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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轻涯出门的时候,无极门的几个人看到赫连孤墨的这一身打扮,往前凑过来,莫小鱼使劲低着头,脸上让一群男人看出了一种娇羞。这个人怎么可能是赫连孤墨呢,如果是赫连孤墨,眉宇中是有一种英气的,那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再说这个洛轻涯,他真的很幸运,被赫连孤墨逼迫做首面,却在新婚之夜她逃跑了,结婚的地点是她的闺房,她是从自己的家中跑出去的,而且是逃命的那种跑。所有无极门的人好像都知道自己的女主人已经失忆了,她记不得自己是谁了,但即使这样,眼前的这个小书童只是看着眼熟,他们并没有多在意,只是觉得这么没的一个美男子,身边的小书童竟然也如此可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是因为这种因素的影响吧,他们竟然不约而同的多看了她两眼。
洛轻涯大大方方的在前面走着,莫小鱼抱着一个包袱在他后面紧紧相随。来到马车前,莫小鱼钻进马车,那个瞬间,莫小鱼心里得意极了。上一次进入马车的时候,自己还是一个贼人,是来偷东西的,偷吃的,她连吃的都没有,只能靠偷来让自己的肚子不再咕咕叫。但现在不同啦,现在自己起码应该是一个他的,他的,他的什么?朋友?书童?哎,能不能关系再亲密一点呢,做那个——咦,莫小鱼脸有点红,没羞,自己在这里瞎想什么呢,怎么可以是一个见着美男就把持不住的花痴呢。
马车跟着商队在匀速前行,洛轻涯一边驾着马车一边想该去哪里,怎么办,最终他决定带着赫连孤墨去无极门总部凌安城的一个偏远城池——邱彦城。在邱彦城中有他的私人住处,可以暂时安置赫连孤墨,洛轻涯始终在心里自己打着小算盘,他在想自己究竟怎么做才能完全把赫连孤墨玩弄于鼓掌之中。
第62章()
来到洛轻涯的家,莫小鱼觉得无所事事,她怕这位帅哥把自己轰出去。所以竟然真的扮演起小书童来。莫小鱼天天在书房用抹布擦书架,擦了一遍又一遍,看到洛轻涯要写字就马上去讨好地墨砚台,似乎她这么悄无声息地去做一切的事情,他就不可能再让她走,起码不会让她离开这里。而莫小鱼也没有什么大的要求,她只要静静地看着洛轻涯,看着他读书、吟诗,看着他在书房里进进出出。每次他进来的时候,莫小鱼总是一阵慌乱,就好像是君王临幸了某个宠妃,宠妃是一个盼了雨露盼地如痴似傻一般的人一样。
莫小鱼的伤恢复的很快,洛轻涯的住处有丫环仆人,除了给她换药的那两个小丫头,莫小鱼竟然不换女儿装,每天都还是一副书童的装扮,每日早上都在镜子面前仔仔细细地粘他的胡子。
这日晌午,莫小鱼正在书房里打盹,在洛宅中,书房是最清凉安静的场所,莫小鱼在书房里昏昏欲睡的时候,洛轻涯轻手轻脚地走进了书房,他一时来了性质,特别想写书法,就到书房来写字来了,看见赫连孤墨在那里半睡半醒的,也没有想打扰的意思,就自顾自的自玩自乐起来。洛轻涯在练的一个“静”字,他娇美的面容认真起来更显帅气。
莫小鱼趴在那里正昏昏欲睡,恍惚间觉得书房来了一股明亮耀眼的光芒。莫小鱼悄悄地睁开眼睛,她悄悄欣赏了好久。趴着是一个让人很舒服的状态,而现在莫小鱼觉着看着他,才是最好的姿势,他的鼻子、眼睛、眉毛,写字时候的凝神屏息,眉宇之间有那样一种宁静的气息。这个男人真的太好看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莫小鱼尝试略微歪着脑袋从各个角度上观看这个男人,却发现无论自己怎么看,这个男人是越看越可爱。越看越好看,他就像一幅画一样,他摆在那里,她在欣赏。吼吼,莫小鱼忍不住暗笑起来。她此时特别希望自己可以看到他写的字,就起身了,悄悄走到他的身后。
“你在写静字?练心呢?”莫小鱼小声地说道。
洛轻涯似乎并没有因为身后多了一个人就感到惊悸,他一如既往地在写着毛笔字,把一个字最后一笔写完了,洛轻涯问道:“你识字?”
