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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山枣-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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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来福的父亲,跟自己那精明的哥哥却是恰恰相反,他是一位守着一瓢鸡蛋、数上三遍才能数算明白的慢憨人。

    就是这样的一对哥俩,都到了头发半白的年纪了,可还双双打着光棍,看上去似乎注定是要孤老一生了。

    但命运的事往往谁都说不准,真像老话说的那样:命里不该有的,磕破头也强求不来;命里该有的,早晚都会有。

    这不,就在那场让经历过的人们,一回想起来就不免心有余悸的饥荒年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来福的父亲好心地救助了一位外地来逃荒、饿昏在当街上的中年妇女。

    而那被他救助了的妇女,在感念他善良的同时,实在也是饿怕了——一当看到了他家房梁吊铺上的那一堆地瓜干时,打心眼里就不想再挪窝了,从此也就跟来福的父亲过起了日子来。

    就这样,大约是过了有一年多一点的光景,随着饥饿的恐怖阴影渐渐在大地上散去,那中年妇女老家的原配丈夫,找寻到了门上。

    此时,那已是身怀有孕的中年女人,只得含泪跟来福的父亲告别,回到自己原来的家里去。临走时许诺说:到生下孩子时一定会把孩子给送回来。

    果不其然,数月之后,那女方果真信守承诺,如约把生下的孩子给送来了。

    并且,在送来孩子的同时,人家除了带来了给孩子备下的从单衣到棉袄——让孩子能穿到好几岁的衣服!还特意给来福的父亲做了一件里外全新的棉袄!

    也就是这件棉袄,成了来福的父亲终生最挂心怀、一直精心收藏的东西;

    平日里,来福的父亲从来都没舍得往身上穿过。只是每年的夏天,他都会挑选一个晴好的日子,神情郑重地把那件棉袄拿出来晒上一次。

    也就是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来福的父亲才会面对着眼前的那件棉袄,怔怔地站上好一阵子、、、、、、

    一直到了临死的时候,来福的父亲才让来福给他穿上了那件他毕生都舍不得穿一穿的棉袄,随后眼角流下了那告别人世的最后两滴老泪、、、、、、

    来福自小的时候,他没见过母亲,即不知道母亲啥样,也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更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有母亲,唯独他没有。

    他也曾因为小伙伴们欺负他时,老喜欢骂他是没娘孩子,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于是,他就不止一次地跑回家,跟父亲闹着要母亲。

    但每次父亲除了把他搂进怀里,用手摩挲着他的脑袋,暗暗地让自己的几滴粗泪掉落在他的头上,那比棉裤腰还要笨拙的嘴里,却是啥也说不出来、、、、、、

    是在来福十岁的那年,一个白霜铺地的早晨,懵懵懂懂中,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坐上了汽车。而且似乎是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然后他就在一个口音都完全陌生的人家,见到了一个躺在病床上将要死去的女人;

    那女人自从一眼见到他,不光泪流满面地一直凝视着他,仿佛是要把他的模样牢牢地刻印在自己的脑子里;就是那一双手——一只手自从一把抓住他就没松开过,另一只手,则是一个劲地抚摸着他的脑袋和脸庞!

    并且,那女人的嘴里还一直在喃喃地叨念着一句话:

    “孩子、、、、、、我的孩子、、、、、”

    就是在那一次,他终于知道了,那个将要死去的女人就是把他带到了这个人世、被他无数次在梦中哭喊过的——母亲、、、、、、

    来福自小与父亲相依为命,一向照顾他生活的,自然也就是他的父亲。

    后来,当他初中刚上了一年时,他见父亲愈见年迈病衰,自我照顾都已显为难,他实在不忍心让父亲再为他操劳,于是,他便咬咬牙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包,退了学回家、、、、、、

    都说人生撑不住三晃——一晃,大了;二晃,老了;三晃也就该入土了。不知不觉间,当来福的父亲去世时,在苦水里浸泡成长起来的来福已是出落成了一个勤快、安然而又一表人才的俊秀青年。

    眼见得也是到了该娶亲成家的年龄上,但家徒四壁、过着没有一个亲人的小光棍生活的来福,并没有因为人才的出众,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待字闺中的姑娘们抢手的热馒头。

    尽管也有热心的乡亲给他牵线搭桥,可往往都不免陷入一种“你想跟人家亲,人家却不跟你近”的尴尬境遇。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任谁也没有料到的是,本村的头面人物——大队支书的心肝千金丁淑贤,却是突然间爆出了一大冷门:她要嫁给江来福,坚决的!

