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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拿着外套一甩出了门。
扔下我和阿辉。
历史上,可没这一出。
强加的戏,我表示消化不了。
阿辉可能也气得不行,桌上还有一半的牛排,也不吃了,拿着钱包去结账,去了好半天才回来,弱弱地问我:“妙妙,你身上有钱吗?”
我眨着眼睛望他半天,我要是有钱的话也不会沦落到被人绑了上天桥乞讨啊。阿辉明了:“没有?”他握着拳头拍着手掌,侧仰着天花板:“这可麻烦了,我身上的钱不够了。我姐又在气头上,她肯定不会回头来替我们付账的。”
喂,你不是还有私房钱吗?
“那个不能动,那个用来做生意的,动了就把根基给挖了,实在不行把我扣在这里替他们洗碗吧,估计洗个十天半个月够还债了。”他又开启了自嘲模式。
我想的是,这主意不错。
既还了钱,又能跟他的女朋友腻在一起,简直一举两得。好吧,把你扣这里,我先走了,我站了起来,往外走。
“哎哎,妙妙,你还真的走啊。”
我回头疑惑望着他,洗碗,他一个人就够了,我留下来,只有可能成为一个几千兆的电灯炮啊。“阿琪,她已经替我结账了,花了她半个月的工资,我很过意不去,所以,才问你身上有没带钱,要是带了,你先借给我,我还给她。她一个女孩子家,在外边身上没钱我不放心。”
我摇头。
真的没有。
“要不然,你替她留在店里吧。”
我哭笑不得,搞了半天,打的是这个主意。
林玉辉,你脑子进水了吧,要待你自己待着。
“服务员,这边加水。”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我无意中扫了一眼,嗯,阿辉未来的正牌老婆,出现了。没错,就是她,卢安安。
第一百五十四章启动计划()
去接待卢安安的却是阿琪,卢安安的头上绑了很多根辫子,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长得很像阿辉照片上那个初恋女友。
初恋对于阿辉的震撼力远远大于现在帮他用半个月工资支付一顿牛排的现任女友。我特意留意了一下阿辉的眼神,他的注意力先是在阿琪的身上,当他看到卢安安以后,他的目光僵硬了。
从看到他的这个眼神开始。
我知道了,他内心的天平开始倾斜了。
毫不犹豫的全都给了卢安安。
那么阿琪在他的生命里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仅仅只是个炮灰?男人啊,爱你时一千种理由,不爱你时,一个理由。
“妙妙,我看到她了。”他激动了。
我别过头。
这一路都走在他前面,无视他的兴高采烈和内心激动,“太好了,我还以为老天不会善待我了,你知道那种感觉吗?”
以往他的叽叽喳喳我只嫌他啰嗦,可如今,我嫌他烦。是,他有爱上别人的权利,那个阿琪当然也有恨他的权利。
“我要告诉姐姐,她一定会支持我的。”
走在后边的他越过我,跑在我的前面,先我一步回到阿秀家里,阿秀有个坏毛病,生气了的她喜欢到处乱跑,她跑的目的是要自己给灌醉,然后再由她的朋友将她给抬回家。所以,当阿辉回来以后并没有见到阿秀,她的房门是打开的,里边也没人。
“姐姐还在生我的气。”他拿起座机打阿秀的电话,打电话都不忘喃喃自语。
“喂。”
那边响了几声后,接了电话,没说上两句话阿辉挂了,飞奔着跑了出去,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犹豫着要不要跟出去。我就犹豫了那么几秒,追出去时早已没了阿辉的人影。我只好坐在屋子里等着,这么一来一去的折腾,感觉饿得发慌。
于是,我摸到厨房里煎蛋吃,连吃了两三个鸡蛋那种饿狼感才消失。吃完以后又忍不住自嘲,我莫明其妙胖起来的时候会不会就是因为这种混乱的吃法。
“彭”门被踢开了。
阿辉和另一个男人抬着阿秀回来了,阿秀的一只手里还提着一个酒瓶,那种花纹很罕见的酒瓶子,我摸着脸心中自问:她,这算是自残吗?表面上,她与弟弟相依为命,但究竟是弟弟太依赖她,还是她离不开这个弟弟?
我又有无数个迟疑涌上来:跟这两姐弟合伙做生意,是不是太草率了一点?
