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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瞥见,朱佑樘一直盯在我的脸上,目光分外莫测。
想来,方才我不顾廉耻,扑过去的动作,刺激到了他,又联想到我之前和公子刑天亲密的举动,从而使得他心中有了几分踌躇,开始重新掂量起来。
毕竟,依他的身份,至少也得找个名门淑女,即便不是名门淑女,最起码也得是个懂得礼义廉耻的姑娘。
而我,浑身上下,写满了四字:离经叛道。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本着对我不算了解,本着情人眼里出西施,朱佑樘对我,或许是有那么一丢丢的迷恋。
然而,待他察觉到我的真面目,就会渐行渐远,自个乖乖离去。
事实上,朱佑樘瞧了半晌,收回视线,不咸不淡问了一句,“不是说去吃饭么?”
真心肚饿也好,假意转移话题也罢,此时此刻,能做到如此云淡风轻,着实令人膜拜万分。
摇了摇头,努了努嘴,既然人自个不嫌尴尬,我又何须多言呢?
继续挽着公子刑天,继续朝前走,走了两步,突然察觉到了一丝别的端倪。
这顺风镖局的幕后东家,正是公子刑天,他派人劫自己的镖车作甚?抑或者,劫镖一事,他并不知情?
想询问此事,但见着他的脸上,洋溢着一丝淡淡的喜悦,不忍破坏他的兴致,话到嘴边,便咽了回去。
此时,朱佑樘突然在一旁问了一句:“你不喜欢吃甜食,是么?”
好生莫名其妙,突然之间,问这做甚?虽不明所以,但还是如实作答,“是啊,除了糖葫芦之外,别的甜食,概不喜欢。”
“为何呢?”朱佑樘追问道。
为何?为何?隐约记得,自己年少的时候,似乎是喜欢吃甜食的,去昆仑山之巅以后,亦是喜欢吃甜食的。
若说这个习惯的改变,则是由于荣华。荣华吃不了甜食,一吃,肠胃就不大对劲。后来,见此,我便也将甜食给戒掉。
糖葫芦原本亦是能戒掉的,只因生平第一次吃,是源于荣华的缘故,于我而言有特殊的含义,因而便保留了下来。
“他不喜欢吃,所以我就不喜欢吃,就这般简单。”此言,既是事实,又能打击到朱佑樘的自尊,使得他迎难而退。
由于对方的喜恶而喜恶,属于爱里头的极高境界。但凡是个正常人,见着自己无缝而入,便会萌生出退却的念头。
殊不料,朱佑樘朝我看了半晌,随即,嘴角微微上扬,转而,看向了公子刑天,“她说你不喜欢吃甜食,你喜欢?还是不喜欢?”
着实想不明白,屁大点事,朱佑樘何以要不断纠缠在这上面?他是故意找茬来的?还是没话找话说?
“都说了不喜欢,还问做甚?他的爱好,你还能比我更加清楚,更加了解么?”不待公子刑天作答,我抢先一步开口。
“这个问题,最好还是由当事人自己回答,你说是吗?”朱佑樘全然不理睬,继续追问,着实有几分咄咄逼人的感觉。
点天灯的,究竟想作甚呢?这是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终于要开战了么?
手,赫然被公子刑天给握住,也不晓得,他是如何知晓我有出手的意图。
“这是我与他之间的事情,你莫要插手。”言语之际,公子刑天的视线,已与朱佑樘对峙,“喜欢又如何?不喜欢又如何。你看清楚,她此刻挽着的,是我。她所选择的,亦是我。别的,还重要么?”
“就是,好好的,你跟着瞎捣什么乱呢?”跟着附和了一句,我又朝朱佑樘说了一句,“此地,不是您太子殿下该待的地方,您还是回京城为好。”
第196章: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朱佑樘这一离去,还不晓得万贞儿与公孙狗贼一起翻出什么天来。话说回来,皇帝老儿对他这位儿子,当真就不闻不问,任由他自个胡作非为么?
