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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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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蓉秀那样聪明,懂得激流勇退,看准了就上岸,看准了就不干;也不是所有人都像蓉秀那样愚蠢,居然会相信伍韶川这种人精在床上许下的诺言,她不介意他的从前,不介意他有没有别的女人,也不介意他是不是个小混子,只是觉得他这个人好,说话好听,人也好看,或许这‘好’将来会变得更好,于是她就这么跟着他了。

    可是她还是死了,死不是好死,就算埋了也没有用,她最后还是死的还那么难看,他想起那张比戏子还红艳的脸,心里就止不住地作呕。

    伍韶川忆起往昔,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滋味,他心说,我那时恨不得活活烧死她,还往后院泼油,她却还是没有害我,没有冲着我来,只是口口声声说要小妖精偿命,她这是真的爱我啊!

    说到底,他和蓉秀也算是露水夫妻,纵使他不喜欢她,可总是有恩情在。

    是他不好,将薄情和寡义这两样全给占了,忘了恩情,也忘了蓉秀,只顾着眼前的富贵,富贵到手了,转首就嫌弃蓉秀的出身,嫌她哪里都不好。

    他想着自己已经是伍韶川,那么蓉秀就该和他所有不堪的过去一样,被毫不犹豫的丢弃,最好连存在过的痕迹都不要有。

    是他不好,这的确是他不好。

    蓉秀是可怜的,伍韶川想,当初没有被他抛弃前,她也真真是可爱过,体贴过的。

    现在回过神来,他觉得自己不该那么绝情,烧死蓉秀做什么,毒死和闷死,再不济借刀杀人,哪样不比活活烧死好,他为什么不选个不留痕迹的死法送给她,也好让蓉秀在死前还抱着幻想,让他在她心中还是那样的‘好’,让他还是那个在床上许下诺言的真心人,而不是现在薄情的伍韶川。

    可是人活一世,图的是什么?不就是个富贵,和享乐吗?

    他把蓉秀给丢了,却把小妖精给捡了回来。

    至于薄情不薄情的问题,伍韶川可不承认他自己薄情,他只是选择了对他自己而言最好的那条路,路上的小石头和尖刺都是妨碍他前进的路障,路障该除的就除,怎么可能还有留着膈脚的道理。

    等到伍韶川回过神,翁玉阳早已经把轿车开进了公馆的后头,准备下来开门了。

    伍韶川听了一路的笑声,一路想着女人,从五花肉铺子一直想到了蓉秀,他在轿车里短暂的悼念了下从前与蓉秀的那份情。可是打他的脚一沾到地上,他也就不怎么想,也不怎么上头了。

    没办法,事情多,连想女人这样关乎下半身的要紧事都只能抽空想一想。

    伍韶川想着想着,连饭都不想吃了,只想回去睡个好觉。

    他想,等白天有精力了,自己再去逗逗小妖精好了。

第89章 饶舌() 
伍韶川心里有点遗憾,他当着小妖精的面推了顾大老板的邀请,看着是很有正气,很有规矩,可回过神,他却又是过了一天和尚一样的生活,不过和尚要敲钟吃素,还要戒酒戒色。伍韶川倒不用这样,他顶多只是没有‘色’而已,但男人这种生物就是恶心,他们可以不吃饭干苦力,但唯独这个‘色’字偏偏最是要紧,像伍韶川这种还属于男人里头比较有上进心,比较有克制力的那一批,可他还是觉得这么多天晚上都没有女人可以给他抱着搂着,虽然自己有钱是有钱了,但这样的生活还是不甚完美。

    就因为缺了女人。

    这要是放到从前,那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可如今小公馆里头那张可以让二人横躺的大床实在是太软太大了,让他在睡的舒适之余,也睡出了一种很孤独的心境,就好比现在,伍韶川就感觉自己有点空虚,有点寂寞,还有点冷。

    他没有和顾大老板喝酒,也没有搂着什么前凸后翘的漂亮女人睡觉,所以并没有要萎靡的倾向。精神自是不必说的,可伍韶川昨晚从下了车到床上开始就憋着一股无名火,那火还是暗火和邪火,不知是因为小妖精日日在眼前走动,只能看不能吃的感觉太痛苦,被硬憋出来的,还是晚上在睡梦里又见着了那个不人不鬼的蓉秀,被梦里还在念叨着再续前缘的蓉秀缠了一夜给烦的,总之伍韶川早上九点准时睡醒,醒来就发现一床的大被子都被他给踹到了地上,枕头也被摆弄的不成样子,像是在梦里和蓉秀还有别的仇家一起打了一架,从梦里一路打到现实一样。

