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更何况,董家世代居住在山里,跟进山大队离得最近,关系也更密切。书记对董家人的品性十分了解,他非常欢迎董家将户口迁到进山大队。
进山大队地多,又分散,大队并不排斥外人迁户进来。只要不是搅屎棍,大部分社员对董家定居进山大队的事持赞同意见。
这样一来,少数几家,如秦家人的反对意见,也就没人在意了。
“意思就是,咱们对面在建的新房子,是董家的?那董家就是我们的新邻居咯?”陆悠没有接触过董家人,但仅凭大队其他妇女的八卦信息中可以分析出,董家为人确实不错。
何止是不错啊,只看之前董家对秦家的帮助,那是真厚道!
只可惜,亲家人不珍惜,秦珍珠就更不珍惜了。
董靳煜就算落下残疾,那也不是等闲之辈。
有的人,即使身体残缺,但他的能耐也不是四肢健全的正常人比得上的。
要是董家男人没点本事,又怎么可能在灾荒年代过得那么好,还游刃有余,补贴秦家?
可笑的是,秦家捡了芝麻丢西瓜,里子面子都没了。
“董家搬到咱们大队,那岂不是以后每天都能见到?”陆悠摸了摸下巴,眼里满是兴味,“这下有好戏看了,呵呵!”
董家搬过来,跟秦家人天天见面。
秦珍珠要是如愿嫁给工人还好说,可现在……秦珍珠的名声也是一言难尽。
没了秦大牛和陆大妞这对任劳任怨的长工夫妇,秦家的生活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好。更何况,程素英的私房钱,全被陆悠给摸走了。
秦家现在的家底子,也就比一般人好一点点。
反观董家,即使给董靳煜治腿花了很多钱,可看看对面建的新房就知道,董家不缺钱。
看到昔日弃之如敝履的董家,过得比自家好太多,秦家人,尤其是程素英和秦珍珠,不会气得发疯吧?
陆悠只猜中开头和结局,却没有猜中过程。
得知董家迁到进山大队,秦珍珠不仅不生气,反而偷偷窃喜。
她还趁着夜色偷偷摸摸跑到山脚下去看,似乎想跟董靳煜来个偶遇。只不过她去了好几回都没看到董靳煜,倒是回回都遇到知青。
虽说这群新来的知青应该不知道秦珍珠的底细,可不知为何,秦珍珠总觉得其中有一位女知青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
就好像……好像在看什么恶心人的脏东西一样。
从那以后,秦珍珠就不敢再偷摸出门了。虽说她在家挺横,可自从过年前,她挺着肚子从外面讨口回来,大队里就有了许多的风言风语。
换成其他没影子的事,秦珍珠倒是有底气跟这些没文化的泼妇呛声。可她的肚子没办法骗人,她失踪几个月这件事,也没法骗人。
现在大家都知道她是破鞋,是不守妇道的女人,她平时连门都不敢出,更别说跟人吵架。
至于她肚子里那个孽种,也在过完年后,程素英偷摸去寻了接生婆,用药打掉了。
即使程素英再不愿相信,但她也知道,秦珍珠想要风风光光地嫁给城里人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这附近的农村,也没人看得上她。
除非嫁给死了老婆的老鳏夫做填房,或者嫁到更偏远的地方去。
程素英舍不得女儿嫁太远,更不甘心让女儿嫁给老鳏夫。见董家搬到进山大队,和秦珍珠一样,程素英的心,又活了!
等知青们搬进新建的知青点没多久,董家的房子也建好了。
趁日头好,房子几天就晾干,董虎啸和他媳妇儿陆陆续续把家什搬到新家。
见此,秦建国也去帮忙。
董家原本住在山里,山路崎岖,什么车都不好使,搬家纯靠人力。
因离得近,知青们没事的时候,也会去董家帮忙。
大概十天后,董家才正式住进新家。
董靳煜拎着一条新鲜的羊腿上门,郑重邀请秦建国,让他们一家过几天去董家喝暖房酒。
陆悠这是第一次见到董靳煜,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伤了腿留下残疾,她还真看不出来,这个人的腿有问题。
也许是养伤的缘故,董靳煜看起来并不算强壮。他大概一米八的个头,手长腿长,一点也不显粗壮。
董靳煜气质阳刚,长得特别精神,浓眉大眼高鼻梁。任谁看了,都要赞一句“俊小伙儿”!
