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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不用,首长,红包我们是不敢拿的。”店长惊慌的站起,忙着拒绝。
“我给的有什么不敢拿的?这本来就是喜事,都跟着沾沾喜气。”钟老爷子瞪着眼睛说。
“爷爷给的,你们就拿着。本来该给你们发喜盒的,但都在婚庆公司,还没拿回来。拿着红包,就当给你们买喜糖了。”青麦接过警卫员送上的红包,分别塞给三个人。
红包在手中过的时候,青麦暗暗掂了掂,很沉,还真是大包。
青麦在心里,不由得咂舌。
钟老爷子发话了,那就是尚方宝剑,三个人当然欣然接受。
钟槿丞到家时,青麦还趴在沙发上,翻看着照片。
看着她的一张小脸,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钟槿丞笑着,从背后将她抱起。
连头都不用回,青麦就知道,是钟槿丞回来了。
拿过上面的一张照片,献宝一样的举到钟槿丞面前。
“看看,照的不错吧?”青麦问。
“嗯,是我老婆漂亮。”钟槿丞诚心的称赞。
“那是!”青麦傲娇了一把。
跟钟槿丞说起,钟老爷子送出的三个大红包,青麦还有些心疼。
“爷爷盼了很久,终于把你娶进门,发再多的红包,他都不会心疼。”钟槿丞说。
又跟钟槿丞讨论了一下,两个人同时选出,将青麦最喜欢的那张,做成海报。
婚礼当天,摆到现场。
将照片分类,装入文件夹,青麦才通过邮箱,发给婚纱影楼的店长。
“能来得及吗?”青麦问。
“钟太太的要求,谁敢说不行?就算你想明早拿,都能给你做好。”轻轻捏着青麦的小脸,钟槿丞眼里带着娇宠说。
“做钟太太真好。”青麦得意的说。
“所以,要一辈子占着这个位置,不许做逃兵。”钟槿丞半真半假的跟青麦要承诺。
“好,一辈子。”青麦回答。
抱紧青麦,钟槿丞的心里,很踏实。
b市,掬安阁。
看到钟槿冽回到家,就直奔厨房,去找老婆,钟纆不屑的撇着嘴。
过了很久,钟槿冽才从厨房出来,转身回到卧室,换衣服。
而安宓再从厨房出来,嘴唇异常红艳。
“妈咪,你还是把我送给青青吧,我觉得,我在这个家里,很多余。”钟纆趴在饭桌前,有气无力的说。
安宓马上过来,有些费力的将钟纆抱到自己大腿上。
“怎么了,宝贝?是哪里,妈咪没做好吗?”安宓紧张的问。
“不是妈咪没做好,是我出生太早了。”钟纆撅着小嘴回答。
“为什么这么说,你是妈咪的宝贝,没有你,妈咪哪儿来的快乐?”安宓焦急的说。
“真的?我是妈咪的快乐?妈咪有我就够了?”钟纆眼睛闪着精光问。
“当然不行,你只是你妈咪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爹地。我们一家三口,缺一不可。”钟槿冽从楼上下来,截住安宓的话,代为回答。
钟纆刚刚还神采奕奕的小脸,立即没了神采,如泄了气的皮球,趴到安宓怀里。
“真不愧是哥俩,都不好骗。本想骗骗他们好骗的老婆吧,他们又出来搅局。”钟纆在心里埋怨。
看着钟纆因为小伎俩没得逞,吃瘪的样子,钟槿冽笑的畅怀。
大手抚上钟纆的头,钟槿冽揉搓了两下,将钟纆一头黑发,弄得像个小鸡窝。
顿时,惹得钟纆双眼冒火。
吃过晚饭,钟槿冽跟安宓商量,什么时候动身回a市。
青麦和钟槿丞的婚礼在即,安宓早就想回去,帮帮忙的。
可钟槿冽不同意,她自己回去。
所以,安宓只好等钟槿冽,忙完手里的工作,一起回去。
钟槿冽说,几个着急的案子,都处理完了,接下来,能放松几天了。
安宓一听,高兴了。
如果可以,她真想明天一早就回去。
好久没去她的“木槿树”了,也不知店长照看的怎么样?
