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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姑娘家家的,竟然如此不要脸!”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又开始评论起来。
“就是,模样长得倒还挺俊俏,可惜啊可惜……”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如是再三之后,我的心情终于平复下来。
本想着不与这群小人计较,非得逼着姑奶奶下毒手。
对付这群肖小,弹指醉实乃太过大材小用,弹指醉的孙子迷迭香倒属恰当。
“收回你肚中的算计!”
收回就收回,你倒是放开我的胳膊啊!
神经病不止没有松手,反而还加大了手上的力道。
方才,弹指醉的孙子还尚未来得及掏出,胳膊又被男神经病紧紧箍住。话说这神经病难不成有读心术不成?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什么命呢?
京城这个地方,看来和我的命格相克,待办完正事,还是速速离去为妙。
最终,弹指醉的孙子没有派上用场,弹指醉也没有派上用场。
当一大群身穿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杂碎出现在我的面前时,男神经病顷刻间就消失了身影,速度之快,又如凌波微步一般。
少时,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散开。
看来,这些杂碎不止在我眼里是杂碎,在围观群众眼里也是杂碎。
不过,看在他们无心插柳替我解了围的份上,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自己瞎了眼。
第04章: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从这群杂碎们的神情和举动来看,男神经病似乎犯了事,还是大事。
男神经病虽然并未长着一张作奸犯科的脸,但有道是,人不可貌相,这年头,披着羊皮的狼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男神经病究竟犯了何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若是让我下次遇上他,定然废了他那一双狗爪。
还是那句话,正事要紧,没空和这些杂碎在此浪费时光。
但可惜,你不找麻烦,麻烦却常常找你。
步子才刚迈出去一步,一把大刀就架在了我的脖劲上。
看来我这一副白白细细的脖劲看起来还是有几分诱人的,要不你怎么解释这把大刀的情况呢?
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是众杂碎中的领头杂碎。
此人年约三十上下,容貌平常,身材平常,实乃毫无一丝特别之处。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就是他的眼角有着一颗滴泪痣。
常闻女人长滴泪痣,也常闻长滴泪痣的女人会比较命苦,可长滴泪痣的男人,我平生实乃头一遭遇到。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位长着滴泪痣的杂碎将我浑身上下打量了好几遍,就像在看舞台上的戏子一般,然后说道:“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公子?哪个公子?公子刑天?”
看着我脖劲上那把明晃晃的大刀,我竭力使自己保持平静。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
显而易见,男神经病并未作奸犯科,不止如此,还有着显赫的家世。既然如此,他何以一见到这群杂碎就开溜呢?
罢了,管他这些作甚,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公子刑天?公子刑天在哪?”
围观群众之中,有人听闻我的话语之后,大惊失色,朝店外跑去。由于跑地匆忙,还落下一只鞋子来。
其余围观群众,也显得有几分慌乱。
若是在昆仑山一带提及公子刑天会有此种反应还属正常,为何就连京师的百姓们也如此惧怕他呢?
一想到师父临行前的叮咛,心顿时沉了几分。
“锦衣卫办事,闲杂人等都给老子滚出去!”
领头的杂碎猛然大喊一声,声音之大,有石破惊天之意味。
此杂碎这一怒吼,不得不让我有种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他方才所用的,虽然不是江湖上传说的狮吼功,但比狮吼功的威力低不了多少。
片刻之后,偌大的一家店里,除了我这唯一的一位人以外,还剩下了十数位杂碎。
“说,你和公子到底是何关系?”滴泪痣杂碎再次问道。
敢把刀架在姑奶奶脖子上,还敢对姑奶奶如此说话,看来这杂碎绝对是活腻了。
原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原本不想和朝廷的狗犬们扯上关系,又原本想一直低调做人,可惜,偏偏有一些疯狗扑上来咬你。
看着这群横七竖八躺着的杂碎们,我不由得咂了咂舌,然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卖相实在太差!
