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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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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坤不去演戏,真是可惜了他那出神入化的好本领。

    话说我所遇上的男人,一个比一个聪明,一个比一个腹黑。

    虽说这年头流行腹黑的男人,可腹黑的男人倘若太多,让我们这些神经大条的女子还怎么活?

    怎么活?自然是硬撑着活呗!

    唐坤这孙子,真是再次丢尽了毒术界的脸。好好的用毒高手,他不用毒,偏偏让这一群黑衣人围攻我。

    片刻之前,唐坤话语刚完,我的面前突然出现十数位黑衣人。

    此十数位黑衣人,将我团团围住。

    是个傻子也明白,这是要群殴的节奏。

    劳师动众,用十几名黑衣人对付我这个只有花拳绣腿功夫的弱女子,唐坤果真看得起我,也果真是在忌惮与我。

    我是该觉得受宠若惊呢,还是该觉得受宠若惊呢?

    方才走马观花粗粗瞄了一眼,此时细细一看,大吃几惊。

    这伙黑衣人,头上都一律扎有一些小辫,身上的佩刀,是弯形大刀。

    这种装束打扮,和昔日在岐山府衙时,行刺公孙狗贼那伙黑衣人全然一致。

    他们是秦广王的人,是秦广王的手下。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我这一生,注定是杯具的一生,注定是在火坑里跳来跳去的一生。

    毒王是秦广王的得力爱将,毒王虽然并不是直接死在我的手里,但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毒王的死,的确和我有脱不了的干系。

    秦广王一年多以后才找上我,绝迹是发了慈悲之心。

    难怪唐坤并未对我下毒手,秦广王并不是要我死,他是要唐坤留下活口,是要唐坤把我给引过来。

    我道唐坤为何杀人之后没有逃跑,反而是躲在柱子之后任我发现,感情脑子被驴给踢了的,不是他而是我。

    我虽不是什么大慈大悲之人,但因为我的缘故,使得唐坤白白害了一个无辜,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过意不去。

    唐坤这个败类,不好好在他唐门待着研习炼毒,看样子是给秦广王新进当了走狗。

    死了一个毒王,又来一个唐坤,秦广王的身边,倒还真不缺毒手。

    不对,秦广王的地盘正好在巴蜀一带,恐怕唐坤早就已经是秦广王的走狗。

    或许,不止是唐坤,整个唐门都是秦广王的走狗。

    秦广王让唐坤把我引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来不会一刀就结果了我、让我早死早超生,估计八成是把我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以解他心头之恨。

    我在公子刑天身边跟了几年,虽没有见过秦广王的真面目,但对他素日的手段还是颇为了解的。

    那些年,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死在秦广王手下的,不在少数。

    而秦广王的手下,死在我手上的都不少,更何况是公子刑天。

    世人只道昆仑山之巅和秦广王有仇,其实,那梁子还是因为我。

    昔年,我跟着公子刑天上了昆仑山之巅,公子刑天偶后派人一夜之间将土库族差点给杀光灭绝。

第52章:都是孽缘() 
土库族是秦广王的地盘,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梁子就此结下。

    我和秦广王,当真也是一场孽缘。

    秦广王和昆仑山之巅的梁子,起源是因为我。

    这梁子,只为我和秦广王之间的孽缘拉开了帷幕。

    此后数年,我与他的手下,交锋的次数不计其数。

    昔年有一次,我更是差点就死在秦广王的手上,还好公子刑天当时及时赶到救了我一命。

    那次,我不是去干别的,正是获知兰州地境有位富贾手里有天魔神功秘笈的消息。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遍布整个昆仑山和鞑靼一带,甚至就连大明都有不少昆仑山之巅的弟子。

    公子刑天并不是皇帝,但他的势力范围和影响,比皇帝还要广泛和深远。

    兰州地界的弟子,得到消息之后,第一时间飞鸽传书了我。

    当时,公子刑天的拈花一笑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武功,亟需进一步大的突破和提升。