第63章()
“嗯,还可以吧,你看你这个字写得苍劲有力的。结构左右正好合适,静字左小右大才好看——”莫小鱼一边思量着一边说。
洛轻涯看了他一眼,说:“你这是要告诉我,你不只是会写字,而且还懂字?”
“当然!”莫小鱼回答道。说了这句话的时候,她觉得有些太不知道谦虚为何物了,想起女子无才便是德,说道:“小女子不曾读书,只略微识几个字而已。”莫小鱼说完这话的时候,感觉自己像林黛玉一般了。哈哈,赫连孤墨那娇美的容貌可比林黛玉好看多了,弱柳扶风从来都不是莫小鱼认为的美。
莫小鱼在现代社会的黑龙帮中,是为数不多的一个读书人,她自学了识文断字,识字虽然不多,但正常阅读还是可以的。而且莫小鱼还自己兴趣盎然的背了不少古典诗词,没想到自己不经意的知识储备却可以让自己在古代露一手,吼吼,想来真是好玩。
莫小鱼见洛轻涯的墨快干了,就添水研磨,一边磨墨一边说:“书法是一门很好的学问的,里面有很多武术方面的东西,既能修身,又能修性。”莫小鱼说完这话,就想给自己拜大礼了,她所说的这句话是看电影卧虎藏龙中俞秀莲对玉娇龙说过的话,当时是在黑龙帮行动的过程中见一电视上正在播放电影,莫小鱼负责放风也没什么可以做的,顺便就站在那里看了起来。电影中讲了一段毛笔字和剑术之间的偶然和必然的联系。莫小鱼觉得有趣,还在心里思量了一下,没想到自己穿越而来的时候,竟然能够用上,那次知晓后竟然在自己的大脑皮层中留下了浅浅的记忆。真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若早知道自己能够穿越到这个时代,成为一个会武功的女侠,一定要把现代社会的武功秘籍都买来好好钻研,把一些关于古代的书籍和也都拿来读一读,尤其是要把历史研读一下。
历史,莫小鱼想到这个问题,她心里又升腾出一种奇怪的该觉。她想弄清楚自己在哪里,这段历史是什么时期,莫小鱼看了看眼前的这位才华横溢的帅哥,没准她可以帮助自己解开疑团,知道自己在哪里。离着现代社会有多远呢!莫小鱼特别想开口询问,但看到洛轻涯在那里认真的练字,他右手拿着毛笔,左手背在身后,身体前倾,面容沉静,这是一个帅得流油的帅哥啊!他在写字的时候就像一幅画一样,很打动人心,很美,莫小鱼不知不觉的又陷入了自己的花痴中,把方才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抛到九霄之外了。算啦,在这个地方有吃、有喝、有住的,还可以天天看着这么一个帅哥,自己穿越之前,就在黑龙帮的一次大型行窃中做着卧底,自己是在一个富翁家里做保姆的,现在呢,自己做的是书童,书童跟保姆,莫小鱼还是更喜欢做这个书童的,不仅仅是因为有这个帅哥,当然,这也可以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吧。莫小鱼这样想着,不知不觉的竟然有一些脸红。
第64章()
洛轻涯发觉赫连孤墨在自己的身边发呆,他略微有些分神,毛笔下的字写得略微有点结构不合理了。他也知道自己在恐惧什么,赫连孤墨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再了解不过了,这次的偶然中的必然碰面,她竟然性情大改,还说自己是什么莫小鱼,她怎么给自己起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呢。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平日里看赫连孤墨的为人处事,一点都不像一个读书人,怎么这个时候倒是显得肚子里文末不少呢?按照常理推测,赫连孤墨应该是识字的,但也就只能读读书信,写字应该是很困难的。现在,赫连孤墨应该是又在花痴自己吧,这个女人,洛轻涯真是服了,虽然他知道自己有些小帅,但也不至于让她见着就花痴吧,甚至是失忆了,什么都变了,这份花痴还是没有变,赫连孤墨平日里抓的帅哥不少,弄在府邸的更不少,自己只是万花丛中的一点,怎么就这般让她魂牵梦萦呢,尤其是她是在和自己洞房花烛的时候跑出去的,从自己的闺房里做了逃跑新娘。
洛轻涯觉得自己想的这些事情有些有趣,不自觉的略微笑了一下,他的余光告诉他,赫连孤墨觉察到了他的笑,正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似要询问,又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洛轻涯决定说话来打破这个僵局。
“你来写,随便写几个我看看吧——”洛轻涯说,他把位置和毛笔都让给莫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