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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颇纠结于一个问题,思虑许多,未能得出答案。
按我的喜好而言,我对张斯的所作所为,举双手赞同,可我的理智在提醒自己,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必须有所戒惧。
政府大楼是一个象征性的地方,并不简单用来处理政务。
无论喜欢与否,为了社会稳定,我们都该对这个地方表示尊重。
张斯的行为,则在破坏这种神圣感,大家如此推崇他,无意之中,是在鄙视这个地方。而如果这个地方,渐渐地没了威信,将会发生什么事呢?
不敢想象,尤其听到一些少年人,慷慨激昂地模仿着张斯的言语,大声高呼。看着他们跃跃欲试的模样,我能体会出其中的危险。
那么,该如何处理呢?
我想到的唯一方式,就是张斯接受惩处。
这是一件艰难的事情,让一个正义善良的人,接受惩处,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但如今需要这么一个过程,以告诉大家,张斯的行为,不能模仿。
并且,他也的确触犯了相关法律……”
这是一份独特的评论,就事论事,引起了大家的思索。
张斯的那些粉丝,自然极力反对,让他接受惩处,当真莫名其妙!
持反对意见的人,是这么说的:
“让张斯接受惩处,无疑是一个愚蠢的想法。
若他的正义行为,会给民众带来鼓舞,最终扰乱社会治安,那么,他接受惩处,又给官吏带来什么呢?肆无忌惮地贪赃枉法!
惩处?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词汇?
我只知道,张斯是没有错的。
去处罚一个没有错的人,这在发出一个更为危险的信号!
大家应该去看看周围,老人家跌倒在马路上,却没人敢去扶;好心的司机载客,会被罚款;大街上拦路抢劫,百姓都在一旁围观……这个社会病了!
可以说,已经病到胆小如鼠,羞耻尽没了!
大家梗着脖子,堂而皇之地议论张斯,好像自己如何公平,如何正义……可是一直置身事外,冷眼旁观,正是这种态度,加速了社会的虚伪。
而张斯是一剂良药!
他用切身的行为,告诉大家,人间还有正义,还有侠客,还有敢挺身而出的人!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对这个社会的帮助,也难以估量。
但若是惩罚了他,又会怎么呢?
分明是在告诉大家,埋下你的脑袋,做自己的,不要管闲事……如果你受到伤害,也请受着,不会有人来救你,更直白地说,是你去死吧!
有人或许会说我危言耸听,但请摸着自己的良心,再决定是否要继续粉饰太平,哄骗世人!”
这种激愤之言,无疑更容易动人心绪。
难得之处在于,写的并不偏离事实,尽管略显夸张,却有着生活的基础。
大家也有种恍然的感觉,这段时间,议论太过热烈,以至于忘记了现实的情况。
以前或许习以为常,适应了那种庸懦胆小,淡漠冷静的生活,可经过张斯这一事件,才发现那竟是如此丑陋,如此令人尴尬。
高下在于比较,有了衡量标准,才能发现有些行为,确实难能可贵。
所以民众对于张斯,是越发喜爱了。
有些人依然在徘徊,心底念念不忘:
“张斯的行为,确实存在有待商榷处。
惩罚说的太过严重,但也不该放之任之,或许,我们应寻找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不需要实际的惩处,只是一个过场,大家可以看到它的象征意义。
比如,请他到看守所待两天,当然,在那儿大家要以礼相待,并不能真把他看做犯人。或是张斯可以发表一篇声明,说一说其中的经过,奉劝一声年轻的人们……”
这种言论,透出象牙塔的气息,过于天真,没有多少实际作用。
但许多评论家反而比较认同,因为这样的手段,无疑很温和,既不会伤害到什么人,又能使事情有一个完满的结尾。
一些民众也跟着迷糊,想想似乎也不错。
只要不会真的伤害张斯,又何必在乎呢?
矛盾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化解,大家面上都好看。
可惜的是,当事人并不认同。
杨雨薇考虑过,让张斯发表一篇声明,认个错。
张斯只嬉皮笑脸地推脱,搞的她很上火,拍着桌子说:“让你低个头,又不是让你去死,你到底怎么回事?”