“姐姐啊姐姐,你别犯傻好吗?我听你的话,不跟阿琪来往了,我回来就是要告诉你这件事。”阿辉只说了一半,并没有将他对卢安安一见倾心的事情告诉她。其实他心里也是害怕的吧,害怕姐姐不喜欢卢安安,如果连卢安安她也不喜欢,那最终可以选择的人不就只剩下我了?
“妙妙,给我姐倒杯水过来。”
我从客厅倒了一杯水拿给他,他给他姐喂了一些,又将她手里的酒瓶子给夺了下来递给我:“扔了。”我拿着酒瓶子走了出来。
这瓶子里的味道好特别,我拿着放在鼻子下嗅着味。
“哎,你别学我姐那臭毛病,好女孩是不喝酒的。”阿辉已经出来了。
“刚才送我姐回来的那个男人就是她说的那个同事阿力,我见过他,也知道我姐一直喜欢这个男人,可人家只把她当哥们。我姐也是不知廉耻,每次有不开心的事情就去找他,每次找他都要喝醉,让人把她给送回来。她也不想想她这么愚蠢的做法会让别人怎么看她,只会认定她下贱而已民。”
喂喂,这么说自己的姐姐,不太好吧。
他一伸手将我手里的瓶子给夺了去,拿起来毫饮一口:“呸,这有什么好喝的,还专挑这种难喝的酒。”
“妙妙,你也有兄弟姐妹,你能理解我的感受吗?”
我摇头。
“那算了,早点休息吧,晚安。”
又是一夜过去了。
第二天醒来之后,阿秀又像换了一个人,好像昨天晚上那个疯疯癫癫的人并不是她,她依旧画着美丽又精致的妆容出现在我们面前,而阿辉也像是换了一个人,嘿嘿的玩着他所钟爱的游戏。我除了做了那份企划书之后,就没再做过别的事情,因为阿秀说,一份事业刚刚开始的阶段很关键,所有的事情都交给她和她的同事去打理。
联系厂商,网店的注册,摄影,后台。
最无聊的就是我。
“妙妙,这是姐姐交给你的工作,你一定要做好啊。”
阿辉将传真回来的一份文件拿给我,嗯,他们要我做的居然是文本的编排,这个我倒是从来没接触过,这种描述性的东西还是得有个参照物。
我写了一张纸条问阿辉:你姐的服装杂志都放哪的?
阿辉进他姐姐的房间里帮我拿了一堆的服装杂志出来,我是跟着他进去的,他在搬东西的时候,一猫腰,从柜子底摸了几个瓶子出来,他皱着眉沉默不语,可是我还是看清楚了,那是那天阿秀说的阿琪偷的她的粉底。
阿秀错怪她了。
在柜子底下发现粉底,又在阿琪的包包里发现已经用过的粉底,那只有两种可能,刚好阿琪也买了同款,还有一种可能,阿琪不小心碰坏了阿秀的粉底,她买了一瓶一模一样的放在阿秀的梳妆台上,可是被阿秀不小心碰到了柜子下面。
要验证是哪一种情况,只要打开这个粉底看一眼便知。
阿辉可能也猜到了,他打开粉底看了一眼,是满满的一瓶,并没有使用过的痕迹。也就是说,是我推测的第二种情况。
假如她知道这件事情是她冤枉了阿琪,她会接受阿琪吗?
不会再以什么是同姓这种烂借口拒绝她了吧。
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我看见阿辉不动声色地将粉底放在他自己的上衣口袋里,但是,直到阿秀回来他却只字未提。
人啊,果然都有自己的私心,他不肯为阿琪洗刷冤屈,是为了卢安安。而一心为他的阿琪,别的不提,小偷这个锅她是背定了。
我没有心思多想,接下来的时间都在研究时尚杂志,任何一项工作,为了要做好它,付出的努力是毋庸置疑的,没有谁可以随随便便成功。我为了将他们交付的工作做好,也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一个星期下来,整个人都熬瘦了。
网店正式营业了。
以一种很华丽的形式。
但并非就是说,营业之后就不需要去管理了,恰好相反,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更多了,有时候,我整天都守在电脑前,就为了给客户一个好的印象,不至于有人询问时无人应答。
不管多好的心态,遇上无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