅了!”
“嗯,我瞧瞧,哪里都不优雅。”
于思妙嗔怪地瞪了她一眼,挽上苏喻的胳膊,一起往电梯口走。
电梯门“哗”地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了西装笔挺的一行人,连一眼都没有看,直接从她们面前走过,带起阵阵阴风。
走在最前的高大男子两手插着裤袋,里层是一件格子衬衫,开了三个纽扣,露出蜜色的皮肤;外面随意地套了一件黑色西装,只扣了一个扣子;棕色大墨镜遮盖了大半张脸,但还是泄露了眼中的锋芒,好一个桀骜不驯的纨绔子弟。
“妙妙,你们公司里的物种品质还挺优良,这个就好有型……”苏喻看得呆了,发出神游似的感叹。
“不是吧,这种人?”
“这个还是上品。”苏喻肯定地点了点头。
于思妙看看杨纪行的背影,再看看苏喻一脸赞许的满意笑脸,脑中出现一张张杨纪行严肃冷漠的面孔,最后把不可思议的目光停在苏喻的脸上,凑近了她,小声地提醒道:“少看看,看多了会折寿的。而且你也没有看全他的脸,到底哪里看出他帅了?”
电梯的人终于走光,于思妙拉着苏喻,赶紧钻进电梯,按下一楼,死命地按关门,一旁苏喻还在不要命地继续高谈阔论着。
“你看那身段,那皮肤,那轮廓,那五官,除了眼睛我看不到以外,凭着我多年的阅人经验,相信我,这一定是一枚妥妥的上品中的上品,保证童叟无欺。”
“你是他娘啊,还保证童叟无欺呢。苏小喻,这一回,我可不敢苟同。”
“你这是什么眼色,重度色盲加色弱?”
“你才色盲色弱,看我不戳瞎你的狗眼!”
看着于思妙曲着两指朝她戳过来,苏喻灵巧地一闪身:“你知道二十一世纪最流行的是什么吗?没错就是资源共享。既然都从娘胎里带出了这么一副好皮囊来,当然是摆着让人看的,难道还能换饭吃?对了,他是谁啊?”
“唉,这种资源,我们可无福消受,”于思妙顿了一下,清了清嗓,一字一句不紧不慢地说,“他、就、是、传、说、中、的、杨、纪、行、了。”
“就是那个谁谁谁?”
于思妙定定地看着苏喻,很慎重地点了点头。
苏喻似是又将人品味了一遍:“啧啧啧,果真是人间极品。”
恰巧此时电梯到达底楼。于思妙鄙夷地白了一眼苏喻,丢下句“我不认识你”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看似漫不经心的某人,却将一切电梯口的对话尽收耳内。他从小就习惯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更在其中尝尽了别人无法感受的苦寒。在家族事业和长辈的双重压迫下,渐渐地,他的沉思变成了他身边的人最司空见惯的场景。所以,身居高位的他,曾一度被她认为是不食人间烟火、颐指气使的贵公子,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而此时的杨纪行,嘴角勾起一抹轻蔑的笑,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折寿么?很好,那就怪不得他了。他向来就是有仇必报、公私不分的,原本就很不满这个于思妙,这下又结下了新仇。
第4章 讨价还价的技巧()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不知从哪灌进一股冷风,刚走到门口的于思妙一阵哆嗦。苏喻小跑着追上来,二话不说便是头上一记爆栗。
“死妙妙,走这么快投胎去啊。”
“……”两颗卫生球准确无误地再次砸中对面的女孩。
“真的,你没有觉得么?啧啧,这皮肤、这身段……”
“你再说一句试试,信不信我马上把你的所有联系方式一个不落地报给那谁?”
“我不说了,不说就是了。”苏喻识相地闭嘴,谁让她被人捏着小辫。
“与我们无关的,宁愿躲得远远的也不要染指。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引火上身。他们的世界,充满了战火硝烟,纵使我们满副盔甲、装备齐全也不一定能全身而退。所以,能躲则躲……”
“妙妙?”