或许语气有些重,张斯的面上的笑容忽然消失,显得有些冷。
他沉默了一下,淡然地说道:“薇薇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许多事你不能了解,认错事,绝不可能的。”
杨雨薇冷笑,说道:“好清高的脾气,我辛苦帮你,就为了听这个?”
张斯闻言,抬头看她,过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道:“我并不欠他们什么,欠的只是你……薇薇姐若是想让我还什么,张斯并非无赖,一定如数奉还。”
杨雨薇见他说的坚定,怕破坏两人之间的关系,得不偿失,不敢再逼他。
“算了,你记着我的好就是……”她挥挥手,说道。
接下来,绝口不提此事。
情形依然有些尴尬,好在她手段高明,谈笑自如,只是几句亲热的话,便让张斯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像是什么也不曾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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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波涛汹涌()
如此社会,尊严确实太过轻贱,不过,却是我们本身仅有的东西了。遇着挫折,要抱紧些,万一松手,就再寻不会来。
————张秋枫
媒体依然很热闹。
讨厌张斯的人,大声声讨,要将他投进监狱,以警示民众,避免发生动乱;张斯的粉丝激烈反对,指责对方厚颜无耻,莫名其妙;中间派的人,更希望用一种温和的手段,来消弭这件事的影响。
一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若张斯不被惩处,置法律于何地?”
这是一个打不开的死结,张斯确实触犯了法律,而法律要求他接受制裁。这正是张斯的支持者担心的地方,若真有人以此来抓张斯,他们该如何抵挡?
谈到法律,可是个严肃的东西,就不那么近人情了。
而当谢敏振听到这种言论时,在他的评论中,只写了一句话:“法律为人而存在,如果它妨碍了人类的善良与正义,那么,它已没有存在的意义,该换掉了!”
当真石破天惊,这句霸气侧漏的话,霎时便传遍了天下。
桃源中学的学生,看谢敏振的眼神,畏惧而又崇拜。
大家一直在讨论张斯是否承受处罚的事情,而他已经在思考废除法律的事了,尽管没什么实现的可能,但他的勇气使大家折服。
而他的言论,确实是对的,甚至深得人心。
没有激昂的反驳,没有曲折的论述,也没有尖刻的讽刺,而是以最堂堂正正的方式,从容淡定表达自己的观点。
张斯是对的,如果他与法律冲突,那么,便废除法律!
这就是谢敏振的观点,简短却激越,使人看了莫名地精神抖擞。
本来,民众是偏于中间派的看法,让张斯表个态,事情便算结束了。谢敏振此言一出,不免要引起新一轮的热潮,大家思虑,为了法律的尊严,需要张斯认错,可是,法律真的有尊严么?
若它是错的,也值得维护么?
单从理论上讲,这实在不是什么高深的题目,存善去恶,三岁小儿亦知区别。可既涉及现实,有许多忌讳不敢犯,有许多落网不能冲决,徘徊犹豫,往往只能留恋歧路。
谢敏振是义正言辞,心无愧怍,媒体却不敢附和,一时倒显得声寂音孤。
而暗潮涌动,报刊虽不登载,并不能说明没有议论。
有人试着转移注意力,将目光投向张斯,希望借他的表态,遮掩这段言论。
《桃源报》顺应趋势,刊载了他的口授文字,却并不能如他们所愿:
“张某年幼无知,所为之事,欠思量而错谬者甚多,难以计数,却不包括眼前情形。家父厌世极早,未能亲加抚育,课以知识,唯重本心一事,竟随其言行,得以铭记。
如今回念,并不曾有所触犯。
桥塌种种,出于义愤,事属鲁莽,却不敢承认做错了什么。若可以重来,定然再做一遍,无丝毫悔意。
读者来信,出于爱护,谆谆教导,劝出面认错,以全身誉。
善意可感,在此致谢,并报深歉,不能如信中所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