千里迢迢去追一个女人,且跟在那个女人的屁股后面转悠,此等举动,倒是证明了一点,那便是,朱佑樘绝迹是皇帝老儿亲生的。
皇帝老儿为了万贞儿,可是背负上了各种臭名与骂名,早已落下了昏君的口碑。
然而,据我观察,皇帝老儿并非像外界盛传的那般无脑,相反,若论精明程度,只怕并不输于太祖和成祖两位皇帝。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能沦落到遗臭万年的程度,此等用情之深,绝迹不是普通之辈所能做到的。
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许是正因自身的缘故,这才使得皇帝老儿对朱佑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然,江山社稷,非寻常的东西,皇帝老儿再不济,思想再开明,再与众不同,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毕竟是要传承下去的。换而言之,皇帝老儿绝迹不会放任朱佑樘如此荒唐下去。
再者,虽不敢自诩对朱佑樘有十分的了解,但起码有个五六分的了解,他与公孙狗贼一般,绝迹不是个为了女人,就能全然抛弃权力之人。鱼和熊掌,欲要兼得,那才符合他的个性。
这并非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朱佑樘不咸不淡答道:“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这兰州,乃大明的疆土,本太子在自己的疆土之上,何以就不能待呢?”
此言一出,我竟无言以对。遥想,与朱佑樘多次唇枪舌战,细数下来,几乎没有一次完胜。
又听他说,“重要不重要,你我心知肚明。某人曾经说过,这世间的许多东西,往往只有一次机会,一旦错过了,便不会再有。”目光所对处,俨然正是公子刑天。
这似乎可能仿佛约莫依稀是我的口头禅,然而,却不曾记得,何时在朱佑樘面前提及过。
“某人?某人?”公子刑天微微一笑,转而看向我,“你来告诉他,那所谓的某人,究竟是谁?”
那的的确确是我的口头禅,然而,严格意义上来论,却又不能算是。事实上,那并非我的原创,第一次听闻到,正是从公子刑天的口中。
初到昆仑山之巅的那两日,面对着一个陌生的环境,极不适应,又刚刚遭逢到人生的重大变故,心情极度抑郁,待在无常宫之内,死活不肯出去。
公子刑天许是见我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生出了几分厌烦,拎着我的衣领,把我扔到昆仑山之巅以外一处悬崖之上。
那处悬崖,不是别处,正是我前年曾经站立过,荣华以为我要寻短见之处。
刺骨的寒风,冻地人瑟瑟发抖,耳旁,响起那道魔鬼一般的声音:“倘若不想好好活着,不如趁着现在就死掉。”
那日,在漫无天际的雪地里,好不容易有了生存下去的欲望,此刻若是寻了短见,若是寻了短见,那……
回想那日,为何会突然萌生出一种想要活下去的念头,是由于他的话语给刺激到?还是别的什么因素?
记得不大真切,只记得,后来,眼前一黑,昏了过去。待再次睁眼,第一眼所看到的,是一位天神一般的绝美之人。
好美,好美好美,这世间,岂有这般美的存在?岂有?有!
一下一下,强有力的心跳声落入耳里,才惊觉自己被人给抱在怀里。待呼啸声传入耳里,再次惊觉,自己不止被人抱在怀里,且在空中飞行。
并非仅仅只是像天神下凡,分明就是天神下凡。
那一刻,刹那之间,心头涌上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或许,想要活下来,并不止是由于被激将到,而是有了存活下去的希翼。
想到这茬,急忙转身,答语道:“我要活着,要好好地活着,活到这世间害我之人全部都死掉,都还活着。”
公子刑天的眼眸,微微一变,迅速恢复正常,“这话,可是你自个说的,记住,永远也别忘记。”
“永远也不会忘记。”我郑重承诺道,从崖边一步一步朝他走去。
“机会,往往只有一次,一旦错过,便不会再有第二次。下次,倘若让本尊再瞧见你这幅姿态,一掌结果了你。”冷峻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色彩。
然而,午夜梦回,耳边所萦绕的,并非是后一句,而是前一句。
言归正传,再论此时,此时,朱佑樘与公子刑天俱都盯着我,期待着我嘴里的答案。
朱佑樘不傻,从公子刑天方才的话语中,应该不难猜出其中的含义。
猜出是一回事,自欺欺人又是另一回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举动,天下之间,比比皆是。
“是他,太子殿下您口中的那个某人,或许指代的是在下不才我,不