    天魔神功,正好能助于他武功更上一层楼。

    得到消息之后,我是快马加鞭,连夜往兰州赶去。

    抵达兰州之后,很快便见到了那位商贾。

    那位商贾,并没有武功,他的那几位保镖,武功虽然不差,可对付起来,也并未费多大的事。

    然而,就在我抢了秘笈回去的路上,遇上了秦广王。

    当时,秦广王是带着一个面具的,而我,也是蒙着面的。

    我们虽然看不清对方的长相,但我很清楚知道他是秦广王,他似乎也很清楚知道我是公子刑天身边那个女亲信。

    秦广王的武功,极高极高,高到有些出神入化的地步。

    公子刑天和他并未直接交过手,但凭我的判断,他们俩人应该旗鼓相当。

    跟我一起去的弟子,几乎都是一掌被秦广王给直接拍死。而我,我比那些弟子能强那些一丢丢。

    被秦广王拍了四五掌之后,我才开始有香消玉损的节奏。

    秦广王似乎说了一句:“是有那么几下子,难怪公子刑天会派你前来。”

    秦广王说错了,不是公子刑天派我前来,是我自己主动前来。

    我来兰州一事,并未禀明给公子刑天,我是偷偷下山的。

    本以为,那将是我此生生涯的终结。

    殊不料,公子刑天突然从天而降,宛若天神下凡一般。

    那日,气候极为寒冷,正是三九严寒之际。

    当时,公子刑天如同我第一次见到他一般,身披一件红色的皮裘,像血一般的红色,刺地我的眼睛生疼生疼。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打斗的细节我有些记得不大真切,只依稀记得,当时的场景,是在一片雪地里。

    洁白的雪花,黑色的衣裳,白色的衣裳,红色的皮裘,这是停留在我脑海深处最刻骨铭心的记忆。

    公子刑天和我一起回去的路上,对我说道:“以后行动的时候,切记要禀明我一声。”

    我问他:“你如何知晓我去了兰州?”

    公子刑天答道:“你莫要忘了,这昆仑山之巅是谁在掌管。”

    我与秦广王,是一场孽缘。

    我与公子刑天,其实更是一场孽缘。

第53章:我们主子有请() 
言归正传,再论此时,此时,我落入到秦广王的手里。

    十数名黑衣人将我团团围住之后,唐坤悄无声息地退到了他们身后,站在一旁观看起来。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这十数名黑衣人也在安安静静地看着我,既不言语,也不出招,宛若在看一道风景一般。

    面对如此匪夷所思的状况,我只能说一句:这到底是个什么子情况?

    秦广王的手下,杀公孙狗贼的时候,可是一点也不带含糊的。

    我以前的武功,或许是比公孙狗贼要高,可如今,顶多算个武功低手。再则,我与以前的容貌,实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若能认出是我,那他们绝迹不是人,而是天兵天将下凡。

    既然如此,那他们这幅好生怕怕的模样是几个意思?

    我这一路走来,碰到了太多无厘头的事情,时日一久,就算此刻有人对我说他是玉皇大帝或者王母娘娘,那我多半都不会眨一下眼。

    如此面面相觑地僵持了半晌,我的忍耐力开始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兄台们,要杀就杀,要剐就剐。不杀不剐的话,就请你们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须知,时间是在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把大好的年华和光阴浪费在这些不打粮食的事情上,比生不如死还要让人抓狂。

    许是我说出滚蛋这样的字眼,黑衣人其中之一,眼里的神色大变,显然是动了怒气,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是极为平静:“我们主子请姑娘走一趟。”

    什么叫走一趟?跑一趟成不?

    秦广王的手下没有杀我,自然是得了秦广王的命令。

    秦广王该不会是已经查明了我的身份,认出了我吧?

    秦广王倘若真的认出了我,估计会活活剥了我的皮,再把我放在油锅里给煎了。

    天魔神功的秘笈,可是秦广王当初梦寐以求的东西,不成想,落入到我的手里。

    当日,秦广王和公子刑天交手之后,约莫记得谁也没有占去谁的便宜。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秦广王当时和公子刑天的武功的确旗鼓相当、不相上下。

    然而,公子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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