    对淑贤爹这个大队一把手来说,在自己村子的这一亩三分地里,这麽些年来,他颐指气使、风光无限不算,也确实给家里——给自己的子女们捞到了不少的好处;他共有三子三女,数来算去,就是二儿子差疵些,纯粹就是个“吃饭端大碗,干活翻瞪眼”的主——正经事不想干,跟大姑娘小媳妇的,去胸前腚后戳一把捏一把,那倒是兴趣满满。

    除此之外,他让大儿子去当了兵,如今是军官,家属都带出去了。三儿子也当过兵,虽没有留队,但也转业进工厂成了工人阶级。大女儿他给托关系进了供销社上班,如今女婿是县里供销系统的二把手。二女儿被他弄了个推荐上大学的指标去上了大学,如今两口子在县工艺品公司里都是身居领导层的!

    数来算去,他在村里当官这些年,除了二儿子是因为癞蛤蟆扶不上墙头——是自己不争气,到头来混惨了,只配在家里扛锄头,偏偏就是对自己最宠爱的小女儿淑贤,他却没能给安排安排——没能让小女儿沾润到他的光泽。

    这倒不是他没有这个心意,只是说来也是巧了,本来也过有几次机会,可一来二去、阴差阳错的,都是到最后时刻,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此,任性的小女儿淑贤,可是没少撅嘴鼓腮耍脾气,对他抱怨。而他似乎也觉得自己真是对小女儿亏欠了些。

    正因如此,当小女儿淑贤对他说明自己要嫁给来福时,脑子里还颇有些门第观念的他,刚一听说时,确实是有些不能接受,甚至是生气——觉得就凭自己这身份,女儿要是如此“下嫁”,也显得未免太掉价了。

    但是,他又终究经不住铁了心肠的女儿,略施小计那么一闹腾;这不,很快地,他也就只得乖乖投降、俯首贴耳,并且明确表态:

    既然女儿看上了,那就听女儿的。至于来福家里穷,要啥啥没有,也好办——咱家有!你说是盖新房还是结婚?没问题!

    说起来,这丁淑贤比江来福还要大上两岁。按理说:“皇帝的闺女不愁嫁”。可她的婚事却是一直还没落实下来。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就是身为大队支书的千金,自小就养成了一股子大小姐脾气,心高气傲,但可惜又是相貌太平庸了些——兄弟姊妹中倒数第一!

    如此之下,也就难免她看上的,人家看不上她;人家看上她的,她又没把人家放进眼里,结果事情往往都是高不成低不就,总也不合辙,如同老花眼引针线,总就线头穿不进针眼里去!

    在丁淑贤的心意中,由于也清楚自己的相貌说不上赢人,内心里对自己难免也就会有些不自信,所以,她既想跟上一个她能心满意足、感觉很有面子的漂亮男人,同时又想自己能够拿得住对方,别让对方翻了把——要是能让对方成为如来佛手掌心里的孙猴子,那是最好不过,这样自己心里才算踏实。

    而她通过仔细观察,反复掂量,最后觉得自己村里的江来福完全符合她的这个条件——她看中的就是来福外貌的俊秀,与性格的老实、勤快。

    至于来福的家境,她倒没把这点当作一回事。她觉得:反正她家里财气粗壮,要拉扯一个江来福绝非难事!

    再说了,既然来福要依靠着她娘家这棵大树的荫凉过日子,加之又是势单力孤的单门独户,那麽,将来来福指定不敢胆大妄为,对她有什么“离经叛道”之举,凡事自然也就得以她的意思为意思、、、、、、

    对丁淑贤主动提出的亲事要求,来福没做多少犹豫也就答应了下来。

    他不是那种心高气傲之辈,自己的身世背景与生活的经历,让他自小就不免暗暗有些卑微的思想与心态。

    在婚姻大事上,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多少可以挑剔的资本——唉,只要人家不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差不离也就行了。

    就这样,丁淑贤和来福很快也就定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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