得罪了这群杂碎,以后别的杂碎肯定也不会放过我,看来我在京城的这段岁月得步步为营、步步小心了。
第05章:公孙狗贼()
前脚才从窗户跳了出去,后脚就被人装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哦,抱歉,是装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麻袋里。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到底是哪个孙子敢对姑奶奶下黑手?这年头,什么样的阴招都不足为奇,可我也算一位阴招高手,竟然栽在了别的小人的手上。这事倘若传出去,我千寻以后还怎么有脸在江湖上混?
有本事千万别让你姑奶奶出去,否则定将这群小人大卸八块、五马分尸、千刀万剐。
拙劣的绑架手法也就算了,竟然还想给姑奶奶使那一文钱一大包的滥迷香,知不知道你们是在鲁班门前耍大刀?
罢了,我倒要看看,这些乌龟王八蛋到底想作甚?
一阵颠簸之后,马车在一处平地停了下来。
令人费解的是,这伙孙子竟然配备着如此豪华的一辆马车干这鸡鸣狗盗之事。
当我从麻包缝里看到马车里面的布置之后,真有种亮瞎自己狗眼的感觉。
常听人说京城这个地方繁华,原不想竟繁华到如斯程度。
姑且不论那金丝楠木的车身,也不论那珍珠串成的车帘,单就那马车里点的熏香,都够我这号山野小民虎躯一震。
那熏香,不是普通的熏香,而是伽蓝香。
伽蓝香这种香极难研制,据我所知,除了几位身份显赫的王爷以外,别人是绝迹没有这东西的。
这伙孙子的主子,看来定是那几位王爷之中的其中一员。
放着好好的王爷他不做,竟然做这抢劫民女的勾当,不用想也知道是家珍吃腻了,想换换野味。
看着这群孙子这娴熟的模样,绝迹不是头一遭有如此行径,那就意味着,已然有不少清白的黄花闺女被那个采花贼王爷给玷污。
采花采到你姑奶奶的头上,保准让你风流快活到死。
事实上,当我见到这位采花贼的时候,立马收回了自己之前的话语。
“公孙狗贼,怎么会是你?”
对象既然是公孙狗贼,我自然不会让他风流快活到死,而是让他生不如死。
昔日,有情将一包化尸粉朝我撒来的时候,公孙狗贼二话不说扔下我撒丫子就跑。也许他自己是忘记了,可我化成灰也记得清清楚楚。
当初,是我自己瞎了狗眼,误以为公孙狗贼即便是个心机婊,那他对我多少还是有一份情意的。可惜我错了,公孙狗贼不止是个心机婊,还是个龙井婊。
此时,这位心机婊外加龙井婊正一脸微笑地看着我,缓缓说道:”相信此种相见方式应该能令你觉得出其不意吧?“
出其不意你大爷!你上哪来的自信会给我惊喜呢,惊吓还差不多。
面对公孙狗贼神一般的逻辑,我要说自己没醉,那绝迹是假话。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公孙狗贼为何会在京城,而他又是如何知晓我也在京城呢?
转念一想,我怎么忘了,万贞儿万贵妃是公孙狗贼的亲戚呢。
换句话说,既然整个大明都是万贞儿的地盘,那这京城自然也算是他公孙狗贼的地盘。
殊不料,我来到京城之后第一个遇上的,并不是我要寻找的人,而是这狗贼。
第06章:先放他一码()
公孙狗贼能撇下我一次不管,自然能撇下第二次。对于此种自私自利的龙井婊,我唯有送他几个字:有多远,你他么给姑奶奶滚多远!
公孙狗贼自然不会乖乖躺在地上滚蛋,而我又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所以让他滚蛋的方式就是:送他一包千里行。
千里行是我最新研制出来的毒药,此药的作用就是令中毒者手脚失去控制,下毒者让他往东,他绝迹不会往西。
这药我还尚未在活人身上试验过,公孙狗贼正好成了光荣的首位实验者和见证者。
相信要不了多久,公孙狗贼定然会心悦诚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