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樱捅鹛岢⒍晕夷缸拥慕蛹昧恕E叮讨艽蟾绶戳耍吭觳敢卜戳耍亢冒。∥野菁兰腋钢螅阃侗技讨艽蟾缛ァL邓饧改暄罢椅遥业暮苄量唷B郊押涡砣艘玻垦铣煞讲改兀恐;巢改兀空趴改兀俊备呷饰叛裕埠芨锌菜灯鹱约耗嵌尾豢盎厥椎木�
他长嘘短叹,又问起一些岳家军将领的下落。
完颜金铃闻言,对高仁的心思有些了解了,感觉策反他有希望了,便佯装沉重地道:“唉,说起岳家军那些叔伯将帅们,我我我的心好疼。他们没有战死在疆场上,倒是在岳元帅遇害之后,一个个地被朝廷派出的鹰爪诸如万俟河等人暗杀了。现在,岳家军已经散了。狗皇帝赵构老儿怕迎回二帝会抢他的帝位,所以,提出宋金议和,主动向金狗称臣纳贡,导致百姓不堪重荷。唉,难怪当今民众纷纷揭杆而起,恐怕宋室江山要更名了。”
说着说着,她又佯装语气哽咽起来。
为了能劝说高仁谋反,她竟然按照宋民之称呼,称她的大金国民为“金狗”。
“师叔,算了,你一介女流之辈,想那么多干嘛?纵观历史,改朝换代也很正常。等接到我娘亲,我就陪着她,一起去见继周大哥。唉,只是,我很矛盾,我爹可是抗金英雄、盖世名将啊!我讨厌当今的狗皇帝,我讨厌当今朝廷。但是,我若反宋,岂不是坏了爹的英名?爹在天之灵会怪我吗?”高仁本就对当今朝廷有所不满,他的情绪自然就受到了完颜金铃的影响。
但是,他好心劝慰她,还道出了自己的矛盾心理。
此前,他在南山悬崖秘洞里,他就曾想过出来之后要揭杆而起反宋的。此时,他经完颜金铃的误导,对朝廷的讨厌程度就更加严重了。
“彼一时,此一时。当年,令尊是抗金英雄。可现在,抗金英雄不算啥了。岳元帅论武力,自然不如令尊,但是,他统领岳家军,令金兵闻风丧胆,收复不少失地,平定不少叛乱,狗皇帝赵构老儿能有今天,不就是岳元帅的功劳吗?他更是功盖千秋,可他的下场又如何?杨继周的父亲杨再兴不是英雄吗?牛通之父不是英雄吗?何元庆本身不是英雄吗?陆佳之父陆文龙是举世闻名的双枪将,陆文龙不是抗金英雄吗?嘞嘞嘞,同样功高盖世的韩世忠韩元帅,现在也被狗皇帝剥去了兵权,挂着一个福国公的虚名。这年头,小老百姓没法活了。不如,借你回乡祭祖之机,聚集牛头山的民众,揭杆而起?有令尊威名照耀,不怕民众不响应。还有,我的镖局也做不下去了,我和我的一帮镖师跟着你打天下?”完颜金铃顺着高仁的心理,耐心地“开解”他,不厌其烦地鼓动他谋反。
“不行!我若反宋,只能投奔继周大哥,而且,还得先听听娘亲的意见。若是娘亲不同意,我就好好报答继周大哥和您的大恩大德,然后回到牛头山,建处好房子,侍奉娘亲。”高仁的心是矛盾的,但是,他三年没见母亲了,又想听听母亲的意见,便果断地打断完颜金铃之言。
而且,他还想到了自己仅有三年活命。
三年能干嘛?
三年就能推番宋室江山?
“对对对…听听大姐的意见好!其实,我也挺崇拜继周大哥的。他长得帅气,武功又高,心肠又好。”完颜金铃连忙随声附和,生怕惹高仁反感,坏了她的千秋大计。不过,她的话语里又透着智慧,略施了小计。
高仁没有吭声。
他心里暗道:你他娘的臭娘皮,你崇拜继周大哥?那你为啥不跟他去谋反?你找高某干嘛?
他心头泛醋了。
可接着,他内心又幽幽长叹:唉,我妒忌继周大哥干啥?继周大哥可是我的恩人,而且,继周大哥在武林中响名已久,又是名将之后,现在还拉起了一队人马,样样都比我强。即便天下所有美人都喜欢继周大哥,那也是应该的。
再说了,我只剩下三年命了,师叔又是长辈,我能娶她吗?她又不喜欢我。
唉
高仁心里虽然自我安慰,但是,仍然不是很舒服,毕竟完颜金铃太美了。
正常的男人,哪个不喜欢美女?
