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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料,被小霍一把夺了去,“主母,主子吃不了甜食。”
“为何呢?”我随口问道,状若无意一般。
小霍正要开口,被朱佑樘给打断,“这里没你事了,下去吧!”说着,从小霍手里将那块芙蓉糕拿了过来。
“等等,让小霍把话说完。”我出语制止道。
小霍朝朱佑樘看了几眼,又朝我看了几眼,权衡利弊半晌之后,得出结论来:“属下若惹主子不高兴了,顶多也只是受受惩罚而已,可若惹主母您不高兴了,那绝迹会吃不了兜着走。既是如此,那属下就违背主子命令一次了。”
“小霍,下去!”朱佑樘猛然一阵呵斥,语气十分凌厉,“不过跟随了一段时光,别以为你什么都知晓。”
伸手,搭在朱佑樘的左肩头,“殿下,莫要动怒,此等芝麻粒大的小事,何须如此反应激烈呢?算我方才唐突了,您幼年的时候长期处于颠肺流离的生活,吃饭想来并无多大规律,常年下年,造成了肠胃方面的负担,吃不了甜食,亦在情理当中。”
“对,就是!”小霍在一旁附和道,仿佛意识到自己不该多嘴,瞬间又消失不见。
随手拿起一块芙蓉糕塞在嘴里,吃了几口,目光,盯在朱佑樘脸上,“其实,以前,我特别讨厌吃甜食,可后来,不知为何,却喜欢上了,再后来,则又讨厌起来。至于如今,又再次喜欢上来。如此喜怒无常的一个女人,不值得您如此厚爱。”
语毕,从盘子里拿起一串糖葫芦来,“剩下那一串,就送给您了。就此告辞,千万别再跟着我,若不然,你这辈子都休想再见到我。”
跳出马车的瞬间,潸然泪下。
第221章:该怎么办?()
不敢去想,但凡只要一想,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络绎不绝地往下掉。
薰衣草的花语是什么,是等待爱情,是等待爱情呐!
有一年,七巧节的时候,与老妖精一起下山赶集。
在街上,遇到一位十一二岁的小少女,手里拎着一篮花在叫卖。
走进一看,花篮里的,原是薰衣草。正要走开,听那小姑娘喊道:“哥哥,给姐姐买束花吧!”
见那小少女长得十分可爱,便萌生了几分逗弄她的意味,问她:“这般不起眼的花,要它作何?”
小姑娘眨巴着那一双大眼睛,答道:“姐姐,这你就不知晓了吧,这花,名叫熏衣草。在遥远的西方国度,每一种花,都是有特定花语的。你知道熏衣草的花语是什么吗?熏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哥哥看姐姐的眼神,一看就是看自己心上人的眼神,可你们之间,似乎又不像是一对情人。这花,不正好适合哥哥吗?”
那时,我与老妖精,的的确确还停留在那种磨磨唧唧的状态中,双方未曾表明心迹,并且,一直以为自己是单相思。
被这小姑娘一挑明,才晓得老妖精对我,亦是有那般的心思,心中甚是高兴,嚷嚷着,非得让他将那小姑娘的花悉数全都买下。
拿回去后,不出几日,花全干了,舍不得扔,便做成各种形状的标本,夹在书中。夜晚睡觉之际,将书抱在怀中,就连做梦,俱都是笑着的。
朱佑樘的衣裳上,全是薰衣草的图案,无一例外,不止如此,他所有的衣裳,皆都为紫色。
为何会是紫色?只因我喜欢!只因我当真喜欢。
老妖精送给我那件紫色的皮裘,一直在压箱底,一日突然记起,偶然穿了一次,当时,老妖精的眼睛都能看直。
将皮裘解下,披在他的身上,打趣道:“不就是件衣裳么,至于如此羡慕吗?你若喜欢,给你穿便是。”
原本只是无心一举,殊不料,紫色的皮裘在他身上彰显出了卓尔不凡的气质来,使得他整个人犹如放射出了万丈光芒,有种美轮美奂的境界,恍若天神下凡一般。看地我的眼睛亦是发了直,直接扑倒了他的怀中去。
老妖精见此,嘴角浮掠出一丝笑意来,浅浅的,淡淡的,像梨花白一般。
马车里的貂皮毯子与火盆,的的确确是事先预备的,但并非是为自己预备,而是为我预备。
每年冬季,皆会患一次风寒之症,少则十天半月,多则一两月的功夫才能痊愈。什么样厉害的风寒,会花费此等漫长的岁月,我的体质,素来可是极好的。年幼时期,虽不通晓武功,可如同土库族的任何女子一般,那都是打小在马背上过来的。
