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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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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归正传,还是先论大魔头,在尚未笃定他的真实身份之前,我就对他处处警戒,处处堤防,自从他露出是秦广王的苗头之后,自从我知晓自己和他早就有所瓜葛之后,那就不是堤防,不是警戒,而是心中警钟长鸣,不曾停歇一刻。

    说实话,和他在一起的这几日,我是夜夜噩梦,夜夜惊醒。

    然而,由于形式所迫,由于他那身绝世超群的武功,我又不得不去抱他的大腿。

    再则,大魔头的性格的确对我的口味,和他在一起,总是能省去不少的口舌和唾沫。

    十年前,离开公子刑天的时候,曾经以为,自己从此可以彻底和昆仑山之巅脱离关系,和那些过往脱离关系,从今往后,开始新的人生。

    殊不料,十年之后,那些旧事,那些旧人,和我的联系,反而比十年之前还要更加密切。

    无心插柳也好,冥冥之中注定也罢,诚如荣华昔日所言那般,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情,着实是我们无法预料,更无法去掌控的。

    我在之前就说过,我与秦广王之间,还当真是一场孽缘,那并非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理有据。

    当初,因为我,他和公子刑天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

    大大小小加起来,他和公子刑天交战的次数,怕是有数十次,哪一次的结果,不是两败俱伤?

    他曾伤了公子刑天数次,可公子刑天,也同样伤了他数次。

    毫不夸张的说,我害了公子刑天,也害了他。

    他的身上,我曾经见过的那块奇特伤疤,我曾经不明所以的那块伤疤,正是拈花一笑留下的成果。

    那块伤疤,是他身上最小的一块伤疤,但绝迹是令他最铭心刻骨的一块纪念。

    从这种角度来说,我完全可以称之为他的克星和霉神。

    然而,也因为他,因为他那一掌,导致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多月。

    至此,只要一听到秦广王这个名字,我就犹如惊弓之鸟一般,坐立不宁。

    公子刑天曾经问过我:“你当真如此怕秦广王?”

    我如实答道:“怕,确实怕。”

    公子刑天见证过我最软弱最无力的一面,在他面前,我早已没有伪装的必要。

    自从那日之后,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纷争不断,打斗不断。

    以前并未细想,如今想来,公子刑天当时多半是想要了秦广王的命,好让我从此以后能彻底安心下来。

    这么多年,有些东西,我以前一直不大明白,可如今却幡然醒悟。只因我遇上公子刑天的那时候,和他相处的时候,年纪太幼么?

    第一次见公子刑天,我还不到十六周岁,准确来说,应该是十五周岁零七个多月。

    十五六岁的姑娘,单纯无知,完全对这个世界是陌生的。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情爱又是什么东西,其实她全然懵懂。

    换句话说,公子刑天究竟是从何时对我动了心思,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全然没有任何头绪。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还是再论我和大魔头。

    离开昆仑山之巅以后,我与秦广王,足足有八年多的时光未见,殊不料,等到再逢时,早已物是人非,而我和他之间的缘分,不止没有终结,反倒才是一个开始,一个全新的开始。

    阴差阳错之下,救了大魔头一命,后来又陆续救了他几次,还和他一起结伴而行去找毒王,一直到如今,我和大魔头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印证了一句真理:事实无绝对。

    以后会发生什么,无人知晓,但知晓的是,大魔头若是知晓我就是昔日抢了《天魔神功》的那个小贱人,还不知晓会做出何种反应。

    所幸的是,我如今的容颜,和当初那一张脸,几乎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不止是容貌,就连性格,也是千渊之别,相信他绝迹不会将这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再则,大魔头倘若已经对我开始怀疑的话,他也绝迹不会像此刻这般对我好颜色。

    那就表明,大魔头的身份早已曝光,而我则一直处于安全当中。

    敌在明,我在暗,显然对自己有利。

    大魔头对我,还有利用价值,这个时候,不宜和他拼个鱼死网破,也不宜贸贸然揭露他的真实身份,既然他还想继续隐瞒,那我何不妨锦上添花、火上泼油,识时务为俊杰呢?