看着安宓期待的眼神,钟槿冽答应,再等明天一天,他们就动身。
得到确切时间,安宓跑到电话旁,急着给青麦打电话,告诉她这个消息。
看安宓如孩子般的,将快乐都写在了脸上,钟槿冽也不自觉的跟着笑了。
钟槿冽就想,把安宓宠成,高兴就笑,烦恼就哭,所有情绪,都不用因为谁,而需要隐藏的单纯性子。
他会尽自己一生的力量,给安宓遮好风雨,她只负责快乐就好。
想着,钟槿冽回到书房,说是去处理一个合作案。
其实,哪有那么大的案子,需要钟槿冽亲力亲为?
这几天,他一直在忙的,都是追查容琛的目的。
刚刚,戴超鹏发来消息,调查内容已发至他的邮箱了。
打开邮箱,钟槿冽调出邮件。
调查里,详细列清了容琛名下,在全球的所有资产及能见光的公司,上不得台面的组织。
这份清单,钟槿冽看不出,容琛是为了财,搅进他们的恩怨。
而且,两家公司上的往来,也是可有可无。
容琛如果想对钟氏下手,肯定不能是这样的状态。
接着,钟槿冽又研究了一下,近几年,容琛跟钟槿丞交手的情况。
这是他托戴超鹏,通过钟卫内部调取的。
将所有资料对比后,钟槿冽发现,容琛跟钟槿丞的交集,比跟他的多多了。
而且,他们的“交情”,似乎很深。
以此,如果暂时认定,容琛的行为目标,是钟槿丞,好像能说通。
可是,如果真相是这样,容琛这个圈子,绕的又有些大。
可对于商人,凡事都要计算成本的本性,好像又不太符合容琛的身份。
难道,他还有其他目的?
直到很晚,钟槿冽也没想出答案。
陪着钟槿冽还没休息的,还有窝在a市别墅里的容琛。
发生枪击事件后,他就一直没出门。
一方面是想避开厉书秾的纠缠,一方面是怕自己克制不住,出门就想偷偷的去看青麦。
而自从怀疑自己身边有了内奸后,容琛最怕的就是,有人发现他心里的这个秘密。
但是,已经几天没看到青麦了。
他拎过一瓶红酒,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
以往,对品酒很讲究的容琛,此刻,只想用酒,把自己灌醉。
一杯接着一杯的喝,可怎么越喝越清醒?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青麦,她就如邻家女孩,心思单纯的如水晶一样透明。
可能是因为,身边都是心思深沉的人,他也适应了尔虞我诈的生活。
突然一个这么透明的人,出现在他的视线中,一下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第二次见青麦,是她毫不犹豫的救了他。
在这个物质至上的时代,她竟为了一个陌生人,用身体为他挡住危险。
她不计回报的善良,再一次征服了孤傲的他。
之后,他刻意安排两个人的相遇,想尽办法接近她,却又不敢离她太近。
这种煎熬,让容琛患上了严重的失眠症。
一瓶红酒,被容琛喝的一滴不剩。
起身,摇晃着,到酒柜里,又拿了一瓶
第二天,头痛欲裂的容琛,醒来时,已日上三竿。
他摊在地上,头枕着沙发,周围横七竖八的躺着三个空了的红酒瓶。
按住一蹦一蹦的,疼着的太阳穴,容琛拄着沙发,总算站了起来。
回到卧室,放了一浴缸的热水,容琛躺进去。
顿时,乏力的全身,好了很多。
容琛告诉自己,不能再沉迷下去了,这样毫无结果的喜欢,只会折磨自己。
而他,从未为明天做过打算。
因为,他的生命,随时可能画上休止符。
他狠了狠心,想离开这里。
远离,是他唯一能控制自己的方式。
但是,这个决心,太难了。
无奈的将头,扎进水里,容琛想让自己清醒一下。
可憋的都缺氧了,他也咬紧了牙,却还是断不了,那根牵连着青麦的念想。
苦笑了一下,容琛想起一句话:人在江湖,早晚都是要还的。
“青麦,如果真有来生,我一定守好你。”容琛眼里,有着罕见的悲伤。
这些年,他跟生父斗,跟养父闹,跟帮派争,没有目的,就为了自己高兴。
钱财、生命、未来,于他,都没有期待,更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