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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慊沽恕!�
“妈妈厉害,竟然认出了她就是之前的那个通缉犯,还是皇上下令要通缉的人,这刘大人要是因此立了功升了官,还得记着妈妈的恩情呢!”
“呵,他能记住我的恩情,得了吧!对了,你让下人们把嘴巴都闭紧了,别把这事儿传到段公子的耳朵里,谁要是将此事说出去,我定让他好看。”
“是是是,妈妈放心。”
说话的声音停了,脚步声却越来越近,林端略微一沉思,就确定,老鸨口中说的那个被送官府的姑娘,就是慕容寻。
既然如此,他怎么还会留在这里,要是那慕容寻真的被送进了官府,就麻烦大了。
于是,林端顾不上找那老鸨的麻烦,在她进门之前,直接从窗户翻了出去。
官府还是很好找的,他昨天曾经路过那里,于是,他一路飞檐走壁,终于在官府后门,看到了一辆马车,还没有进去。
那马车旁有一个车夫和一个大汉守着,林端扔了两块石头过去,直接将两人砸晕,从墙头挑了下来。
马车上,慕容寻被绑的严严实实,被灌了蒙汗药的她此时正靠在车厢的角落里不省人事。
林端看了一眼官府的后门,不知里面的人何时会出来,所以他不敢耽搁,将慕容寻整个人抱在怀里,直接离开了这里。
慕容寻有时怀疑自己,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慕容家灭门的那天就已经死掉了,后来的事情,全都是梦,襄王是梦,林长清是梦,林端也是梦,就连那醉红楼,都是假的。
轻纱软榻,阵阵花香,远远地似乎还有鸟鸣声传来,慕容寻想,如果这是就是死后的黄泉,她也认了。
她抬手抚那青纱,如若无物,这可能真的是幻觉。
“公子,早饭已经做好了,您吩咐的粥也已经熬好了,现在端过来吗?”一个清脆的声音从窗外传进来。
然后慕容寻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先等等,等她醒了再端过来吧!”
是林端,慕容寻相信,只要有他在,那就不是幻觉。
“好,对了公子,去哪儿了?我以为您会带着她一起回来的。”
林端笑了一下,望着眼前碧绿的一片湖水,笑道:“还不是撒了丫子跑了,她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乖乖地待在我身边过,不用担心她,我过几天就去看看她,不过估摸着她不会回来,你不用盼着了。”
“真是可惜,我已经有一年没有见过小姐了,还挺想她的,不知道她在京城过的好不好?”
林端答:“她?过的还不错,前些日子在镇子上见到了她的通缉令,也不知道被抓住了没有。”
“通缉令?小姐怎么了?怎么会被人通缉?她如果被人通缉,那公子您不去……”
“不去,”林端直接打断那人的话,轻松道:“她有什么好担心的,死里逃生也不是头一回了,你就别白费这个心了,对了,等会儿你将早饭端过来之后,就去这附近的镇子上抓药,要最好的,动作要快。”
“是。”那声音静了静,又响起,道:“公子,您在这儿住多久?”
“住不了多久,我前些日子得了倾城的消息,虽然暂时没什么,但是我总觉她会出事。”
那声音笑了一声,有些欢快,“不管她怎么闹腾,她在公子心里还是最重要的,那我就放心了。”
虽然那声音笑的欢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在慕容寻耳中,她的心不知不觉竟沉了几分。
掀了被子,慕容寻想要下床,却没想到那蒙汗药的劲儿还挺大,她一个没站稳,差点摔在了地上。
但还是闹出了动静,外面的人听见,快步走了进来。
林端看到慕容寻倒在床边,快步走过来将她扶起来,“怎么了?难道他们还给你下了毒,念儒,过来给她再看看。”
“公子,我已经看过了,这姑娘就是身子弱些,别的没什么问题。”虽然这么说,但是那少年还是走了过来。
慕容寻也觉得林端过于紧张了,开口解释道:“我就是觉得没什么力气,并没有什么大碍,就不麻烦了这位小哥了。”
林端轻声哄她:“身体的事就没有小事,你身子本就经不起折腾。”
说话间那位叫念儒的少年已经过来,将手搭在了慕容寻的手腕上。
“公子,也许是这位姑娘已经太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所以没有力气,不如我先去厨房将早饭端来,吃点东西可能就有力气了。”
林端觉得念儒说的有理,便点头,“恩,去吧!”