“陆姐,请问秦大哥在家吗?”小伙子非常有礼貌,见开门的人是陆悠,他也不好意思进去,就怕秦建国不在家,他贸然进去容易惹人闲话。
因为之前跟秦珍珠订过婚的关系,董靳煜是认识陆悠的。虽说秦家办事挺膈应人的,不过,董靳煜也没把秦建国和秦有田一家混为一谈。
陆悠挺喜欢这小伙子的,身受重伤,还留下了残疾,却没有怨天尤人,愁眉苦脸。可见,董靳煜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陆悠对这些小伙子小姑娘们很容易心软。
如果换成十八岁的陆悠,即使她看出华悦的不妥,也不会主动让知青们住在她家,更不会不动声色给他们改善伙食。
“你秦大哥这会儿不在家,你有啥事跟我说,也是一样的。”陆悠笑得格外慈祥。
董靳煜眨了眨眼,他怎么觉得,陆姐的笑容特别怪异?
道明来意后,董靳煜留下羊腿后,就告辞离开。
陆悠掂了掂羊腿,大概有十来斤重,肉红味浓,一看就是壮年羊。
这个季节,不太适合喝羊肉汤,干脆就做成红烧羊肉!
这么多肉一次性也吃不完,将肉处理好炖在锅里,陆悠就上知青点,跟五个知青说,让他们晚上去自家吃羊肉。
陆悠这次做的是西北风味的红烧羊肉,酸辣可口,只闻着那股子香气,就能吃下三碗饭。
等羊肉彻底入味,陆悠拿出家里的大斗碗,装上满满一碗,给董家送去。
董家夫妇不在家,董靳煜本来打算拒绝,可闻着那股令人口齿生津的香味,拒绝的话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陆姐,这,这怎么好意思?”董靳煜羞得脸都红了,可他是真的无法拒绝美食的诱惑。
“你这孩子,有啥不好意思的?那羊腿还是你送过来的,你要是不好意思,那我岂不是更不好意思?”陆悠笑着将大斗碗塞到董靳煜手上,转身就走。
“碗不用急着还回来,先放你家!”反正过几天董家请客,还是要管她家借碗筷。
陆悠跟董家的关系一日比一日好,跟五个知青,也保持着良好往来。
不过,见知青们逐渐熟悉了农村环境,干活的架势也不必本地人差,陆悠就不怎么关注他们了。
等到了董家请客吃饭这天,大队里但凡跟董家有点关系的人家都来了,就连秦有田一家,也厚着脸皮上门。
原以为董虎啸两口子看到秦有田一家,肯定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看。没想到,董虎啸只是看了他们几眼,并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
秦有田一家为啥上门来?这事儿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谁不知道,秦珍珠失踪的那几个月肯定跟男人鬼混去了,不仅破了身子,还怀了孩子。
虽说孩子打掉了,可秦珍珠的清白也没有了。更何况,在知道秦家人对昔日亲家落井下石的做法后,谁家敢轻易跟他家结亲?
这就导致了秦珍珠在婚嫁市场上,成为滞销货,打一折都卖不出去那种。
秦家人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与其让秦珍珠嫁给老鳏夫或者外地人,还不如吃回头草,跟董靳煜结婚。
反正董靳煜现在就是个残疾人,他们都不嫌弃董靳煜残疾,董家又怎好意思嫌弃秦珍珠失身呢?
秦家人的打算挺好,可还没等他们开始行动呢,就听到一个噩耗!
董靳煜竟然和一个女知青好上了!
不仅秦家人惊愕,就连陆悠刚听到这个消息时,也不由愣住。
“华悦,你说什么?”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站在面前的华悦。
华悦微微抿唇,脸上顿时染上一抹红霞,“陆姐,我想跟你学厨艺,你,你能教我吗?”
陆悠的厨艺,那是尽得了乔老娘真传。别说普通的农村妇女,就是城里国营饭店的掌勺师傅,也没有这个手艺。
自从尝过陆悠做的红烧羊肉后,董靳煜的脸皮就变厚了,他开始想方设法的跟秦建国套近乎,还称兄道弟。并借此机会,去秦建国家里蹭饭吃。
后世有句名言,叫: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