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又有点得意,为他此时的坏,为他这样的狂,痴念颤抖。又嘴硬的,“你冤枉人瞧我哪儿藏了东西”
他低低的笑,荡起那样邪的笑。
她听到他说了一句。
“这儿里头都是。”
这样的坏荡,肌肤之亲,血液汨汨流动向每一处,颤抖着,渴望他再近一点,可他偏偏不,只有衬衫第一颗扣子解了,那正经的模样,妖精也惶然呀!
她忍不得,伸手去解他的扣子,领带丢了,外套拽了,把衬衫拉开,贴着他玉色的肌肤纹理亲上去。从这哥哥喜欢她碰的地方,唇,耳朵,喉结,胸肌,循序渐进。舌头要软,要湿,舔了之后轻轻咬一下,再媚媚地看他一眼,手里再攥着他的命,手指拢了往上滑一下,暖暖的,再一下。
嘿,所向披靡!
郑阳给她亲得脖子红红的,呼吸重了,终究敌不过这软刀子,重枪回马,伏虎降妖地捉了她,就这样举着抱着,腰上挂着她的腿,一边就往卧室里走。
她还叫着呐。。。
“警察哥哥,哥哥哥哥别打我呀”
就听到屁股上一巴掌的响。
碰撞的响。
他的喘气。
她的声儿。
她真个求他轻饶,又不如愿,最后容他乱纵了,娇痴地软在他怀里,怨怨念念。
“冬天好胖人。腰上都长肉了。”
几不开心的模样。
这样握着她的腰探下去,软软糯糯,真不知道肉是长哪儿了。须臾想到方才打她屁股,手指往她臀峰之间放着,滑腻感人。
“再养胖点。”他吻上她的腮边,凤眼睁了,眸子深黑沉迷,“想想,跟我生个孩子。”
外头雪纷纷扬扬落在地上,却是安静的。
她仿佛听到一件奇特的诡事。
这不是一种商量的语气。
也不是请求。
好像在说一见平常不过的事情。笃定,从容。
她飘忽地想,孩子什么的,是不是太早了?她都不知道怎么做个妈妈呀!
她怔怔地看着他,有些不确定。
“生啊”她抵着这哥哥的俊脸,脑子乱成一团浆糊。
她这些部队里,她觉着他最好说话,最和气,最纵着她的一个。
他生来潇洒冷静,又温柔深情。
他这样年轻,才过了二十七岁,怎么突然就跟她说想要生个孩子呢?
郑阳静静看着她。
看着她的脸从迷茫,不解,到一点儿疑惑。
他心里浮现出一道光彩。
他想说明天他就要走了,马上要去南海。
他想说从前有个叫王伟的飞行员,牺牲在那片海域。十几年后他的儿子也成为了军官。
他想说,如果我死了
这世上却没有我的孩子。
她会忘记他么?这个没良心的妖精,她记得住他的生日记得住他的喜好,可是如果他人都去了,她还能记得了几年?
可是他依然什么也没有说。
他轻轻吻上她,笑着说,“我是不是老了?”
她红着脸摇头,他怎么会老。
郑阳抬着她下巴,指腹轻点,唇间吐气。
“那,再来一次?”
苗不想这儿羞坏了,小手去拍他的胸口,哼地一声转过头去。
她几有道理的——“你睡不睡觉?你不睡,鬼才要和你生孩子。”
郑阳听她后头那微不可闻的小半句,那嘴角翘得怎样的好看
要抱她过来,却只有一个白滑的脊背对着他,只能靠过去,宽肩罩着她软嫩的肩头——她紧紧蜷成了一团,逐渐地又只能趴着,手环在胸前抵挡后方的突袭和诱惑。
“松松,”他吻着她耳边,轻轻一咬,低声商量,“等我回来给你堆雪人生孩子。”
她羞软成泥,绯红了烟云脸色,鼻音里嗯了一声算是应了他。
诶,这娃娃收拢人心也是有独到之处哇!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风声雪声,还有沉眠的呼吸声。
她睡的熟。
这是一种极度的倦困。
但是心知要离别的情人,却有些睡不着。
把头埋在她的颈间,毫无困意。
他是一个沉着冷静的人,自小就是这样。初中第一个学期,班里让他参加学校运动会,觉着他个儿高,平日体育也不错,商量着让他报跳高。他摇摇头:“往年的成绩来看,我报跳高最多也就是三四名,不如让我报一千五,这个我有把握一点。”
很谦虚,实际是,真的有把握。
这是他一贯给人的印象,只要他想做的,必然是他能做的,然后——没有做不成的。
可瞥了一眼床上那个睡的七扭八拐的妖精——心里也只能叹气,瞧见没,劫数在此。
他有时候想,这妖精就是给南驰带偏了——要不是他拒绝了她,只怕她早根本不会和这些这些人扯。其实这是一个悖论,因为他也只是她部队里的一个,如果不是南驰一开始就拒绝了她,她又怎么会和他们扯呢。。。
趁着夜深吻了吻她的额头。
他甚至不想告诉她自己要走了。
她会不会难过?应该会。但不是顶难过。她会想他,只是不知道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想?是担忧自己?还是,别的呢?