慕容寻看着他紧张的模样,心里一片柔软。
从来没有人这么紧张她,林端就像上天赐给她的守护神一样,在她最绝望的时候救她于水火,可,她欠他的这些,到底要她怎么还?
林端从屋子一旁的水盆里湿了一块手帕来给她擦脸,手帕拂过她脸上的疤痕,他看的有些认真。
“普天之下,若说还有人能做到,就只有她了,等过些日子我见到她,就让她给你配制祛疤的药,很快,也许要不了多久,就能变回以前的样子了。”
慕容寻笑了,只当他是在哄她,“我脸上的疤痕,恐怕没人能祛除了,当初这伤可疼了,怎么能这么轻易的就被抹去痕迹?”
林端也笑了,手指轻触这伤疤,轻声道:“如果可以,我宁可你永远都不承受这伤疤,伤疤易好,也是那种痛却是永远抹不掉的,倾城……我就是没保护好她,才让她变成现在的样子,所以,我只希望你仍然像当初的那个小女孩,不用考虑太多,一切有我,天塌下来,有我为你顶着。”
第13章 倾城何人()
说实话,这一刻,慕容寻似乎被他魅惑了,他那张俊朗如刀刻精致的脸庞,匀称完美的身躯,仅仅这一副皮相就足够多少人为之疯狂,更何况,他当初还是统领几十万大军保家卫国的大将军,他曾经听人家说,只要有林端在边疆驻守,他们这些贫民百姓便可高枕无忧,他是他们的保护神,可是,他也可以这般温柔,还有这,如海誓山盟般的承诺。
只是,慕容寻知道,他太优秀了,她配不上,即便他已经死了,他现在活得如普通人,但是他依然是她可望不可即的太阳,就算她拼劲全力,大概也就只能成为那一株站立的向日葵,其实,这样,也好。
也许他口中心心念念的倾城才是他的良配,她可以做到普天之下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她在他的心里占据了几乎全部的位置,他几乎时时刻刻都会记起她,真好,如果可以,她也希望有个人可以这样心心念念着她,不奢望林端这样站在顶峰的人物,平常人家也好。
“公子,早饭来了,您试试合不合您的口味?”
林端将手收回,回头吩咐念儒,“你的手艺我有什么可挑剔的,把小几搬到这边来,在这边吃。”
“是。”念儒笑了笑,应下。
将饭菜都布好,念儒从林端的手里接过帕子,轻声道:“那公子您先用膳,我去给这位姑娘抓药。”
“好,你去吧。”
慕容寻想要自己吃,可是手上也软得很,林端似乎早就料到了,端了一碗粥,轻声说:“念儒的手艺没得挑,只是,你大概从我被绑之后就再也没吃过东西吧,所以先喝点粥,别的我不会做,但是这熬粥的手艺可是无人能及,因为以前我妹妹总是受伤,她医术好,厨艺好,可是她倒下了,就没人能医治照顾她了,好在她受重伤之后通常会昏迷几天,等她醒来的时候啊,大夫就说,要吃清淡的,久而久之,我就练就了一手煮粥的手艺,一直煮到就连她都不嫌弃了,所以,这绝对不会差的。”
慕容寻笑了,“我上次就尝过了,所以从来不怀疑。”
林端也笑了,“哈哈,怎么感觉解释多了就心虚了呢,来,尝尝。”
林端煮的粥真的无可挑剔,不是他对厨艺没有天赋,而是他没有时间做这个,他平时做的都是大事,这种下厨房的事,以前有他妹妹跟在他身后,她的厨艺和医术都是天下顶尖的,他的武功也是天下顶尖的,所以他只管闯,有她善后,后来他还是没有护好她,让她变成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她。
喝了小半碗粥,慕容寻也恢复了些精神,问道:“这里是哪里?你是怎么逃出来的?有时怎么找到我的?”
林端在一旁的桌上煮茶,虽然不知道他煮的什么茶,但是水刚刚烧开她就闻到一阵荷香。
“那老鸨说,你原本已经逃走的,为什么又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