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时的她,天真无邪,将所有的热情全都投注在了奚北身上。
那时,她最爱最爱的人就是奚北。
自然,那么小是不存在爱情的,而只是单纯的喜欢。
然后,她慢慢长大了,那份喜欢也在悄悄地发生改变。
奚北是那么那么的优秀,什么都懂,什么都会,脾气又是那么和气,对她又是那么的宠爱
那时,她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女生。
她曾悄悄的对他说,她要嫁给他。
而他则低笑说:等你长大,我就老了。
可她不觉得他会变老啊
明明他和父亲差不了多少,可他就是要年轻很多,反正,她就是觉得等她长大是完全可以嫁给他的
哦,对了,她还偷偷地吻过他。
十四岁那天,有一天,奚北在午休,她悄悄推门而入,见他睡得沉,一时起了玩性,就往他唇上烙下一个吻——那是她的初吻,然后,他醒了,她吓跑了双颊通红,又羞又臊又欢喜
可就在这之后没多久,他就死了。
而现在,他就在面前,这混混沌沌的时光过得有点不负责任,一眨间,他们不光结了婚,还有了孩子,如今,孩子都这么大了本来啊,他们该是最亲密的,结果因为失忆,令他们缺失太多太多本该温馨的相处时光
“我我肚子饿了”
忽然,她低低的说。
她想着自己身体太虚弱了,往后头,她需要好好地吃饭,好好地养好自己,才能有力气去抱小淘气。
“等着,我去给你把粥端过来”
季北勋马上欣喜的起身去取保温瓶,倒了一碗蔬菜粥端到床边,扶她坐起,盛了一勺要喂。
她怔怔看着,说:“我可以自己吃。”
“你伤得厉害,别乱动。我喂你。”
一勺复一勺,他喂她吃。
小淘气则在边上嘻嘻笑,最后没忍住,把小嘴凑了过去,叫道:“我要,我要,我也要爸爸,也给我一口好不好”
季北勋笑看女儿撒娇的模样,就像小时候的小柒柒,无比宠溺的送上一口。
这一刻,他感受到了满满的幸福感,有妻子,有女儿,有她们作陪,他乐意做她们的妻奴、女儿奴
这一刻,他们变成了亲密的一家人。
这一刻,他忘了自己是个异类,享受着作为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家庭人伦。
第157章 157,那些年,她曾痴迷他()
这天晚上,米娅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回到了八岁,那时,她家住英国伦敦某区。
父亲风桥笙本是个高级金融理财师,后来为一个名为x…b的国际财团服务,主管着x…b在伦敦的公司,拿着丰厚的薪资,住着由财团提供的独幢别墅。
母亲是全职太太,一共生有三个孩子,两个哥哥,一个她,但爸爸妈妈另外又收养了六个孤儿,为此,父亲还请了两个保姆帮母亲管着他们。
在她的记忆当中,他们家是一个欢乐的大家庭。
按岁数,她排行老七,学名:绮绮,小名,柒柒,家里人都叫她柒柒——她是家里最淘气的一个,比领养的弟弟妹妹还要淘气,可是母亲最疼的也是她。
她喜欢依偎在母亲怀里,那里是她觉得最温暖最安全的地方。
八岁时,她放学回到家,在莲池边上看到一个身材修长挺拔的高大男子正在欣赏父亲移植的莲花,身上穿得是一件白色衬衣,下身是一条浅色牛仔,站在莲池边边上,显得格外的干净。
其实,那时她是虚岁八岁,实岁七岁还差两个月吧
她们家少有客人来,这人她也从没见过,出于好奇,就跑上去询问:
“你是谁?”
这人转过了头,温温润润的脸孔,又年轻又英气,可能只有二十出头,看到她时,笑白了牙,整个人帅得一踏糊涂,弯着身子对她说:
“我啊,我是你爸爸的朋友,很好很好的那种,你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很喜欢叫我叔叔的来,现在,再叫一声叔叔来听听。”
爸爸有这样的朋友吗?