在这个雪夜里,几家欢喜几家愁吧。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杜如宣想——方老太太,就是家里那本经的作者。
“你讲的什么话!凭咩野叫我回广东?”
方老太太还带着乡音的话有些刺耳,不过这些年听的多了,也就不那么难耐的习惯。
方旭琛倒是一口标准的带一点京腔的普通话。
“广东老家亲戚多,可以陪你打牌胡闹,他们也都尽会顺着你,东西你也吃得惯。空气也比北京好。这么多理由,哪一条不行?”
杜如宣看看自己的老公,觉着还是得劝上一劝的:“大哥,怎么好端端的突然要妈回老家去?”
方老太太红着眼,那皱纹里的眼里更多是蛮不讲理的撒泼:“他哪里是想我回去好,他还不是为了那个野女!”
杜如宣心里翻了个白眼,真是有时候跟不聪明的人说话累死:知道你还打人家小姑娘?
方旭琛听自己妈嘴里说的难听,也有些心灰意冷。
“妈,想想是我的孩子。我这辈子也不会有别的孩子。我知道你心里不喜欢她,没想到你能讨厌她到这样。这句话我放在这里,你要是还想做方家的老太太,你就给我回广东。”
这句“还想做方家的老太太”意义太复杂,不说是杜如宣,就连方眉和方旭名都不晓得是什么意思,急急忙忙过来扶着气岔了都方老太太,一边做和事佬:“大哥你就少说两句吧,妈都这么大年纪了。”
方老太太脸色煞白煞白的,“你们都出去”,她吼了一声,“还不出去啊,想看着我气死啊!”
她看着皱着眉头的大儿子,惊吓多于恼恨:“你讲的什么话!我是你妈。”
方旭琛笑了笑。
“我知道。妈,我认你。”
方老太太死死盯着他,这张脸继承了年轻时候自己的十分模样,比他的爸爸要好看,比他的弟弟妹妹都好看。是第一个孩子,又是男孩,她此时才觉着她“方家媳妇”的地位空前稳固。可她没文化,不会养,骄纵坏了,后来方威庭看不惯自己亲自带着,从那之后就和她没那么亲。。。后来又因为那个姓苗的女的,他十来年都不回家。。。
“做乜?我是不是方家的人,还由你个小的说了算?”
方旭琛站得笔直,目光明亮,气质温雅,抛出来的话句句如刀。
“我爸在的时候,喜欢讲一句话,‘事不过三’。我一直都记得很清楚。他讲这句话不针对任何人,我这句话可以说是说给你而已,毕竟也没有什么人敢惹了我三次,让我在意的事情也不算多。”
“第一次,你去找苗苗,当着大庭广众的面让她‘别勾引你儿子’,放现在可能没什么,但那是二十几年前。苗苗可能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可这句话传到艺术团老邢那里,她已经在排的领唱就被换下了。”
“第二次,你在阿名婚礼上让人灌倒了我,把我丢到刘晓红的床上,让刘庆余来看着,想逼我认了这桩婚事。”
说到这个,方旭琛眼睛一眯,当时要不是自己爸讨厌刘庆余,压根不想认这个亲家——把自己弄到了边疆去避着,真是想着都倒胃口。
“第三次还用我说吗?”
说这事儿的时候,方旭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