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十二只鬼附身:衰神来了-第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后,他在战友的帮助下在菜市场开了个鸡档,没想到生意极好,或许是福兮祸之所伏,他从早忙到晚,腰包也渐渐地鼓了起来,而在工务段那不堪回首的一段历史已被他渐渐淡忘。

    如果人生就这么按部就班地走下去,相信林则豪的一生将是富足和快乐的。

    但,人生没有如果。

    那天,他的生意特别红火。当天晚上,他感到浑身上下酸疼,头昏昏沉沉的提不起一点精神。

    在这之前,他已经连续几天低烧咳嗽,但他并没在意,甚至连药都没服用,以为凭着年轻的身体扛扛就过去了,没想到,刚回到家里,一头就栽到了地上。

    谁都没把他的病情想得那么严重,包括主治他的医生,都认为只是一般的流感,吃点药,打几瓶点滴就会好起来。

    在医院住了两天,林则豪就出院了。三天后,所有接触过他的医护人员,包括传染科主任、副主任,呼吸科医生、护士、实习医生、护理员、配餐员,共20余人相继得了流感。还有林则豪的母亲、邻居等十多人也得了流感,林则豪所在的菜市场几乎没人卖菜了,都患了流感。

    半个月后,相继有八人死亡,包括两名医生和他的母亲,一时间,流感在整座城市爆发。

    医院迅速把流感传染源确定在林则豪身上,如临大敌地把他请到医院隔离起来,经专家会诊后,在林则豪身上发现了一种新型流感病毒,可能是从禽类动物中传染来的,专家把它命名为亚型禽流感,据专家说,这种新型流感致死率达到30%以上;这一数字远远高于2003年**的致死率。

    林则豪出名了,各大医院相继在他身上采集病菌做研究,希望培育出疫苗,防止类似流感再次爆发。

    有人这样形容林则豪身上所携带的致命传染性病菌,他的发热和一声咳嗽足以引起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因此,大家给他取了个绰号——毒王。

    “你们又没想到吧,我“毒王”的绰号就是这么得来的,哈哈。。。”“毒王”苦笑着,像是对申帅说,又像是对其他死鬼说,然后,顿了顿又继续讲了下去。

    面对死亡的威胁,人们开始扑杀各种禽类,开始注重食品安全,开始下定决心摒弃陋习,更加注重卫生。由于措施得力和政府的严防死守,流感很快在月底得到控制。

    逃离死亡线后,林则豪发现一切都变了。

    当他得知母亲去世的时候,整整哭了一个星期,世上最疼爱他的那个人已经离去,他觉得自己的天空也变得灰暗起来。

    奇怪的是,父亲却没被传染上流感,大概是体内酒精过多,把病菌给杀死的缘故。母亲走后,父亲像一下变老似的,头发一个月内全白了,不但酗酒更加厉害,而且反应也变得越来越迟钝。

    还有一个变化是,林则豪彻底成了一个“瘟神”,菜市场管理处单方面解除了他的鸡档租期,无论他是下馆子还买东西,都会被人拒绝,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远远地躲着他,就连一个城市的战友也没一个人找他联系,甚至他家的左右邻居都因他这场病而专门般了家。

    但,有一种人对他很感兴趣,就是媒体人。

    要说这世界上最勇敢的人,那一定是记者,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他们,哪里有灾难,哪里就他们,最危险的地方一定有他们的身影,当然,有八卦的地方,他们也感兴趣。

    很多记者寻到他的家,但无一例外地吃了“闭门羹”。他拒绝露面,因为一上电视的话,全世界都认识他了,以后他到哪都惹人嫌,所有人都会歧视他。记者采访完拿了稿费吃大餐,他活不下去了。

    他没想过出名,更没想过用这种方式来出名,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命运却偏偏用那么多的不幸强加到他的头上,他是一个被命运戏耍的普通人。

    于是,他决定出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城市。

    一切都准备好,他去向父亲告别,醉醺醺的父亲自顾自的沉浸在快乐当中,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倒在地上睡去。

    连父亲都不认他了,他心中涌起一抹悲哀,淡淡地环视了这个家,毅然地离家而去。

    到了火车站,他仍没想好要到哪里去,正站在广场中发呆,后面传来一些人的对话:“没想到姓林的成了“毒王”,搞得发廊一个月都没开门了,今天刚发了工资,完工后好好乐乐。。。”