    “那我以后就叫你老蒋了,老蒋,走,回乔家大院,帮你解毒去!”

    大魔头许是并未料到我会有这个反应,一怔,没有作答。

    “看你的年纪,起码要虚长我几岁,怎么,不叫你老蒋,难不成叫你小蒋么?”我问,揣着明白装糊涂。

    “那叫老蒋吧!”大魔头答道,转身,朝前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是不由得想一口血喷死自己。

    即便他当初戴着面具,可单凭背影,我早该笃定他就是秦广王。

    昔日,我对秦广王,有了老鼠对猫的心理之后,还特地对他做出过一番详细的调查和了解,以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当时他打我那一掌的情景,直至此刻还历历在目、耳熟能详、铭记于心。

    当初,我的伤势痊愈之后,被他拍中的部位,一直隐隐作痛,疼了半年之后,才慢慢好转了起来。

    阵痛发作的时候,是疼地我死去活来,活来死去,在床上不断打滚翻腾。

    昔日,曾一直寻思着,若是秦广王有朝一日落在我的手上,非得让他也尝尝躺在床上两个多月和痛不欲生的滋味。

    如今,他就在我的眼前,就在我伸手就能碰触到的地方,可我却迟疑了,却踌躇了。

    “老蒋!”快步跟上他的步伐,“此刻,你可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么?两心绵可不是……”

    信手搭上大魔头的肩头,殊不料,直接被甩出几丈之外,以至于,让我连话都尚未说完。

    这一甩,力道之大,差点断了我的右胳膊,愤愤道:“不喜欢我碰你的身体,你好歹支会一声呐!我可没有你那等武功绝世的本事,你为何不再用点力,那样的话,再也不会有人敢随随便便碰您的玉体了?”

    大魔头显然听出了我语中的嘲讽和不平,脸上有了几分不自在,“抱歉,习惯而已,以后再也不会了,你继续!”说着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继续?我可不敢,胳膊断了,就再也没有第二只了。”

    其实,大魔头已经够手下留情了,依他的内力,若不是及时收手,只怕我的右胳膊当真没了。

    在我的手碰上他肩头的那一刹那,其实他已经知晓是我,但身体的本能已经抢先一步做出了反应。

第126章:低到尘埃里() 
胳膊发麻发疼,上了些虎皮膏之后,才好转了几分。

    狠狠瞪了大魔头一眼,驾着轻功回了乔家大院,完全无视闹市当中百姓们像看天外飞仙一般的眼神,更是将大魔头全然抛在身后。

    非我使小性子,实乃大魔头深深伤害了我。

    他所伤害的,并非是我的心灵,而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胳膊和肩肘。

    虎皮膏是什么东西?虎皮膏可是跌打损伤、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通常情形之下。上了虎皮膏之后,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伤势便能大大好转。

    然而,大魔头可是秦广王,可是那个掌管凡人生死的秦广王,我没死,能活下来,已经实属奇迹,即便有虎皮膏在手,估计这只胳膊几日之内是使不上重力了。

    不抹虎皮膏还好,抹了之后,右胳膊就像虫蚁在嗜咬一般,搔痒无比,奇痛难耐,让我情不自禁联想到他当初把我拍了一掌之后痛不欲生的那半年时光。

    一想到那段折磨人的岁月,再看到大魔头这张脸,我是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愿意和他再待在一起。

    沿途当中,从未回头看一眼,更是卯足了劲,可谓是用尽了身上所有力气,使劲了十分的轻功,速度之快,令我自个都觉得咂舌。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大魔头也回来了。

    当时,我正在二师兄的房中询问大魔头的病情,瞧见他进门,立即闭口装作哑巴,眼神也转向了窗外。

    余光瞥见大魔头径直走到我的身前,俯下身来,缓然说道:“搭吧,你想搭多久就搭多久,以后任由你搭,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如此的道歉方式,我是该觉得清新脱俗呢?还是该觉得令人发指呢?

    看着大魔头如此卑躬屈膝的模样,再联想到他秦广王的身份,着实有种严重的穿越感和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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