    这么一看,他的精神和体力倒是上佳,但心情可见从晚上开始就不太好,甚至是做梦的时候都不怎么好。

    这一觉睡出来的阵仗,也真是够可以的。

    但伍韶川心很宽,做噩梦不要紧,反正再美再好的梦都会醒,何况是噩梦,除了梦里的情景让他偶尔比较煎熬以外,其他的都不是真的。伍韶川的心气和气量早就随着他的财富开始膨胀,从杭县一路膨胀到天津,别说是蓉秀,就算梦里出现那个被他盗了名的正主伍副官化成了冤大头前来索命,他都能在梦里摆开架势和人赔罪聊天,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他坚信就算是梦里头的自己,口齿和滴露调理肯定也是一等一的好,好到他醒过来再回想一下,也还是挑不出什么漏洞。

    不同于伍韶川一晚上梦里夜里的煎熬,我的睡眠质量一向是很好,除了乸苏整日嚷嚷要去救妹妹,偶尔会让我烦出淡淡的黑眼圈之外,我的生活习气和作息已经越来越有规律,也越来越向正常的凡夫俗子靠拢,虽然梅小姐的皮一脱,我还是那副丑的要死,獠牙和青面一概不少的模样,可我自认已经尽力做到三个月才把皮子脱下来保养一次,除了之前倒霉的被蓉秀暗算,给一巴掌拍进石洞以外,我一直将自己的真容隐藏的很好,好到在所有长了眼睛的男人眼中,我都是个极其漂亮的大美人。

    我怕吓到伍韶川,也怕他见了我的真容,就转而不喜欢梅小姐的皮子了。

    至于我为什么要在意他喜不喜欢梅小姐,我自己也不是很明白。

    无所谓,我不明白也不在乎,只要伍韶川对我一直都是这样,我就感觉相当满意了。

    我和伍韶川都是早睡早起,晚睡晚起的性子,唯独乸苏不同,狐狸精都是喜欢夜间出行的生物,我从床上翻了个身,手掌往枕头上随手一搭,就摸到了满手的毛。

    再翻个身,我就顺着那片毛,摸到了个浑身都是毛茸茸的物件,那物件从尾巴到头部都盘成一个球状,稳稳当当地窝在左半边的床和枕头上,长条状的尾巴还不时地都抖几下,一抖就是几撮毛,眨眼间就落进了被子里,估计不把被单和被芯都拆出来好好洗一遍,那毛就能一百年就留在里头。

    我的起床气很厉害,但不是每天都有,属于间歇性发作。

    这个间歇性发作的规律被伍韶川摸的很清楚。

    所以当伍韶川早上九点半自然醒了之后,他很识相的没有来喊我起床吃早餐。

    我缓缓地直起身,坐在床上吐纳了几回,然后就赤着脚踩到了地上,地上铺了和杭县的宅子里一模一样的毛绒地毯,软乎乎的,让我怀疑毛毯的用料很可能与乸苏身上的是出自同一家,说不准还是乸苏的某个远房亲戚。

    再然后,我没有用法术,而是亲自用起我娇贵精致的双手,把被子折了起来,顺便把半夜偷溜进床上的狐狸也给包了进去,全程都手轻脚轻,像是在对待一只可爱的小宠物,又或是像伍韶川平日里对待我那样,富有无限的温柔和耐心。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小公馆的二楼和三楼都有阳台,出太阳的时候,我就喜欢在阳台上抱着我养的花午睡。

    且三楼和二楼都没什么区别,都不是很高的高度。

    在狐狸的眼里高不高我不知道。

    至少在我的眼里,都不高。

    我下楼的时候,伍韶川正看着手里的书信,信纸是洒金的古香宣纸,上头的字也是码的整整齐齐,写的是正经的方头小楷,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才有的做派。

    可惜伍韶川牛嚼牡丹,对于文人墨客的矫情字眼一概不在意。捏着信纸的一角已经捏出了褶,他只是粗粗地看了几眼,就把这封漂亮的信给扔到了一边,转头对付起了自己面前的早饭。

    伴着几碟精致小菜和酱瓜,伍韶川把一碗清粥喝出了排山倒海的声音和气势,呼噜呼噜的,听着就是食欲很好的样子。

    他喝得爽气,一碗粥很快就下了肚,刚抬头吩咐了门口的翁玉阳去开车,就看见我穿着一身如同丧服的紫缎旗袍,披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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