    “姓林那小子害人不浅,早知道我当初一棍把他闷死,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声音极其熟悉,正是工长的声音,他正和一帮工人朝火车站方向走去。

    血液迅速聚集到了林则豪头上,所有的埋怨和仇恨一起涌了过来,鲜血从他的嘴角流下,他努力地克制住自己,愤怒的将自己的嘴唇咬破。

    他改变了主意,转身跟着工长他们走去。当初离开铁路时太仓促,单位也没向他要工作证,因此,他顺利地进入了火车站。

    站台上停了一辆轨道车,工务段的工人们鱼贯地进入车内,林则豪一猫身,也跟着钻进了车里。

    大部分人都在,一见林则豪如鬼魅般地出现在他们面前,大家都愣住了。

第一百章 毒王的初恋() 
第一百章:毒王的初恋

    死了人,林则豪自然脱不了干系。

    没有停留,他直接拦了部的士就去了火车站。

    他去的地方不多,离开了生养他的城市,唯一熟悉的地方就是他服役过的地方。

    他去了云南的孟连。

    在这里,他办了一个假身份证,改名叫林森。

    孟连地处中缅边境处的深山老林之中,从省城乘汽车直达约需十多个小时,途中崇山峻岭、曲折蜿蜒,在经历了“山路十八弯”造成的阵阵呕吐后,实在没什么东西可吐时,就到了。

    虽然旅途奔波、劳顿不易,但确实是逃犯的最佳去处。这里不但偏僻,而且少数民族众多,地处边境,各地来往商人频繁,再加上和缅甸一桥之隔,都是黄种人,因此,这里的居民可以说是形形色色、鱼龙混杂。

    林则豪身上的钱不多,开鸡档赚的钱几乎都贴在了自己的病和处理母亲后事上了,勒索工友的钱,大部分也留给了父亲,尽管他和父亲的感情淡漠,但毕竟是父母带他来到了这个世上,他相信凭着自己的年轻、凭着自己的双手是饿不死的。

    但现实就是那么残酷,在一个举目无亲的地方,要想生存下来,很难很难,尤其是在没钱的情况下,他只能靠着卖苦力、干着最低贱的劳动才能维持生活。

    一年下来,什么泥瓦工、洗碗工、搬运工、装卸工、筏木工、发传单、贴小广告都干过,居无定所,劳累奔波,相比之下,他曾经工作过的铁路工务段工作不知要轻松多少,但事到如今,再后悔也没有用了。

    孟连虽小,也是中国的一个口岸,边贸繁荣,往来便利,而且缅甸掸邦的汽车允许开到孟连,因此,众多服务行业应运而生,星级宾馆拔地而起,林则豪凭着会开车的技能在一家四星级宾馆内当了泊车员,也就是替客人将车辆开到停车场、再从停车场提到宾馆门口的工作。

    就是在这里,林则豪喜欢上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是缅甸人,会说中国话,中文名字叫杜丹,是宾馆里的常客。

    在缅甸,女人的地位很低,常年的劳作加上气候炎热,几乎很难见到象样的美女。

    但杜丹却颠覆了人们对缅甸女人的印象,模特的身高、魔鬼的身材,容貌俏丽,皮肤白晰,她长的很甜,笑起来脸颊像水蜜桃般丰盈,甜美里露出一丝不羁,特别是一双流转动人的大眼睛,烟波如水,摄人心魄,正所谓美女风情不看脸,勾魂夺命全在眼。

    这女人的年纪比林则豪大十岁,开的是阿斯顿马丁限量版超跑,在宾馆住得都是最豪华的总统套间,而且每次都跟着两名保镖,一看就是有社会地位的名媛贵妇。

    林则豪和杜丹是在泊车时认识的,车停好后,林则豪发现座位上杜丹的手提包忘了拿走,就送到了她的房间,杜丹给他小费表示感谢时,被他拒绝,就这样,两人慢慢熟络起来。

    杜丹并没有因林则豪身份卑贱而看不起他,每次来孟连的时候总要给他带些水果或者吃的,就像一个姐姐对弟弟的关爱,这给了林则豪一份特别值得信赖的亲情,让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美好和幸福,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和信心,也在心里慢慢滋生了爱慕之情。

    这是他的初恋,从此,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