岂是风寒,自然不是风寒,而是走火入魔之后的后遗症。犹记得,每次风寒之后,印象最多的,便是寒冷,跌入冰窖一般的寒冷,跌入万年冰山当中一般的寒冷。
走火入魔的具体经过,始终记不起来,但有种直觉,应是在一个冰天雪地的气候之下。
什么样的走火入魔,才能持续十年以上的时间还存在,且当事者还活着,据我所知,武林当中,绝迹没有先例。
正常情形下,一般的练武之人,但凡走火入魔,绝迹活不过几个念头,且当事者十有八九会处于疯癫的状态,除非是当事者武功极高,抑或者定力极强。
武功极高,应不属于此等行列,那便是定力极强。除此之外,身边还需要人的精心照料。
走火入魔的症状若发作起来,那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的,倘若无人照料,无人看管,不止会乱杀无辜,甚至还极有可能筋脉俱断而亡。
这些年来,每每发作之际,老妖精皆在我的身旁,日夜陪伴,不曾离开过寸步,就连熬药之际,都是边熬,边不断回头看,仿佛生怕一个不注意,我会从床上溜走一般似的。
期间,为了减少寒冷的症状,他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凡是能想到的法子,他几乎全都试过一遍。时日久了,便摸索到了经验,知晓什么管用,什么不管用。
心中,仍是尚有疑问存在,然而,不能再自欺欺人下去。即便再不可能,朱佑樘他也是荣华,也是我历经千难万险,想要找到的老妖精。
荣华,我的老妖精,你让我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呐!公子刑天,你又让我情何以堪呐!
并非后知后觉,并非愚钝,实乃此事当中,包含了太大的蹊跷,无论谁是荣华,皆都有一些东西对不上号来。
与荣华相处了八年的时光,光是同床共枕,就有半年的光阴,不敢说他化成灰都能认出,但化成半灰,绝迹能认出来。
见到朱佑樘的第二面,曾经的的确确以为他是荣华,且觉得八九不会离十,然而,皇宫那次,彻底推翻了之前的结论。
前面提及过,朱佑樘与荣华,最起码,有三个大的方面对不上号,严重对不上号。
第一个方面,年龄。朱佑樘的年纪,在双十年华,不会超过二十周岁,而荣华,起码应在三十才对。朱佑樘的老爹,绝迹生不出荣华这般大的儿子来。
第二个方面,身体。荣华的身体,有如美玉一般洁白无瑕,而朱佑樘的身子,实乃让人惨不忍睹。且,他的身上,新伤旧伤不断,不是一年时间能造成的。
第三个方面,当今世上,唯一知晓我就是肖克拉的,除了公子刑天,断然不会再有第二人。
年龄方面,并非大的问题,重要的是第二方面和第三方面。若不如此,何以笃定公子刑天会是荣华来。
事实上,公子刑天就是荣华,其中亦存在着不合乎常理的地方,然而,比朱佑樘相较而言,似乎他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再者,后来渐渐恢复了以前的一些记忆,记起自己当初对公子刑天有爱慕之情,并且曾达到如痴如醉的程度来。再结合自己的性子,很难爱上一个人的性子,多方联想,才终于确定了荣华的人选。
但其实,早在见到公子刑天的第一眼,便察觉到了不大对劲之处,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就是感觉不一样,全然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是全然判若两人。
一年多的时日不见,有变化亦在情理当中,且,当时,公子刑天瞧见过我与朱佑樘在一起亲密的场景,产生嫉妒,生出疏离来在情理当中,于是便尚未细想。
后来,朱佑樘突然出现,跟在我和公子刑天身边瞎搅合,且将问题纠缠在甜食上面不放,起先,是觉得他有几分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转念一想,他并非是那般肤浅之人,再者,公子刑天当时的反应有所异常,便任由朱佑樘胡闹,想看看事态发展的结果。
看到栗米羹的瞬间,心顿时沉了下去,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好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