完颜金铃虽然不是与高仁面对面,但是,她在他的背后坐着,即使看不到他的神情,也能看到他背部耸起和仰头无声叹息的情景。
她心里嘿嘿冷笑,暗道:高明义,你若不谋反,我就说我喜欢杨继周,气死你,气到你谋反为止。
哼臭男人!
坟前撕拼()
细雨暖风,草长莺飞,百花争艳。
驱车走了一天的泥泞小路,高仁浑身湿漉,脏水缀身,但是,于傍晚时分,他和完颜金铃终于到了杨河集。
跨过市集外的那条河,便是牛头山了。
虽然,他今非昔比,由一根被世人嘲笑的“废柴”,脱胎换骨长成了虎汉,又怀揣十几片金叶,但是,高仁阔别三年,重回故里,既激动,又伤感,还有些凄凉的感觉。
小贩都散了,市集里亮起了灯火。
时隔三年,市集并没有多大改变,街道仍然是坑坑洼洼,到处是积水。
但是,高仁和完颜金铃都是百感交集。
三年前。
高仁在此街头说书骗钱。
完颜金铃前来围观,也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根敲着烂铜锣、嚷嚷着说书骗钱、又似小混混般地与姚石青难看地撕打的“废柴”,并且准备动持高仁,威逼他交出“高家枪谱”,尔后真把他逼“死”于南山悬崖下。
算起来,完颜金铃是高仁的仇人。
三年后的今天。
高仁长成了帅气的虎汉。
完颜金铃竟然和他在一起,而且一路上斗智斗勇,还相互看了对方的“赤诚”。
世事无常,天意巧合,相依相伴前来为高宠扫墓的竟然是一对仇人。
“明义,咱俩先在小镇上住一晚吧,吃好、喝好、睡好,养足精神,换套漂亮衣服,明儿一早,再去见令尊,让他在天之灵高兴高兴。这次,你也算是衣锦还乡啊!”完颜金铃对他的语气越来越温柔,对他的称呼越来越亲切,但是,她的话却蕴含越来越重的杀机。
进入市集的刹那间,她掀开车帘,提出一个建议。
她如此称呼高仁,俏脸发热,满脸艳红,挺不好意思的。马上,她又缩回了马车里,双手扶住了双颊,芳心怦怦作响。
她心思瞬间万变,暗道:奇怪?本郡为何如此称呼他?难道,我喜欢上他了?呸,他不配!他武功再好,也只是一个小混混。哼,我只是利用他,玩耍他。我和他在一起,我就是耍猴的。
嘻嘻…
她又咬咬银牙,移开双手,握握拳,镇定下来,妙目露出了阴狠和杀机。
“好!”高仁闻言,感觉有理。
他心绪处于波动之中,也没留意完颜金铃称呼他什么,便在市集最好的“恋家客栈”停下马车,与完颜金铃走进客栈,要了两间上房。
这一晚,两人饭后都早早回房。
他们俩没有再斗气,没有再明争暗斗。
因为隔了一天一夜,两人的心思都有了改变:
高仁心思集中在为父亲扫坟上,在忆苦!
完颜金铃则在苦思瞑想如何说服高仁反宋,给宋室江山制造麻烦,以便金国趁乱而入。
虽然是回房了,但是,高仁睡不着,时候亦早,又自恃武功还成,便穿窗飞越而出。
快到父亲坟前了,不回家一趟,他心里不舒服。
于是,他沿着屋顶,飞纵点跃,在市集里抓过一根竹杆,跑到杨家河前时,双足一点,凌空翻飞,身子快要落到河面上时,他用竹杆一撑河床,身子借力飞腾,几个动作下来,便落在了牛头山下。
“我要看看发叔。他可是个大好人啊!…唉,算了,天黑了。或许,此时此刻,他在和他的寡妇儿亲热呢。明天吧,扫墓之后,我在市集里购置一套房子给他住,买卡店铺给他,助他富起来,以感谢他以前对我母子的照顾。”望着山下破烂乡村透出来的微弱灯火,高仁感慨万千,想起了十几年来一直无私照顾他母子的发叔。
他于村庄前,驻足良久,才疾步上山。
细雨已停。
天边缀着几颗星辰,似黑夜里的眼睛,闪闪烁烁,注视着尘世间每个角落。
清风徐徐,蛙鸣阵阵。
高仁迈步上山,来到“千紫坟”前,掏出“錾金为折子”,却看到父亲的坟,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以前,坟头被木花骨朵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