她表示很怀疑。
这人这么年轻,叫叔叔真的太老了,她想叫哥哥,就在那里和他讨价还价。
最后他竟同意了。
于是她在人前叫他奚北叔叔,在人后则叫他奚北哥哥。
有一次,她叫他哥哥,被父亲听到了,父亲骂她没大没小,可是奚北却笑着纵容她说:“没事,没事,一个称呼而已,不用那样计较都一样”
在她眼里,奚北是一个温和到不可思议的人,脸上总带着笑,脾气好得不得了,而且,什么都难不倒他,不管是功课,还是各项业余技能,比如弹钢琴,比如击剑,比如赛车,比如烹饪但凡说得出来的,他每一样都能做到最好
本来,父亲是她最最祟拜的偶像,母亲的怀抱是她最喜欢依偎的地方,结果,奚北一来,她就可耻的变节了,开始全心全意地祟拜他,喜欢赖在他怀里,或是背上
最奇怪的是,他都不用上班,只在电脑上操作一下,就能挣大钱
只要她有空,他就一定会腾出时间。
他会教她读书,练功;会陪她疯,陪她玩;会带她操作各种她从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比如直升模拟机
和他在一起,她特别特别地爱笑,笑得整个人都能飘起来,笑得就好像得到了全世界
他家离她家不远,住在同一个小区,走几步就能到,如果他不来找,她就会跑去,如果他在忙,她就拿本书在边上乖乖的看着,顺便看他——他笑起来帅到让人移不开眼,不笑的时候,则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父亲曾问她:“我和奚北叔叔谁更帅?”
她的回答总是毫不犹豫的:“奚北叔叔。”
父亲会捏她脸,说:“没良心,根本不是爸爸的小棉袄”
可那是实话,奚北比父亲帅太多了,又年轻,又爱笑,又爱惯着她,她想做奚北叔叔的小棉袄,想永远黏着他,贴身穿在他身上,一刻也不想分开。
有时奚北叔叔出差,她就会在晚上和他煲电话粥,总有说不完的话。
渐渐地,她长大了,对他有了更多的喜欢,不喜欢有其他女生和他见面,得他注意。
有过一回,她在学校玩双扛时扭伤了脚,那时,父亲不在,母亲在照看生病的妹妹,奚北代替保姆来接她,遇上了她的女老师。那女老师开始想方设法地想约见他。
这让她觉得讨厌极了。
于是,她在网上查,为什么她会讨厌有女生接近奚北呢?
原因是:她可能是爱上这个男生了。
可什么是爱呢?
她不太懂,但是,她知道她想和奚北长长久久的生活下去。
“你喜欢上你叔叔了。”
这是闺蜜的判断。
闺蜜还告诉她,这种事不能让家长知道,否则,家长会很生气,会把叔叔赶走的。
这让她很苦恼。
后来,她悄悄在网上又查了查,发现不是新生的叔侄是可以互相喜欢,或结婚的,于是乎,才十二岁的她就有了一个伟大的志向:长大嫁奚北,给他生娃娃。
最后,这个志向,成为了她的生日愿望。
她要求忘了准备生日礼物的他答应她:等她长大,让她嫁他。
虽然这个愿望,遭到了他的嘲笑,可是这个想法,却在后来的一年复一年中,无比的坚定起来
12…14岁,她迷恋他如狂
14岁的某一天,她偷吻了他,开心得不得了。
同一年,奚北却死了,她哭成了泪人,恨不得跟着一起死掉。
15岁的暑假,她遇上了一个很神秘的男人,那人问她说:“想再见奚北吗?帮我做一件事,你就能见到他”
虽然理智告诉她,奚北已经死了,可是她还是很不理智的想见到他。
于是,她答应了这个男人,悄悄地在他的帮助下飞去了香港,化了妆,去一个名叫季北勋的家里偷一张羊皮。
那天晚上,她成功潜入,且成功找到了羊皮。
也是那个晚上,她被逮了个正着,因为电源被她破坏了,他没见到她长相,她也没有,两个人一番争斗,她跑了出来,他紧追不放。
在路灯下,她看到了他的长相——这个叫季北勋的男人,和奚北长得一模一样。
于是,那份疯狂的爱情再次燃烧了起来。
于是,她开始疯了似的追逐他,为了他,而毅然决然跑来香港读书,只要一有空就会跑去缠着他。
可他却说他叫季北勋,不叫奚北,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