苏喻被于思妙这样的语调吓住了。眼前的妙妙仿佛变了个人似的,眼中有无名的怒火,看着前方,涣散而没有焦点,话语中透出一种道不明的沧桑。这样的妙妙,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尽管知道她是如何艰辛才走到现在,还是被她的一反常态慑得六神无主。
“嗯?”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言,于思妙抱歉地挠了挠头,拉着苏喻就往外贸商城拖,“哎呀,快走啦,不然就赶不及回家吃晚饭了。”
结果,对时下服饰没有丝毫免疫力的苏喻,终于又一次让于思妙见识到,这个残酷的世界,简直就是一个厮杀得血淋淋的战场。一个顾客会为一件普通衣服来来回回讲价半天,抛出个超低价给卖家,又给提上去几分,达不成满意的结果,作为上帝的客户可以甩头就走,有骨气的店家会不予理睬,大部分的都会追上来拉人,妥协于之前的低价。
于思妙看得是心惊肉跳。在她看来,人家做点小本生意也不容易,讲价多不好意思。虽然自己赚钱也不容易,能稍微还掉一点点价,她都已经觉得自己赚了,就心满意足了。
所以,当苏喻以六折的价格抢到衣服还不断嚷着“黑店啊黑店”的时候,于思妙完全拜倒了。苏喻老是说:“小样,你还嫩着点,人家开出的价格肯定要比进价高出很多,多跟姐姐学学。”
虽然良心上会过不去,原谅她是一个小财迷,于思妙还是会拉上苏喻这个还价老手陪她去商场淘宝。又有谁是喜欢吃亏的呢?
陪闺蜜压马路的又一个坏处,就是你通常比闺蜜买的还要多。没错,当于思妙和苏喻拎着大包小包出商场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苏喻往下瞟了一眼,竟然发现于思妙手上的拎袋比自己的多得多,彻底目瞪口呆。九月的晚风很是凉快,一阵风吹来,他们俩,就在风中凌乱了。
已经完全过了吃晚饭的正常时间点。于思妙望望自己扁扁的肚子,再可怜兮兮地瞧瞧苏喻。苏喻原本就是打算请客的,于是豪迈地大手一挥,领着于思妙吃大餐去了。
工作中的事情,绝对不带到生活中,这是于思妙的原则。出了华夏的那刻,她就已经把自己正处在水深火热中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小日子过得异常滋润。
第5章 一定是命犯煞星()
什么“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都是屁话。
于思妙愤愤地合上书,将它扔在一旁。她于思妙的人生信条,绝不信命,但也绝不和运作对。她揉揉酸痛的太阳穴,无奈得抓起黑色严谨的工作服,边穿高跟鞋边向门口跑去,心中不由哀叹:可怕的黑色九月。
于思妙有早饭后看点小书的习惯,用她的话,就是补充精神食粮。书这东西,当你一旦沉迷其中,时间的流逝就无力感知了。所以,她至今还不能确切地说,这到底是好习惯还是坏习惯。
公交车稳稳地停在站牌上,于思妙迈着轻快的步伐从后车门下来,一个没注意高跟鞋后跟踩空,整个脚踝都崴成了九十度角,她身形一歪险险稳住,可脚一着地就会传来阵阵刺痛。
于思妙咬牙,抬头挺胸姿势如常,把着力点都放在另一只完好的脚上,一瘸一拐地往皇朝大酒店走去。皇朝大门越来越近,就在于思妙以为自己马上就能脱离苦海时,一辆黑色奔驰疾速驶近急刹在门口。
于思妙一时没来得及收住伤脚,一声惊呼,被带起的劲风撂倒在地,吓得她一时都忘了反应,保持着双手撑地的姿势坐在地上。
门口站岗的工作人员一脸严肃地匆匆上前,用戴着白手套的双手打开车门,身体微弓站到一旁。于思妙看到一双锃亮的皮鞋落地才意识到了什么,急忙起身,拍掉身上的尘土,嵌进手掌心的小石子在她的手上留下一个个小小的窟窿在隐隐作痛着。
一大早的,这都是什么事,倒霉!
于思妙拍掉掌心的小碎石抬起头,正对上车身另一侧杨纪行望过来的目光,刺眼的阳光逼来,她皱着眉别开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